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闱品读--阿尔贝·加缪《局外人》
《局外人》是加缪的经典代表作之一,只有108页的短篇小说,却让全球的书迷为之倾倒。小说用默尔索这个看似冷漠的,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主角,为我们生动刻画了一个理智到极致的人。
故事从“今天,妈妈死了,也可能是昨天,我不知道。”开始,用加缪的荒诞主义为我们讲述了超出我们一般认知的故事。默尔索对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漠不关心,对世界规则不理解,导致了他后来杀人入狱,最后不被宽恕的“合理”结局。
这是一个发生在规则内,却不遵守规则的故事。荒诞的是人还是这个世界?
眼睛
在他们脸上看不见眼睛,只有一堆皱纹之间闪烁着一点浑浊的微光。
好的作品总是让人有代入感,《局外人》就是这样一本书。最早听到这本书的推荐,是因为一句话:“如果在人群之中,你感到格格不入,那就读一读加缪的《局外人》吧。”我不知道有多少读者是因为一句“格格不入”而打开了这本书,我只知道,加缪用他那犀利的文字,将“格格不入”重重回击给了说出这句话的人。
从出生开始,我们便用眼睛探索这个未知的世界,眼里装下了怎样世界,我们便成为了怎样的人。在辨不清真实的世界里,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我们都要小心翼翼的按照规则来执行。也许,规则本身才是叫做“真实”的东西。
尼采说:“在世人中间保持清洁的人,必须懂得用脏水也可以洗身。”那《局外人》里那些浑浊的眼睛,到底是为了保持清洁还是洗去了清洁呢?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就像小说里养老院的门房,即使他也是这养老院的一员,可他总是称呼除他以外的人“他们”、“其他人”和“那些老人”,好像他与养老院的人并无关系。一如眼睛里的浑浊似乎与眼睛本身无关一样。
眼睛里的世界与我们看到的眼睛,哪个才是哪个的脏水,哪个又是哪个的微光呢?也许是世界给了眼睛以浑浊,又或者是眼睛看浑浊了这个世界。谁知道呢?
我周围仍然是一片被阳光照得发亮的田野。天空亮得让人受不了。
路灯一下子亮了,夜空中最早出现的星星一下失了色。我就这么望着满是行人和灯光的人行道,觉得眼睛很累。
傍晚应该是一段忧伤的喘息。今天,热辣辣的太阳满溢出来,这田野被晒得直打战,变得沮丧消沉、难以忍受。
恩,答案很有可能是,世界里如太阳一般的强光,让人眼里的光失了色。于是,人在强光的照耀下,慢慢浑浊了自己。我还是不知道。
演员
一会儿,他对我说:“您知道,您母亲的朋友们也会来守灵。这是一贯做法。”
不一会儿,一个女人哭了起来。她小声但持续地啜泣着:我感觉她像是要一直这么哭下去了。其他人好像都没有听见,他们神情沮丧,死气沉沉,默不作声。那个女人一直在哭,我很惊讶,因为我并不认识她。我希望她别再哭了,但我不敢对她说。
人可能天生就有表演基因,比如那些可爱的孩子和狗狗,知道装得乖巧就能讨人喜欢,总能得到你开心给予的奖励。再比如,在某种声音很大时,懂得闭嘴和鼓掌,就能被人夸赞为聪明。孙悟空72变也不过如此吧。作为猢狲近亲的人类,有各种变化的表演,想来也是合情合理的。
小说里有个非常有意思的故事。说的是一个人长大后离开了自己的村庄,去外面打拼,25年后的他成了有钱人,带着老婆和孩子回到村庄。机智如他想给家人一个大惊喜,于是乎假装自己是旅客,独自住在家人的旅店里,顺带露了一下财。都说财不外露,感情这位仁兄不太理解这句话,所以丧命在他母亲和妹妹的大锤下。戏剧的结尾是,这位仁兄的老婆找到了她们母女两,并告知了事情真相,于是乎,母亲上吊,妹妹投井。默尔索还给了这个故事一个精辟的总结。
我觉得那个旅客有点儿自作自受,人永远不该演戏。
恩,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么演戏演到底,要么,永远别演戏。不然害苦了自己还顺带连累别人,得不偿失。就像说谎一样,一旦开始说第一个慌,就要一直说下去,不然,连自己都会忘了事情原来到底是什么样。如果没有谎言维系,生活就像多诺米骨牌一样,瞬间连带倾塌。至于最后是否还能想起最初为何说谎,那还真是考验人的难题了。
但如果说有人说想放弃演员这个身份,好像又不太能够。就像故事里一直在哭的女士,又有谁能够站出来说:“够了,别哭了。”呢?我想,可能没有。就连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的默尔索也不能够说出这句话。
因为,不敢。
所以按照这个逻辑,演员这个身份我们还是要好好带着,起码,这样就不用鼓起勇气去说出那句“够了”。对于神经紧绷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解脱”。可对于不受意志控制的人来说,放弃表演似乎更能让人期待和开心。跟着心走的人,很难听从耳朵里的声音,也很难惧怕世界里的强光。只是这么走着,往那个没有挂着“禁止通行”牌的地方,走着。
我听着自己的心,我不愿想象这种跟了我这么久的声音有朝一日会停止。我从未有过真正的想象力,但我还是试图想象出某个短暂的片刻,我心脏的跳动不再传到我的脑子里。但只是徒劳,黎明和我的上诉还在那里。最后我只能跟自己说,最通情达理的方式就是不要勉强自己。
演员,真是一个难以捉摸的存在呀。
荒诞
加缪说:“确认生命中的荒诞感不可能是一个终点,而恰恰是一个开始。”
这就让我想起小说《香水》里的格雷诺耶,一个近乎没有人类情感的极端理智者。他在《香水》里也曾将生活过的巴黎描述为恶臭之都,污秽横流,这点倒是和《局外人》里的默尔索相似。两个不被世人加纳的人,有着类似的匪夷所思的行为举止,大家更是把他们看做是荒诞的存在。
而站在他们的世界里,我们,又何尝不是荒诞的存在呢?
《乌合之众》里说,个人意志从众之后会大幅下跌,甚至沦为愚蠢之流。这是正常还是荒诞?人不得不承认,荒诞这个基因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入我们的血液,否定荒诞其实也是在否定我们自己。
人类制定的种种规则,某种程度上也在扼杀着人类。
在法庭上,宽容这种美德是消极的,它应该转变为正义这种美德,这虽然没那么容易,却是更为高尚的。特别是,当这个人的心已经空虚到大家所见的程度,它正在变成一口深渊,整个社会都可能陷进去。
他说实际上,我根本没有灵魂、没有人性,至于人们心中的道德原则,在我这里都是行不通的。“当然,”他又说,“我们也不能怪他责备他。他不能得到的,我们也不能怪他没有。”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大概上帝才是最聪明的观众,它总能一眼看穿舞台上的演员们到底在演着什么,是悲剧还是喜剧。
最荒诞的并不是剧本是否能被人接受,而是写剧本的人从来就不明白,什么才叫荒诞。这就好比一个没有看到过大海的老师,对学生说大海是白色的一样。而那些同样没有看到过大海的学生,终其一生也就认为大海是白色的。不管那些生活在海边的人如何辩解,也不能改变他们心中坚定的看法。荒诞的到底是“白色的”大海,还是那些说海是白色的人呢?
一个人对于他所不了解的东西,总会有一些夸张了的想法。
《局外人》里的神父让人觉得莫名熟悉,他就像我们身边每个对自己说教的人一样。按照他的理解和认知,强行让我们接受那些对于自己来说,莫名其妙的东西。你选择反抗,就被视为异类。你选择接受,自己就成了过去自己眼中的异类。这一生,无论拒绝还是接受,你,都是一个荒诞的存在。
既然如此,承认一个荒诞的事实又有什么荒诞呢?至少,自己确定了生命的意义,并且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我们努力的去辨认哪些是自己喜欢的,哪些是不喜欢的,才能在这转瞬即逝的时间里,让自己真切的活着。
他甚至连自己是不是活着都不能确信,因为他活着就如同死了一样;而我,我看起来是两手空空,但我对自己是确信的,我对一切都是确信的,比他确信,对我自己的生命和这即将到来的死亡都是确信的。是的,我有的,也不过是这种确信。但是至少,我抓住了这真理,正如这个真理抓住了我一样。
在我所度过的整个荒诞的人生中,从我未来的深处,一股昏暗的气息穿越尚未到来的岁月向我扑来,这股气息一路袭来,使别人向我建议的一切变得毫无差别,未来的岁月并不比我已经度过的岁月更真实。
借用阿尔多·罗西那句名言:“受到打扰的个人命运在集体命运里经常性地悲哀和艰难地参与”。如果你也感受到自身荒诞的可悲性,那么,不妨在某个静谧的夜晚,与孤独的自己对话。用没有浑浊的有光的眼睛,看着走下舞台的这个假演员,聊一聊到底什么才是荒诞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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