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当庭痛哭,不服死刑判决!法律会为她网开一面吗?

胡赛萌/文

9月9日,南昌市中院一审判处劳荣枝死刑。

听完宣判后,劳荣枝当庭痛哭流涕,表示不服判决,要提起上诉。

从去年底的一审开庭,到9月9日的一审宣判,法院时隔半个多月才做出判决,这既说明法院对此案的慎重和审慎,也说明此案的复杂和繁琐。

案发是在20多年前,历史久远,而且主犯之一法子英也早已被枪毙,案情复杂,再加上舆论的介入,这些都成为左右劳荣枝命运的微妙因素。

该案最大的争议在于劳荣枝是主犯还是从犯,她是否被法子英胁迫犯罪?

劳荣枝自称是被法子英胁迫犯罪,自己无意害人,是迫不得已。若果真如此,尽管劳荣枝有罪,但罪不至死。

不过有律师分析,综合已公布的案情来看,劳荣枝也不太可能是被胁迫的。

或许最初有被胁迫的可能,但在长达几年的时间里,法子英作案这么多起,劳荣枝不可能一直都处于被胁迫状态。

很多时候,劳荣枝都是可以自由活动的,其人身自由并没有被法子英限制,如果真是被胁迫,那么她完全有条件和机会报警报案。

退一步来说,就算她不愿意看到法子英被警方抓获,那她也可以中途离开法子英,不参与到这些绑架、抢劫和谋杀案中。

从法子英犯下第一桩血案,到法子英被荷枪实弹的警方抓获,劳荣枝一直是不离不弃,甚至法子英被抓后,她仍选择隐姓埋名过小日子。

从常理来推断,这肯定不属于被胁迫作案,也正因如此,法院并没有采信她的说法,反而认定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法院判定,劳荣枝故意杀人致五人死亡;抢劫致一人死亡;绑架致一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在劳荣枝案中,有个被害人是一个小木匠,只因他碰见了劳荣枝,结果被残忍杀害,他年轻的妻子、年迈的母亲和年幼的3个孩子从此跌入地狱。

劳荣枝落网后,小木匠女儿发文,父亲出事那年我才3岁,我唯一的印象就是,爸爸临出门说半个月就回来,当时二哥跑到门口说,“回来一定给我带好吃的!”

“爸爸应了声好,但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见过爸爸的身影……我们一直期待这一天的到来,想亲眼看到劳荣枝被绳之以法。”

小木匠被害后,他的妻子一个人艰难养家,由于家庭贫困,三个孩子义务教育结束后都没钱继续上学,早早就打工养家。

就算在学校,一个没有父亲的贫困家庭,其孩子在学校的遭遇可想而知,“我从来没有得到父亲的关爱,别人总嘲笑我,你没有爸爸,我只能偷偷抹眼泪。”

“在这20年里,妈妈和我们三兄妹过着像乞丐一样的生活,那时候土房子倒了,四处奔波,寄宿在亲戚家。”

小木匠女儿说,很长一段就她和哥哥从没买过新衣服,捡别人扔下的鞋,哪怕上面有个大洞,也还是欢喜地穿上。

落网后,劳荣枝说自己这些年东躲西藏,过得很苦,可这种苦能跟小木匠的妻子、儿女比吗?

在逍遥法外的这段时间,当劳荣枝养狗、画画、学钢琴、跳肚皮舞的时候,她可曾想过还在贫困和温饱中挣扎的小木匠家人?

劳荣枝当庭上诉后,其辩护律师称,“相信二审法院一定能够充分保障被告人劳荣枝的辩护权,争取早日可以见到被告人劳荣枝。”

一审足足花了八个多月,二审估计也不会太短,不管劳荣枝是否能免死,那些被她残害过的人,再也活不过来了,那些她犯下的罪,再也弥补不了了!

作者:胡赛萌,好果文化创始人,知名评论人,曾在新闻晚报、教育时报,新加坡联合早报等国内外知名媒体发表评论文章。公号:好果胡赛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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