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动人的中国史》之第十四章:文景二帝之治绩

中国人民经过了春秋战国五百年的长期战乱,以及秦始皇帝外征异族,内兴土木的劳扰,秦末豪杰争头号,汉初诸王叛变等故事,实在弄和十分疲乏苦痛,正需要一个休养生息的时期了。在这个时代的要求之下,就产生了汉文帝刘恒和景帝刘启宽厚的政治。

文帝刘恒是刘邦的儿子,本受封为代王。公元前180年,刘邦的妻吕后死了,刘恒便被迎立为皇帝。他为人谦恭节俭,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君主。在位二十三年,一切衣食住行等需用,都不喜浮华,从来没有轻易虚耗过一文钱。

有一次,他想筑造一座露台,请匠人估计,工料约需费百金。他就此作罢,说道:“百金之数,是中等人十家的资产啦,我何必花了筑一座露亭呢?”他日常穿的,不过是一种黑色的粗布袍。他最爱宠的慎夫人,也穿得十分朴素。他宫中的布置陈设,十分节约,帐幔等物,都不用锦织的,日常生活节俭到如此,在皇帝之中,要算难能可贵的了!

汉文帝露台惜费

他对于政治也是一切都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主张。汉朝建立以来二十余年,政治设施大都因袭秦朝的旧章,有的嫌他太苛细,便将就简易些,没有别起炉灶的必要。

这时候,秩序已经大定,贾谊就劝他:“改正朔、易服色、定官名、兴礼乐”,把秦朝统一的规模树立起来;他却以为“不必多此一举”。

功臣及同姓诸王有骄横喜欢捣乱的,他也往往宽容他们,不主张严惩处分。匈奴屡次侵扰边境,他始终取防御主义,不愿劳师动众的去征伐。他的独生子景帝刘启继立,也很能够照着这种主张行事。所以前后三十四年,中国社会表面上很有些太平景象;历史上对于文景帝的政策,也很多赞美。

文景二帝的政策,具体说来,可用两句话来包括,就是灭田赋和轻刑罚。古代井田制度之下征取人民的田赋,大概是以千分之一为标准。刘邦做了汉朝的开国皇帝,灭田赋,取十五分之一。文帝十二年,竟下诏全免人民的田赋,到景帝三年才使人民纳田赋的半数,即又减为取三十分之一,共间共十三年,没有收取过人民的田赋,可算是中国历史上仅有一次的事。

至于刑罚,中国古代本分为“墨”、“劓”、“刖”、“宫”、“大辟”五等。秦时用刑更加苛刻了,有“磔”、“抽齐”、“铁烹”、“车裂”、“腰斩”、“夷三族”、“具五刑”等名目,实在还没有摆脱野蛮时代的遗风。

文帝时,有一个太仓令淳于意犯了罪,例当刑,解到京师长安去执行。这淳于意没有儿子,单生五个女儿。起程的时候,女儿们哭哭啼啼,都来相送。淳于意看了很气愤的骂道:“生女不生田,急来无用处”。幼女缇萦听了,十分悲苦,便跟着父亲,同到长安,上书奏文帝道:“我的父亲在齐国做官,大家都称道很廉洁公平的。现在不知道为何事犯了法,判决受刑。我想一个人死了,便不能再生,肢体残缺了也无法恢复原形,虽能此后改过自新,已经没有办法的了。因此我愿反入官府,充当奴婢,赎父亲的刑罪,使得他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文帝看了,觉得缇萦的话很可怜,也很有道理,用下诏把“黥”“ ”“刖”三种肉刑废除,以“髡钳”代“黥”刑,以“笞三百”代“劓”刑,以“笞五百”代“刖”刑。这是文帝十三年,即公元前167年的事。

遣倖谢相:大臣邓通因被汉文帝宠爱,无视朝廷礼法,被发现,汉文帝没有护短,将邓通送去接受惩罚。

景帝时,又把笞数减少,第一次减“苔三百”为“笞二百”,“笞五百”为“笞三百”。第二次于减“笞二百”为“笞一百”,“笞三百”为“笞二百”。又把笞法改善,起先笞背,受笞的往往致命;景帝六年改为笞臀,一手笞毕,不许换人;笞的刑具也规定式样,免得行时,有轻有重。这轻刑罚的动机,是缇萦引起来的,所以缇萦也算得我国历史上一个可以纪念的人物哪!

为种减田赋轻刑罚的政策,在中国政治上算为一种仁政,能实行这种仁政的,便是好皇帝。其实这不过是一种消极无为的办法,对于人民生计和社会秩序,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或者反便宜了商卖豪强。只因在皇帝的专制政府统治之下,政治设施发自深宫,上惠不通,就是有好大喜功的皇帝,要推行些对于人民生计社会秩序有益的政策,其结果往往反弄得人民愈加痛苦,秩序愈加纷乱,倒不如一事不做,不致惹出是非来比较稳妥。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成为做皇帝的不二法。这种消极无为的办法,便成为最能博得后世称美的仁政了!

屈尊劳将:著名的细柳营的故事

以上的结论,并非故意把这种仁政说坏;要知道施行这种仁政的结果,当时的一般人民,实在没有得到什么利益,只是便宜了有特殊势力的少数人;尤其实行减田赋的结果更明显。

原来从井田制度废止以后,田地变为私有的财产,多被富豪收买了去,造在一种“不耕田食”的大地主。农民要耕田,便不得不向地方去租,地主把田出租,便要向农民收租,于是农民便不得不受地主们的剥削了。我国的礼教,虽一向提倡宽厚仁爱,但是地主们对于农民的剥削,却自古以来就很苛酷的。农民一年到头,辛苦耕种,收获了十分米谷,地方便要取五分作为田租,甚至于水旱灾荒,都不肯克已一点。所以占着全社会大多数的农民,自古以来,就贫无立锥。逢到灾荒,不消说是更无生路,就是丰年,靠着收获的十分之五,支持一家五口的生活,也要移东补西的调度,方才可以挣扎得不饿不寒。他们手头活动的金钱,原是有限,新谷登场,不得不贱价卖出,应付日前的使用;等到青黄不接的时候,米粮贵了,却要重价买来糊口。这岂不是农民受了地方剥削之灾,还要受豪商的剥削么?

农民这样的痛苦,国家自当设法救济。文帝、景帝的减免田赋,表面上未始不是一种救恤农民的克已办法,但是试问农民受得到实惠吗?农民耕种的是地主的田地,缴纳的是地主的田租。国家减免的是地主应纳的田赋,农民一点也没有受到利益。的以苟悦说:“国家所施的恩惠,过于三代;农民所受的剥削过于秦朝。这是国家的恩惠没有直接使人民受到利益,而被豪强的地主们中间战尽了便宜。”这话说的实情。这样看来,来田赋的仁政,实在是帮助地主的发展,与大多数人民的生计,不见有丝毫的利益,而且还有流弊。

至于轻刑罚,虽不比减田赋的有流弊发生,实在也不过是一时的仁政。只要看景帝之后,汉武帝时代,又用苛酷的刑罚,便可见一般了。不过文帝明令废除肉刑,不能不说他改良中国刑法破天荒的举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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