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王庙究竟建于何时?
药王庙究竟建于何时?
郁南药王庙远景(黄国俊摄)
西宁药王庙究竟建于何时?
道光十年《西宁县志·卷五·建置(下)·坛庙》载:
药王庙在东城外。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知县王锟建。(《李志》)嘉庆二年重修。
道光十年《西宁县志》说药王庙建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的依据是《李志》。《李志》即康熙五十七年知县李玉鋐所修的《西宁县志》。查康熙五十七年《西宁县志·卷之二·建置志》,的确是如此记载:
药王庙在城东外,知县王锟新建。
如此,西宁药王庙建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似乎是铁证如山了。山人的《扁鹊归庙,刻不容缓》,就是采信这个时间。
但山人错了!跟着康熙五十七年、道光十年的《西宁县志》错了!
最早记录药王庙的是康熙二十六年张溶知县主修的《西宁县志》,该志卷之二《建置志·坛庙》载:
药王庙在城东外,知县王钺新建。
药王庙是郁南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吴勇华摄)
王钺担任西宁县知县的时间是康熙八年(1669年)至十四年(1675年)。如此一来,药王庙的建庙时间要比康熙四十八年至少要早34年!
张溶知县在主修康熙二十六年《西宁县志》时,如果还没有药王庙,绝对不可能有这一记载,因此康熙二十六年《西宁县志》说药王庙是王钺新建,是可信,没有疑问的。
关于药王庙建于知县王钺,如今还保存在药王庙里的咸丰三年《重修药王庙碑序》也直接接给出了佐证:
宁地僻处山嵎,俗信巫觋,喜用野药,凡有疾病,于古人所制医方,则置之弗道。康熙初,王君讳钺宰斯土,悯民愚,禁巫师,宣医教,因塑王像于城东,为祠以祠之。
译文:
西宁县位于偏僻的山区,信奉巫觋是西宁的社会习俗,百姓喜欢使用山野的草药,人们患了病,都不相信古人留下的药方。康熙初年,王钺担任西宁县知县,为百姓的愚昧感到担心,于是禁止巫术,宣传医学,在城东建祠庙,塑药王像,祭祀药王。
《重修药王庙碑序》中的“康熙初王君讳钺”(吴勇华摄)
康熙二十六年《西宁县志》载药王庙建于王钺知县,但到了康熙五十七年的《西宁县志》却变成了建于王锟知县。这是咋回事呢?其实很简单,是编志人员把“钺”字抄成了“锟”字。两字的字形相近,一不小心,就会把“钺”讹为“锟”。
诸豫宗编修道光十年《西宁县志》时,县里保存的康熙二十六年《西宁县志》已剩下了残卷,只有李玉鋐的康熙五十七年《西宁县志》。诸豫宗在他的《西宁县志序》中说:
豫宗于道光五年冬莅任兹土,求其书,则林、赵、王三志已佚不传,张志虽存,亦仅有残帙,惟李志有完书。
译文:
我在道光五年(1825年)担任西宁县知县,寻找从前的县志,发现明万历二十年、清康熙六年和康熙十二年的《西宁县志》都已失传,康熙二十六年《西宁县志》虽然有保存,但剩下了残卷,只有康熙五十七年的《西宁县志》是完整的。
估计剩下残卷的康熙二十六年《西宁县志》中,关于药王庙的部分内容已不存在,因此诸豫宗的志书只好跟着康熙五十七年《西宁县志》而错。
《重修药王庙碑序》局部(吴勇华摄)
但康熙五十七年《西宁县志·卷之二·建置志》只是说“知县王锟新建”,并没有说是建于康熙四十八年。诸豫宗是根据什么说建于“康熙四十八年”的呢?说白了,是诸豫宗想当然增加上去的,即古人说的“妄加”。诸豫宗的志书不但想当然地增加内容,还想当然删减内容。如关于万历二十年《西宁县志》的编辑人员,万历二十年任西宁知县的卿一鸣在他的《西宁邑志后序》中说:
前任林侯命弟子员朱润、邹伟辈所辑西宁邑志。
译文:
这是前任知县林致礼安排县学生员朱润、邹伟等人编辑的《西宁县志》。
万历二十年《西宁县志·总叙》也说:
润、伟等承委辑志。
译文:
朱润、邹伟等人接受知县林致礼的委托编修《西宁县志》。
朱润、邹伟二人姓名之后有“辈”、“等”,说明除了他们二人外,还有其他人。但到了道光十年《西宁县志》,朱润、邹伟后面的“辈”、“等”被删去了。该志卷十《艺文》:
《西宁县志》,明知县林致礼撰,朱润、邹伟辑。
药王庙全景(黄国俊摄)
明白了这些,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诸豫宗的《西宁县志》说药王庙建于康熙四十八年的原因了。
历史因为尘封和其他各种原因弄错,并不要紧,当有人指出,而且证据确凿时,改正就是了。遗憾的是,我们有些人却以种种理由为借口,坚持错误不改正。
弘扬西宁文化,首先必须维护西宁文化的纯洁性,被掺假、被歪曲了的西宁文化必须恢复原貌,这是原则,没有什么价钱好讲的。否则,就是对西宁历史不负责,对西宁文化不负责,弘扬西宁文化必然因此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