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询第一大并购案,问题个个戳中要害

日前,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拟出资17亿元,收购胜通钢帘线及相关公司。

这个轮胎钢帘线行业第一并购案,引起业界极大关注。

2020年12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该重大资产重组案,提出9个方面问题,要求大业股份补充披露更多详情。

以下为上交所问询内容摘要。

1、预案披露,2020年12月18日,大业股份与破产重整管理人,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等重整投资协议》。

请补充披露:

(1)胜通集团等 11 家公司的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以及破产重整的原因,其中与钢帘线业务板块有关资产的划分标准及依据;

(2)4 家标的公司目前重整进展,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完成重整需要履行的程序,以及重整投资协议生效的具体条件;

(3)4 家标的公司100%股权对应资产的具体范围,是否涉及其他债权债务

(4)结合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负债情况、业务的协同性等,说明这次收购重整资产的原因及主要考虑,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5)大业股份后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的整合计划,以及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

2、预案披露,此次交易总价款初步确定为17亿元,将通过自有、自筹资金筹集所需资金。

截至2020年3季度末,大业股份资产负债率达64%,货币资金余额约为8亿元。

请补充披露:

(1)自筹资金的具体安排,包括融资对象、利率、期限等,并量化分析对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财务费用和偿债压力;

(2)自有和自筹资金支出,是否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财务负担,以及后续保持财务和生产经营稳定的措施;

(3)结合上述情况,分析说明此次交易的必要性。

3、预案披露,2020年3月20日,东营胜宏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曾与上述11家公司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以17亿元价格收购上述4家标的公司。

2020年11月,因胜宏地产未能履行《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筹划终止协议,并联系引入胜通钢帘线同行业企业参与重整。

请补充披露:

(1)胜宏地产未能履行《重整投资协议》的原因

(2)这次交易总价款为17亿元的定价依据,是否参考胜宏地产的收购价格,后续是否会进行调整及考虑因素。

4、预案披露,大业股份分多步支付资金,并提前接受经营权移交,以及股权转让。

请补充披露:

(1)标的公司经营权移交的进展,是否存在障碍,以及后续安排

(2)这次交易为破产重整下的股权收购,大业股份获得标的公司控制权,是否需要法院裁定等其他程序

(3)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明确标的公司控制权转移,以及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时间

5、预案披露,胜通钢帘线以钢帘线、胎圈钢丝制造为主业,年产能位居全国第三,目前钢帘线产能为26.5万吨,胎圈钢丝年产能为5万吨。

请补充披露:

(1)胜通钢帘线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及其核心竞争力;

(2)各主要生产线投资金额、投产时间、成新率、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等,是否属于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相关资产减持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相关年产能排名的依据及数据来源。

6、预案披露,破产重整管理人负责,将与胜通钢帘线经营业务有关的全部注册商标,变更登记至胜通钢帘线名下。

山东胜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可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胜通商标。

请补充披露上述商标的具体使用范围,做出该安排的原因,以及未来商标使用费用的安排。

7、预案披露,管理人负责协调法院及相应机构,清理完毕标的公司资产和股权存在的担保债权,并协助办理解除抵押、质押、查封和账户冻结等限制措施。

请补充披露:

(1)标的公司资产和股权,存在的担保债权具体情况

(2)目前存在的抵押、质押、查封和账户冻结具体情况,后续解除相关措施的具体安排,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3)标的资产的股权质押状态,能否在股东大会前解除,能否按照相关规定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8、预案披露,标的公司各类经营手续、资质许可现状交接,排污手续、环评手续完善,如有不完善的,管理人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予以办理;

标的公司权属土地上未办理建设规划、建设施工及竣工验收、权属登记等相关手续的建筑物,由管理人协助办理。

请补充披露,标的公司目前各类经营手续、资质许可、土地权属等办理的具体情况,如有不完善之处,说明是否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9、请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要求,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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