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套利 也许有你不知道的方法
票据,从支付变异为融资工具,从来不乏争议与风险。
从比较简单的票据质押融资,到委托贸易付款再到信用证循环回款,其操作已经俨然形成一个套利渠道。
三种模式
模式一:委托贸易付款
如果融资企业没有额外付出成本,那些年化收益率超过10%的理财,不是由平台垫付,就是有其他盘活票据资产额外赚取收益的方法。
通过处置盘活所质押的票据资产额外赚得收益的一般是P2P平台,通过这种方式,平台给到投资人的年化收益率可高达18%甚至20%以上。这些平台此前都有多年的线下票据中介或贸易、结算代理的基础,积累了大量的银行、融资企业、贸易公司等票据融资链条所需资源,准入门槛较高。
委托贸易付款就是额外赚取收益最常见的方式,一般依托国内贸易结算。其基本业务流程是,融资企业把票据质押给平台,平台委托银行或第三方托管,投资人通过平台把资金借给融资企业;同时,平台与融资企业约定平台有处置票据的权利,平台再通过其线下的贸易结算资源,用所质押票据开展贸易代付业务,并赚取代付手续费。
在这种模式中,票据资产的质押率都较高,一般接近100%,到期后融资企业不再赎回票据;平台不仅可以一次性赚取3%的半年期票据贴现利息收益,还可以额外赚取贸易代付收益。
互联网票据理财委托贸易付款的模式中,投资人的资金借给融资企业,融资企业向平台卖断票据,一次性3%的成本;平台通过线下贸易代付处置票据后,由代付的收货商回款来偿还投资人本金,收益则由融资企业和代付的收货商产生,相当于一笔资金进行了两次融资(票据买断式变现 票据代付),获得了两笔收益。
模式二:信用证循环回款
信用证循环回款是建立在国际贸易的基础上,并结合了信用证融资流程,期限基本是6个月。
融资企业把票据质押给平台,平台委托银行或第三方托管,投资人通过平台把资金借给融资企业;平台与融资企业约定,在项目期间,平台有处置票据的权利,但项目到期票据必须归位,解押后由融资企业赎回。
项目存续期间,平台把票据抵押给银行,抵押银行一般与托管银行为同一家,银行结合平台线下的代理进口业务开具信用证,信用证在境外银行贴现后变为现金,再结合平台线下的代理出口业务实现资金回流境内。
整个信用证境内外汇款的过程,进出口企业需要给平台线下业务缴付中介费用,扣除银行的贴现和相关手续费,平台可以赚取1%-2%左右的收益。这种情况下,融资企业票据质押给平台的质押率是很低的,一般在30%左右,很少超过50%。
除了通过线下代理进出口与自己相关联的公司进行贸易外,平台线下公司还以顾问的形式协助外贸公司完成上述流程。
理财平台质押的票据质押给银行后就取得了银行授信额度,正好进口企业缺少抵押物,平台就帮进口企业提供抵押物,甚至可以帮融资企业垫付保证金,帮助其从银行开出票据。当然,这些手续都是要收费的。
上述信用证回款流程中,从开出信用证到境外贴现资金回流境内,一般需要10天左右,最多不超过1个月,而平台所质押的融资企业的票据期限一般都是6个月。也就是说,互联网票据理财平台的一笔票据质押项目下,平台线下关联公司至少可以完成6次信用证回款流程,甚至10次以上,最高可达18次。
模式三:票据质押融资
银行票据理财产品前几年就出现过,银行把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票据资产获得收益,投资人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间接投资。
银行票据理财产品兴起于2011年,一般通过信托通道,认购银行贴现票据资产的收益权,有些甚至直接对接企业持有票据,同时票据转由银行或第三方托管,持有票据的企业则从贴现银行或信托计划获得资金,相当于票据收益权的转让。由于贴现流程存在合规瑕疵,为信贷出表提供了通道,且规模迅速做大至几千亿,最终银监会在2012年初叫停了票据信托和相关银行理财产品。
与银行票据理财产品和票据信托不同的是,互联网票据理财不直接涉及票据的所有权和收益权,而是采取票据质押的方式。其基本流程是,融资企业把持有的票据质押给互联网票据理财平台指定的银行或第三方,由其托管,投资人通过互联网票据理财平台把资金借给融资企业;企业按期还款后接押票据,企业如果违约,互联网票据理财平台有权利通过票据托管人,持所质押票据找开票银行承兑,最终完成投资人还款。
票据质押融资盘活了企业的票据资产,增加了流动性,其效果与银行贴现无异,相当于用互联网票据理财平台筹集投资人的资金为银行垫付票据贴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