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分享——成本费用常见做假账的方法
一、前言:
本文所谈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制造产品而耗费的成本,也称为产品制造成本或生产成本。生产成本主要包括三项内容: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费用主要是指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之所以要探讨这个话题,在于成本费用的做假,不仅能影响企业当期的利润,也可以影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的所得额,造成国家税收的提前及滞后,是一种不合规行为。
在实务中,部分企业故意混淆成本与费用的界限,以达到所谓的盈余管理的目的,任意操作利润,本人希望通过解读常见的成本费用做假账的方法,意在于防范及发现,希望能对企业及众多的财务同仁会有所帮助。
根据初略整理,企业常见的成本费用做假账方法,大约在26种之多,产生的背景及根源各不相同,具体如下,现分享给大家。
二、常见的成本费用做假账的方法
第一、基本建设领用材料,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如某生产企业将自营建造工程领用的材料,直接借记作生产成本,贷记原材料,这样处理,会导致企业的固定资产成本下降,产成品的成本上升,如产成品在当期实现了销售,将会直接减少企业的利润,造成企业所得税的滞后交纳。
第二、福利费用开支挤入成本项目
如某企业将福利部门人员的工资,列入成本项目“直接人工费”。借记生产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直接导致了企业的产成品成本上升,人为操作了利润,且可能将超限额无法扣除的福利费实现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目的,的帐务处理。
第三、福利部门接受劳务,不作转帐结算
如有些企业将辅助生产车间为职工医院、食堂、学校等部门提供的水、电、汽、加工修理等费用全部转嫁给基本生产车间和企业管理部门。最终会造成生产成本上升,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减少,虚增当期利润。
第四、把对外投资的支出计入成本、费用项目中
有些企业以材料物资的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时,不反映在“长期投资”科目中,这样,一方面加大了产品成本,减少利润,少交增值税,附加税,少交所得税;另一方面也隐瞒了投资收益,再次少计利润,少交所得税。
第五、修理费用,重复计入生产成本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的修理费采用预提的方法,计入成本费用,但有些企业为控制利润实现数额,将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用重复计入生产成本。以达到减少利润,少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第六、多期材料,一期分摊
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会计核算应正确划分各月份的界限,但有些企业违反规定,将不属于本期产品成本负担的材料费用支出一次全部列入本期成本项目,由此造成该企业少计当月利润的后果。
第七、虚计费用,调节成本
有些企业为了调节产品成本和当年利润,有意将不应计入本帐户的费用计入本帐户或者将应计入本帐户的费用转移计入其他帐户,由此行为,造成企业本期利润虚减的结果。
第八、回收物资,账外处理
有些企业将回收的废料收集起来,不去冲减当月的领料数,而作为帐外物资处理。这样的结果使企业不仅没有如实反映产品生产中材料的实际消耗,而且也相对加大产品的直接材料费成本,少计利润,少纳税金。例如某企业将职工交回加工后余下的边角余料,不办理交库手续,不填废料交库单,不冲减当月的领料数。
第九、生产费用分配,张冠李戴
有些企业为了调节当年损益,将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在盈利产品和亏损产品之间进行不合理分配,造成盈亏不实。
第十、未用材料,不作退库
有些企业为了调节本期损益,对车间领用原材料采用以领代耗的办法,将投入产品生产的材料全部计入产品成本,期末有剩余材料,不管下期是否需用,均不作退库处理,由此,该企业造成多计费用少计利润的结果。
第十一、改变分配方法,调节当年盈亏
企业计入各种产品成本的目标在产品费用和本月发出的生产费用,应在各种产品的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生产的特点选择适合本企业的分配方法,但有的企业为了调节本期盈亏,往往改变已经选用的分配方法,并且在会计当期不作披露。
第十二、虚估约当产量,调整本期损益
有些企业利用约当产量估算的特点,采用多计(少计)在产品数量的手法,虚增(或虚减)利润,来调节当年损益,
第十三、期间费用计入生产成本,或生产成本计入期间费用
有些企业为了调节当年利润,将发生的费用计入生产成本;或采用将应计入生产成本的费用计入期间费用,这样,就造成少计期间费用,虚增利润的结果。
第十四、已销产品不结转成本
有些企业对已销产品不作成本结转,只记收入不记成本;或者相反,对未销售产品视为销售、多转成本,由此造成虚增利润。
第十五、随意改变结转产品销售成本的方法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在某一个会计年度内,一般只能确定一种计价方法。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确实需要改变计价方法的,必须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有些企业出于调节当年损益的需要,在年度中间随意改变既定的计价方法,并且在年末的会计报表附注中并未披露。
第十六、随意调节成本差异率
有些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在结转产品成本差异时,通过调高或压低成本差异率的方式,多计算或少计算结转的产品成本差异,以达到虚减或虚增利润的目的。
第十七、不按比例结转成本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销售产品,按合同约定日期确认销售收入,在每期实现销售的同时,应按产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出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有些企业为了调节当年损益,在分期收款销售的产品实现收入时,人为地确定结转产品销售成本的比率,多转或少转销售成本,以虚增或虚减利润。份本应收取款项125万元,结转成本100万元,但该企业第十八、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费用标准
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各项开支均有标准,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着许多乱花、乱摊、乱计费用的问题。有些企业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任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从而提高企业费用水平,减少当期利润。
第十九、期间费用,转作待摊处理
有些企业为了实现既定利润目标,就采用将本期发生的期间费用总额中,转出一部分数额列作待摊费用的作假手法来达到目的,从而使当期利润达到既定目标。
第二十、利用“汇兑损益”帐户人为调节利润水平
会计制度规定对外币帐户,应采用月初或业务发生当日市场汇率作为记帐汇率,由于汇率变动而引起的汇兑损益,可以采用集中结转法或逐笔结转法进行计算结转,一种方法选用后1年内不得变更。但有些外币业务较多的企业,为了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采用多种方法人为调整汇兑损益。例如某企业为了调低年末利润,就有意在期末按低于帐面汇率的期末汇率计算期末人民币余额,使当期发生汇兑损失,减少当期利润等。
第二十一、混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界限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向银行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而支付的借款利息记入财务费用。企业用借款进行在建工程,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贷款利息,应计入固定资产的造价。但有些企业,为了调节利润,故意混淆记入成本与费用的界限,少计财务费用,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第二十二、将利息收入转作“小金库”,不冲销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以及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但有些企业在实务操作中,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将利息收入转作“小金库”,不冲销财务费用,而虚增期末利润。如某企业出纳人员将每期的利息收入不作帐务处理,不在“银行存款”与“财务费用”帐簿上进行反映,而是提取后存入部门“小金库”,留待日后部门搞职工福利之用。
第二十三、不按规定摊销无形资产和开办费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无形资产和开办费的摊销都应记入“管理费用”,作“借:管理费用,贷: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帐务处理,但有些企业为了调节期末利润,人为地多摊或少摊无形资产(或开办费),从而多计或少计费用,以达到其目的。
第二十四、坏帐损失不按规定提取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的企业,应于期末计提坏帐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以增加或减少期间费用,来达到目的的。
第二十五、把应计入成本的运输费列入期间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购入固定资产、专项投资用的材料和设备的运输费应计入设备或材料的成本,作为其原值的组成部分;但有些企业却将这部分运输费列入期间费用而增大了本期利润。
第二十六、职工医药费、挤入管理费用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职工符我刚开始求的医药费开支应在“应付福利费”列支,有些企业为减少福利费开支,往往将部分药费挤入管理费用。从而虚减了当期利润,将医药费全部挤入了管理费用,违反了国家有关制度的规定。
二、几个提醒
第一、将本应计入成本的支出,计入了期间费用,直接导致了当期当期利润的减少,造成了企业所得税的少交或滞延交纳。
第二、将本计入费用的支出,计入了成本,可能导致当期利润的增加,属人为操控利润,粉饰了财表,提前交了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无人感谢。
第三、对本应计入限额扣除的费用计入了生产成本,将会导致无法扣除的费用扣除了,属偷税行为。
第四、对本应资本化的费用损益化了,虚减了当期利利润,少交了企业所得税
第五、对本应费用化的支出资本化了,导致了当期利润的增加。
第六、任意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造成的利润的不准确,属滥用会计政策,是会计法不允许的违法犯罪行为,财务人员应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