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湖南省府、直隶州、直隶厅、县行政区划

清朝湖南省有府九,曰:长沙、岳州、宝庆、衡州、常德、辰州、沅州、永州、永顺;有直隶州四,曰:澧州、靖州、桂阳州、郴州;有直隶厅四,曰:乾州、永绥、凤凰、晃州。总领散州三、县六十四。

长沙府(领州一、县十一)
领州一:茶陵州;领县十一:长沙、善化、湘潭、湘阴、宁乡、浏阳、醴陵、益阳、湘乡、攸县、安化。

岳州府(领县四)
领县四:巴陵、临湘、华容、平江。

宝庆府(领州一、县四)
领州一:武冈州;领县四:邵阳、新化、城步、新宁。

衡州府(领县七)
领县七:衡阳、清泉、衡山、耒阳、常宁、安仁、酃县。

常德府(领县四)
领县四:武陵、桃源、龙阳、沅江。

辰州府(领县四)
领县四:沅陵、泸溪、辰溪、溆浦。

沅州府(领县三)
领县三:芷江、黔阳、麻阳。

永州府(领州一、县七)
领州一:道州;领县七:零陵、祁阳、东安、宁远、永明、江华、新田。

永顺府(领县四)
领县四:永顺、龙山、保靖、桑植。

直隶澧州(领县五)
领县五:石门、安乡、慈利、安福、永定。

直隶靖州(领县三)
领县三:会同、通道、绥宁。

直隶桂阳州(领县三)
领县三:临武、蓝山、嘉禾。

直隶郴州(领县五)
领县五:永兴、宜章、兴宁、桂阳、桂东。

直隶乾州厅

直隶永绥厅

直隶凤凰厅

直隶晃州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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