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文创 | 大数据时代下的文创IP路在何方?

在大数据时代,文化创意产业的IP需要与大数据技术紧密结合,突出IP的发展特点和方向,抓住消费者的心理,在海量的数据中分析找出发展的着力点,方为长远之道。

全球著名管理咨询公司麦肯锡公司将大数据(big data)定义为:无法在一定时间内用传统数据库软件工具对其内容进行抓取、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国内学者齐爱民认为大数据指无法在短时间内用传统IT技术和软硬件工具对其进行收集、处理和分析的数据集合。综上所述,可以将大数据定义为:需要新处理模式对其内容进行收集、管理和利用的,具有海量、高增长率等特征的数据集合或信息资产。

通常认为,大数据时代的基本特征主要有:

1、数据量大(Volume Big),数据量级已经超出了传统方法和技术的处理能力,数据量已从TB发展至PB甚至ZB。

2、数据类型多样(Variable Type),除了传统的结构化数据外,非结构化数据如照片、视频、微博等发展迅速,网络日志、音频、地理信息等数据类型多样,且逐渐成为主流数据。

3、数据处理速度快(Velocity Fast),海量的数据要求快速高效地实时处理,数据处理工具也在快速演进。

4、数据价值密度低(Value High and Low Density),海量的数据中包含了大量的冗余的数据信息,有效信息占整体数据的比重不断减小,因此数据价值密度低。

大数据在文化创意产业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互联网上海量的数据记录了用户的行为,据此可以分析出广大用户的消费偏好。同时,可以找准用户喜爱的IP,进一步找出用户深层的文化心理,创造出符合主流文化的IP。

在大数据与文化创意产业IP相结合,做得比较好的是欧美等发达国家。一个典型的例子便是好莱坞作为影视文化代表的文化输出,它推出了美队、钢铁侠、蜘蛛侠、大白等影视角色,在分析用户心理的基础上使这些角色受到广泛认可和欢迎。为了吸引中国消费者,他们还费尽心思地找出一些中国风IP,比如《功夫熊猫》、《花木兰》等,来迎合中国市场。

大数据时代下的文化创意产业依旧是内容为王,其具体展现形式便是知识产权(IP)。以知识产权为集聚,自然会吸引很多具有类似价值观和认可度的粉丝,可以从不同角度讲故事,借不同类型的产品多方展现品牌形象,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大数据时代下的文化创意产业的IP开发需要有系统的安排和战略性的规划。需要在找到相应用户群的基础上分别深入了解文化创意产业的项目如电影、电视、网络、主题公园、游戏、戏剧等的匹配度,然后根据节奏和用户喜好来安排IP开发的先后主次。

目前,可以说,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可以预见的是,互联网、大数据的发展态势会愈演愈烈。我国目前文创产业IP质量不高、数量不多,且从长远讲,没有具有中国特色的代表性的IP活跃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对于粉丝大数据的指导也缺乏系统化的工程培养,这些都限制了IP的发展空间。

正如《双城记》里所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大数据时代下的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就是IP,在互联网产业引领下,国内文化产业链条已初步形成。但如何利用大数据这一技术,把握精准IP和市场营销,对广大文化创意公司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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