别再让僵尸企业苟且偷生、苟延残喘
别再让僵尸企业苟且偷生、苟延残喘
谭浩俊 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研究员
对僵尸企业来说,与其苟且偷生、苟延残喘,不如壮士断腕、刮骨疗毒,让其尽快退出市场,把空间留给有市场活力、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把资源配置给有生命力的企业。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采取市场化债转股等措施降低企业杠杆率,促进风险防控提高发展质量。会议指出,要研究解决“僵尸企业”破产费用保障问题,建立政府、企业、银行依法合理分担损失的机制。
自从将僵尸企业处置列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以来,僵尸企业的处置费用问题,就一直是既绕不开、又找不到最佳解决途径的问题。僵尸企业的处置费用,不仅包括员工的分流安置费用,也包括债权人的债权处理费用,尤其是银行的债权处理,是最大的难点之一。
也正因为处置费用存在很大的缺口,因此,对僵尸企业的处置,就很难取得大的突破,导致很多僵尸企业仍然僵而不死,不仅影响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纵深推进,也进一步加重了僵尸企业处置的负担,影响了资源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一些僵尸企业仍在消耗着资源、占用着资金,使社会资源和资金无法按照市场化要求,有效配置到效率高、产出多、效益好的领域。更重要的,还会不断地积聚风险,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分散政府的精力,造成许多经济数据的不实。为什么有些地方需要采取“挤水分”的措施,一定程度上也与僵尸企业的存在有着一定联系。毫无疑问,此次政策的出台,对于解决僵尸企业的处置费用问题,将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
事实也是,对僵尸企业来说,与其苟且偷生、苟延残喘,不如壮士断腕、刮骨疗毒,让其尽快退出市场,把空间留给有市场活力、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把资源配置给有生命力的企业。因为,这些僵尸企业,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金融机构,都有过太多的支持,无论是政策资源还是资金资源,很多的倾斜。实践证明,只会越救越没有希望、越救漏洞越大、越救负担越重。相反,那些已经下决心处置掉的僵尸企业,有的倒出现了废物再利用的效果,安置好的员工在其他岗位发挥了新的作用,腾出来的资源也有效利用到了其他企业。特别是风险隐患的消除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除,让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等能够更好地为其他企业服务。
既然中央明确了可以建立政府、企业、银行依法合理分担损失的机制,也就在政策上给予了僵尸企业处置更大的灵活性,给予了政府调度资金的政策空间,给予了政府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处理资产的权力,给予了银行消化损失的通道,而不需要政府、银行等在损失分担过程中产生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担心,可以理直气壮地处置僵尸企业、处置企业资产、安置分流员工。尤其是资产处置,不需要担心国有资产流失而缩手缩脚,而是可以大胆地依法处置。一旦条件具备,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对僵尸企事业进行公开处置,对相关的债权债务与债权人、债务人进行认真协商,对员工安置提出分流方案。
对政府来说,重点是筹集好员工分流安置费用、做好员工分流安置工作,以四两拨千斤的方式,撬动社会资源、社会力量,共同解决好员工安置分流问题。对银行来说,则可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债务的处置方面,一方面,依法合理的剥离相关债务,有条件的还能实施债转股;另一方面,也可以最大力度地与地方政府商讨企业的资产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收入在企业和银行间合理分配。对企业来说,则可以通过依法处置资产,将有效资产合理转让或利用起来,发挥有效资产的作用。
当然,在资产处置和银行债务剥离过程中,也一定要依法合规、阳光透明,防止暗箱操作、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方面怕问题,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资产处置制度,完善各项程序。尤其涉及员工利益方面,必须坚决维护、不发生任何损害员工利益的行为,避免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为了更好地做好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对条件允许的地方,还可以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帮助吸收员工、受让优质资产、实行资产与债务、员工共同领走的方式,简化处置程序,减轻处置压力。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僵尸企业的处置效率会更高,效果也更好。
总之,对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必须加快,确保通过处置,进一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纵深推进。
谭浩俊【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