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飞鹿股份IPO终过会 最强梳理其曲折的IPO过程
在历经一年零7天的“低调”冲刺之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飞鹿股份”)终于等来了IPO首发过会“落锤”的声音。
这家以行业“黑马”的姿态冲击创业板上市的涂料企业,其主营业务为防腐涂料、防水涂料等高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涂装施工及涂料涂装一体化业务。这也将使得飞鹿股份成为继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又一家(即将)踏入上市公司行列的涂料企业。
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5月5日发布的2017年第3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飞鹿股份首发获通过。发审委会议对其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看上去并不难回答,包括:
1、根据申请文件,株洲市德海劳务派遣公司被披露为发行人劳务外包商,从事涂料涂装一体/防水工程施工,2014、2015、2016年向其采购金额占劳务采购的比例分别为38.74%、45.86%和49.17%。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资质、合同标的、费用结算方式、发票、员工管理及责任等说明:株洲市德海劳务派遣公司是劳务派遣企业还是劳务外包企业,其与发行人的法律关系是劳务派遣还是劳务外包,报告期是否是劳务派遣转为劳务外包。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用工的合法性、不同处理方式对发行人相关成本费用的影响发表核查意见。
这或者表明,飞鹿股份的这一次“上会”,或者说它此次IPO的审查过程,遇到的阻力并不算大。
但事实上,飞鹿股份的IPO之路并不顺畅——这一次的成功过会,实则已经是其第二次IPO进程,审核时间跨度为2016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4日(按发审会前一天计算);而在此之前,飞鹿股份已经经历了一次失败的IPO进程。
飞鹿股份资本脉络
失败的第一次IPO进程
时间回溯到2013年5月,当时有湖南媒体报道指出,4家湖南企业的IPO申请获证监会受理进入IPO排队审查行列,其中就包括拟在创业板上市的飞鹿股份。这可以看作是飞鹿股份的第一次IPO进程的起点。
在此之前的2012年4月,飞鹿股份实施了股份制改造,以及在2013年初通过了上市环保核查(上市环保核查是当时企业申请上市向证监会提出申请前必须进行的一个环节,2014年10月被叫停),可以视作飞鹿股份确定了冲击IPO的发展战略方向。
飞鹿股份IPO申请获受理的时间点处于“中国有史以来时间最长的一次IPO暂停”的空窗期(根据统计资料,这一次始于2012年11月的IPO实质停摆直到2014年1月才得以重启,空窗期长达15个月)的中间时段。在空窗期内,证监会开展了声势浩大的IPO自查与核查运动,并启动严格的IPO财务审核计划——这让飞鹿股份的IPO进展难言顺利。
在这样暴风骤雨般的审查环境下,众多排队等待审核的企业选择暂时“退场”、终止IPO,其中包括两家知名的民营涂料企业。飞鹿股份最终能够坚持下来,实属不易。
2014年6月,考虑到当时严重的IPO“堰塞湖”情况(积压了太多排队等待审核的企业),证监会要求已排队但仍未进行预披露的企业(当时证监会对申请IPO企业并未要求“受理即披露招股说明书”),需要在2014年6月底前发布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否则其审查将被终止。飞鹿股份在截止日期到来之前“被动地”披露招股说明书。
1个月后,株洲飞鹿的IPO审查遭中止,原因为“情形四、发行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或者其他导致审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但这次中止时间跨度并不长。
飞鹿股份董事长、总经理章卫国
2015年6月8日,证监会向飞鹿股份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业证券”)发出近万字的反馈意见,要求兴业证券在30日内回复对于飞鹿股份招股说明书中的45条疑问。这成为飞鹿股份首次冲击IPO未能顺利实现的伏笔。
兴业证券及飞鹿股份对这些问题的回复未见公开。2015年6月26日,飞鹿股份上会,但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最终否决了其IPO申请。创业板发审委要求飞鹿股份就与关联方南车长江公司株洲分公司(简称“南车株洲”)在人员上存在非正常承接情况、2014年度与南车株洲的涂料涂装一体化业务的毛利率及占营业利润的比例、因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而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却未披露的情况等等做出说明或补充披露;要求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披露的员工按专业构成划分的人数是否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相匹配发表核查意见,对发行人是否应依法享受社会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发表核查意见等。飞鹿股份这些被要求说明的情况都曾出现在创业板发审委此前罗列的45条反馈意见中。
而当时北京商报的报道推测其IPO被否的原因为“粉饰业绩”。“而令证监会感到怀疑的是,该公司向关联方(指南车长江公司株洲分公司)提供涂料涂装一体化的毛利率高于非关联方,也没有披露公司涂料涂装一体化业务中无偿使用关联方固定资产的关联交易事宜。对此,有投行人士指出,飞鹿高新(即飞鹿股份)的收入和利润可能存在水分。”
二次IPO终过会
IPO被否让飞鹿股份再次陷入沉寂。或许有人能够猜到它不会就此罢休,但没有人能够猜到它的二次IPO的动作会来得这么快——
2016年4月27日,飞鹿股份再次向IPO发起冲击,其申请获证监会受理进入排队审查行列,并公布招股说明书(此时证监会已要求“申请获受理即披露招股说明书”)。此时距离其第一次IPO被否还不到一年的时间。
首发申请失利之后改换门庭、撤换原来的保荐机构、更改上市地等是“二进宫”拟IPO企业常见的操作手法。为了准备二次IPO,飞鹿股份也撤换了保荐机构,由第一次IPO时的兴业证券变更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德邦证券”)。2016年3月份,飞鹿股份公告接受德邦证券的上市辅导。
飞鹿股份在这10个月期间还引入新的股东。根据飞鹿股份当时的招股说明书,其股东增加了两名,分别是机构股东北京聚琛资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聚琛投资”)和自然人股东方利佶。两者的增资发生在2015年12月,完成增资后,聚琛投资一跃成为飞鹿股份的第二大股东,仅次于飞鹿股份的实控人章卫国。
飞鹿股份股权结构
跟第一次IPO的拟募集资金数额及投向相比,飞鹿股份增加了拟发行股数却调低了总募资额(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900万股,拟募集资金31433.97万元),并对资金投向项目进行了修政。尤其是在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上,二次IPO大幅调低了拟投入金额。
此外,针对第一次IPO被否时创业板发审会要求说明的问题,飞鹿股份在二次IPO的招股说明书中也有所体现和回应,更加详细地披露了企业的发展历程,包括由飞鹿实业改制为飞鹿有限过程中具体的改制方案及依据,以及针对与南车株洲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部分,新版本的招股说明书也增加了说明性文字,以及加入了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在公布了二次IPO的招股说明书之后,飞鹿股份再无过多显著的动作——直到2017年4月21日,证监会发布《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实际上只是更新了飞鹿股份的招股说明书,主要补充了2016年的业绩情况。
飞鹿股份近年业绩
2017年4月28日,证监会公布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36次工作会议公告,显示飞鹿股份将于5月5日上会。
这一次,飞鹿股份的IPO终获通过。此时距离其股改过去了5年,距离其第一次IPO申请获受理过去了4年,距离其第二次IPO申请获受理过去了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