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雪飞扬散文——《韵湖风雨》(六)
于是,业主们说:博阳物业,请你走开。5元停车费支撑的利益链条,到底能不能斩断?
“寒冬十二月,苍鹰八九毛。寄言燕雀莫相啅,自由云霄万里高。”这是一首李白的诗歌,讲述的是在寒冷的十二月份,刚刚被捕的老鹰被猎人剪掉了强劲的羽毛,一群燕子麻雀在那里聒噪:没毛的老鹰不如雀。
这阙诗歌拿来比喻我们,那是最恰当不过的。
十二月,正是一年一度的物业费缴费时间。全国物业公司又一次迎来的大丰收,资金收益总额数以万亿计,一点不夸张。一时神州上下,业主不正是被拔了毛吗?物业管理乱向影响着业主的生活和出行,就如同燕雀一样聒噪影响着老鹰的心情。
即使你是高官你也得居家生活,哪怕你是漂泊的游子,你就得规矩地接受这物业层层盘剥。看的见的就是物业费支出和收到的服务不等值,看不见的就是隐形的小区各种公共收益被巧取豪夺,比如我们今天标题中的5元停车费。
停车需要场地,需要占用资源,付一点停车费理所当然。这是目前维系小区里停车收费成立的表层依据,即你停车,就需付费,要不然你停马路上等待罚款嘛。可马路上怎么能随便停车呢?要能停那不乱了套了嘛?所以200元对比5元就变得那么地经济和实惠,业主停车付费也变得合情合理啦。
本人不才,对停车付费有自己的见解,今天借此和大家交流一下。停车付费存在的必要条件有两个,一个是停车位的占用费,另一个是停车位的管理费。即停车占用的土地的建设成本和土地变成车位后的维护成本。
外部商用的停车场更加需收取来平衡成本赚取利益,小区里也是一样。说到这里,大家可能要反问:你这样说,小区车位收费不是很正当吗?你为什么有不一样的想法呢?
答案是这样的。外部车位上面已经回答,我们要说清楚的就是小区内的。
显然,建筑区域内的车位肯定是小区内的车位,这点毫无质疑。但是分地上和地下两部分。地下车位目前各种法律法规相对空白许多,争议很大,没有谁对谁错,秉持的原则也是产权归属论和谁投资谁受益,这很好理解。因地下车位在规划小区时没有强制明确规定为配套建设,有规定的只是人防工程设施部分,所以有偿使用地下车位变得相对有法可依。
地上车位可以收费吗?带着这个问题,我们做一些了解。
首先我们看土地的所有权益者。小区的土地为建筑开发土地,土地在开发前,由开发商享有土地使用权。房屋销售后则应该是全体业主享有土地使用权,而不再是开发商享有。
因为建筑开发土地已经被建筑使用,经过房屋售卖分摊到所有业主名下,土地也随之流转。物权法也有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所以,小区内陆面车位的所有权者属于业主,全体业主才有权利决定收不收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