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要点汇总,全面保障施工安全
对每个消防工程施工环节,都要严格进行监督和质量把控,只有抓住消防工程施工要点,保证每个施工环节施工质量,才能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水平。
消防工程施工要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配管、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火灾探测器分成感温、感烟或感光探测器、气体探测器和复合探测器五种基本类型。探测器安装距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5m。探测器周围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送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5m。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大于45°。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墙上距地面(楼)高度1.5m处。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10cm以上的余量。
4.火灾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不小于1.5m处。落地安装时,底边高出地坪0.1~0.2m。控制器的主电源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
灭火系统安装
1.消火栓灭火系统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若管径不大于100mm时,采用螺纹连接;大于100mm采用法兰或卡箍式连接。消火栓箱安装分为明装、暗装和半明装,管道通过钢筋混凝土水箱壁,应安装刚性或柔性防水套管。安装在室外的地上、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温度在-20℃以下时应采取相适应的保温措施,以防冻结。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子公称直径不大于100mm时,应用螺纹连接;其他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喷头布置的水平距离应根据火灾危险等级确定。报警阀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在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外墙上,应方便检修。
高层建筑送风、排烟系统施工
1.防火阀应单独吊装。从防火墙至防火阀的风道应采用厚度为1.5mm以上的钢板制作。
2.送风、排风口的安装,须在风口外配钢制法兰短管,并将法兰固定在风管上,然后将送风口外框固定在短管上,最后将百叶风口和防火阀连接。
3.通风排烟管道材质和制作要求,排烟系统风管板厚若无要求,可按高压系统风管板厚选择。非金属复合风管板材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具有保温性能的风管内部绝热材料应不低于难燃B1级。风管制作所采用的连接件均为不燃或难燃B1级材料。
消防验收常见问题
建筑防火方面
1、土建防火封堵不到位
(1)所有给水管道穿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2)所有电气管、桥架穿越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3)穿越平层及竖向的桥架内未采用防火封堵。(4)所有通风、空调、防排烟管道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5)土建预留洞口后开孔未封堵。(6)土建风道未封堵。(7)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用不燃材料填充密实。(8)防火墙未到顶。(9)防火分区未形成。
2、土建防火门
(1)防火门安装反向,未开向疏散方向。(2)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开设了非疏散门、洞。(3)防火门检测报告与实体不符,防火门身份标示未张贴。(4)闭门器、顺序器未安装。(5)应设置单向逃生部位处未设置相应的开启装置。(6)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防火门。
3、安全疏散
(1)由于装修装设栏杆造成楼梯疏散宽度不够。(2)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数量不够。(3)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距离超标。
4、消防车道
(1)车道宽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2)消防扑救面未形成。(3)环形车道未形成或回车场未形成。(4)消防扑救面有高大树木或有障碍物。(5)防烟楼梯间无前室、或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未设计正压送风系统。
5、防火卷帘
(1)导轨与墙体及柱体之间未封堵。(2)卷顶部未完全封堵。(3)双轨卷帘一侧未封堵到顶,形成单轨卷帘。(4)穿越卷帘包厢的管道及桥架未封堵。(5)疏散通道卷帘门两侧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6)卷帘门手动拉链未设置拉链孔。
6、建筑装修
(1)建筑装修材料选用不当,特别是吊顶及墙面材料耐火极限达不到规范要求。(2)建筑装修饰面影响消防功能的正常实现。(3)消火栓箱门装修后无法打开。(4)正压送风口、排烟口装修后出现风口与装修面层内漏风及检修不便的现象。(5)格栅吊顶影响上喷喷水效果,灯槽内喷头影响喷水效果。(6)建筑装修开设的检查孔部位及大小不满足正常检修的需求。(7)大于60㎡的房间只设置1个门。(8)会议室、观众厅等场所的门未向外开启。
7、排烟口
(1)设置位置过低,低于2m。(2)设置在顶部的排烟口、排烟阀未设置手动控制装置。(3)排烟口距离最远点水平距离超过了30m。(4)排烟口距离安全出口间距小于1.5m。
8、排烟系统漏设
(1)无自然通风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2)超过60m长度的走道。(3)面积超过100㎡的区域未设置排烟系统。
9、防火阀
(1)风管穿越防火分区,防火分割处未设置防火阀。(2)防火阀安装距墙体超过200mm。(3)常开、常闭排烟防火阀设置错误。
10、自然排烟区域开窗净面积不满足规范要求。
11、正压送风系统
(1)部分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或前室未设置正压送风口。(2)风口数量偏少。(3)防排烟系统末端风口风量偏低,系统风量偏低可能的原因有:1)风机风量不满足规范要求;2)土建风道封堵不严或未完全封闭;3)土建风道平层割断封堵平层风管有漏风现象;4)风机风压不足;5)系管道风阻过大;6)风机电源反相。(4)排烟风机出风口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垂直距离小于3m。(5)排烟风机出风口低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6)排烟风机出风口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在同一面上时间距小于10m。(7)排烟口与送风口距离小于5m。(8)风机控制箱未设置在风机就近位置。(9)正压送风口入口及机械排烟系统出口防雨百叶均未设置在室外与大气相通。(10)电机外置式离心式风机未设置风机房。
消防水
1、喷头布置
(1)不受梁体影响的直立型喷头距离顶板过近(超过了75~150mm)。(2)受梁体影响的直立型喷头距离顶板不满足规范要求。(3)喷头距离边墙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
2、消火栓布置
(1)由于建筑装修变动,消火栓的保护超过面积超过了规范要求。(2)由于装饰原因,取消了消火栓门。(3)消防电梯前室漏设消火栓。(4)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自救式消火栓箱。(5)室外消火栓距建筑外墙及路边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6)夹层及设备层漏设消火栓。
3、水泵结合器
(1)未按系统分区设置水泵结合器。(2)水泵结合器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3)接合器设置在不易取用的部位。(4)水泵接合器充水试验不成功。
4、室外取水口设置位置不合理,取水口吸水高度不应超过6m,距外墙距离超过规范要求。
5、末段试水装置
(1)末端试水装置设置位置不合理,设置在了系统的最低处,而不是系统最不利点处。(2)末端试水装置未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存在漏设区域
(1)空调及风机房。(2)车库室内车道。(3)建筑面积大于5㎡的卫生间。(4)自动扶梯的底部。(5)楼梯及电梯前室。(6)净高不大于12m的室内中空区域。(7)净高大于800mm且有可燃物吊顶内。(8)宽度大于1.2m的风管及排管下方。(9)一类高层的消防控制室。(10)弱电设备间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1)防护区内风口、防火阀、风机未参与联动控制。(2)防护区未设置自动泄压口(泄压装置)。(3)防护区的维护结构不能达到0.5h的耐火极限及1200Pa的耐压极限。(4)储油间未设置呼吸阀、通气管道。(5)气体灭火控制盘系统电源不能满足同时启动气体灭火装置的要求。(6)控制中心不能对气体灭火区域设备进行联动控制。(7)气体灭火防护区未设置手自动转换开关。(8)配电房未设置气体灭火。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报警系统漏设区域
(1)超高层建筑的室内住户部分未设置探测器。(2)强弱电井设置探测器。(3)水泵房、消防控制中心,各类设备用房设置探测器。(4)公共部位未设置楼层显示器。(5)厨房内未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
2、消防管线
(1)与消防有关的所有线路明配钢管未刷防火涂料或防火涂料涂刷不均匀。(2)与设备连接处的金属软管未到位。(3)明配及吊顶内线盒未上盖板。(4)吊顶内部分导线未穿管。
3、联动控制及相关功能不齐全
(1)门禁系统未进行断电控制。(2)常开电动防火门未联动控制。(3)单向逃生锁未联动控制。
4、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逻辑关系混乱
(1)相应区域探测器报警,对应区域的正压送风机未启动。(2)1台风机负担多个防烟分区时,防烟分区内探测器报警,所有风口都打开。(3)手动打开排烟口,正压送风口,相应的风机未启动。(4)非消防断电及应急照明强投未编入联动关系。(5)中庭区域报警时,各层卷帘门未启动。(6)大空间探测装置如双波段、光截面及线形探测器报警时未联动相关常规火灾报警系统。(7)消防补风机未编入火灾时启动的联动关系。(8)排烟风机入口处排烟阀门未与排烟风机连锁。
5、控制中心
(1)引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导线未绑扎成束,未标明编号。(2)控制设备接地支线小于4mm。(3)控制设备背后距墙操作距离小于1m。(4)CRT未完善,外部设备报警后CRT界面无反应。(5)消防控制主机存在屏蔽和故障点位。
6、消防电话系统
(1)主机不能进行分机呼叫。(2)消防外线电话未设置。(3)电梯机房、重要与消防有关的设备用房未设置电话分机。(4)消防电话分机安装不牢固,电话分机安装位置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