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盼到一个双休日,又要在单位度过……” | 拿什么来拯救他们,警察、检察官、法官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好不容易盼到一个双休日,又要在单位度过……”
这是我朋友圈,一位女警的朋友圈留言和配图,不知道你看后是什么样的感受,我看后感受颇深,内心无比伤感,虽然自认为是一个心比较硬的人,但久久不能释怀,每每想提笔想写点什么,却不知如何开头!写吧,把自己最真实的想法表达出来吧!
拿什么来拯救他们,警察、检察官、法官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
序
今天又有一名警察走了,近期,貌似看到越来越多的警察、检察官、法官或英年早逝,或病倒岗位,或因公殉职,还有一些因为种种原因离职调岗,轻的处分离职,重的失去健康和生命,每每看到这些,心中一丝酸楚,一方面感到悲哀,一方面感到无奈,还有一些气愤,五味杂陈,巨大贡献的同时却牺牲了自我,燃烧的是人性,看不下去了,那些违法乱纪的就暂且不提了,虽然人性不能那么简单的去划分,人不只是只有一面:
一、职务行为依法应当得到保护
1、装备和信息支持要提高水平,避免人海战术,兴师动众毫无技术含量,减轻低效能工作带来的高效能消耗;
2、正常的职务行为除不受法律追究,还应得到保护;
3、不受其他机构或个人干扰的履行职务的权利;
4、警察、检察官、法官的近亲属的安全要保护;
保护不只是出几个文件,关键还是要落实;通过国家的文件我们可以看出,国家相当重视并且了解实情,落实执行的阻力在哪里?为什么?
二、个人行为也应当依法受到保护
1、不能因为其职务的存在否定其个人权利;
2、不能因为其职务的存在加重其违纪处罚;
3、人性化的保护有个性的警察、检察官、法官,允许差异化表达;不能因为微博,微信上的一句话,就停职检查,上岗那么难,下岗就怎么那么容易呢?(这句话忍了很久了,说出来很痛快!)
三、基本人权保护
1、休息权,休息权,休息权,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一周至少保证两天的休息日,有几个能做到,她们除了社会职责外还有家庭职责,是父亲、母亲、儿子、女儿不仅仅是警察、检察官、法官。
2、与其工作职责和工作成绩相适应的获得报酬和褒奖的权利,同工同酬,不要司法民工,要做司法精英;
3、接受培训的权利,受教育权,培训不仅仅是业务培训,还包括综合素质的提高等;
四、建议
1、提高工资水平,至少是一般公务员的3倍以上,3倍,3倍,随物价浮动,不服来换!
2、强制休假制度,不休假不允许上岗;
3、严格8小时工作制,没有借口;
4、加班就要给加班费、加班费、加班费;
先做到以上几点吧!向辛苦的警察、检察官、法官致敬!
警察、检察官、法官、律师是朋友,让我们在法治的道路上互相监督、互相鼓励吧,不要互相伤害!爱,可以改变一切!
良好的休息,才能保证高质量的工作,不要只想马儿跑,不想马吃草,待遇、待遇、待遇,提高、提高、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