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托管”如何落好地?
7月9日,教育部网站全文公布了《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标志着众说纷纭的“暑期托管”政策正式出台,也是为满足广大家长需求、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的又一具体举措。
对于以学校为主体的“暑期托管”服务,此次通知特别强调,要确保引导教师志愿参与、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这表明教育部作为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在这一政策的出台过程中,认真听取了社会各方意见,回应了各方关切。但是,这一通知也并没有打消一些人,尤其是广大中小学教师失去假期的顾虑。
有人就问,既然是志愿参加,为什么要“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更有人直指这种政策为变相强制埋下了隐患。有人进而认为如果事实上取消或缩减了暑假时间,教师这个职业的吸引力会进一步下降。
此外,也有人担忧通知中强调的“辅导作业”“指导阅读”等与补课的界限很难划清,“暑期托管”很有可能成为“变相补课”。还有人则从学生角度考虑,强调暑假是学生难得的亲近家人、了解社会的时间,如果又以托管的名义把孩子送回学校,等于事实上剥夺了他们的暑假权利,对孩子教育并不利。
这其中的一些看法,当然是带着情绪的表达,不无夸张之处。但考虑到这些年来一些政策在推行过程变形走样的现象,在“暑期托管”政策全面铺开之前,进一步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尤其是中小学教师的真实声音,是有必要的。
中小学教师日常工作强度高、压力大,每年的暑假,是他们难得的休整身心、提高业务的机会。教育部通知因此也强调,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这些政策也都需要有具体措施来落实,以避免在执行过程中压力层层传导,出现简单粗暴现象,损害基层教师的权益,最终把好事办坏。
另外,在相关政策推行过程中,给广大孩子提供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让他们感觉自己的意见受到尊重,也非常重要。毕竟,在教育问题上,学生才是永远的主体。
学生暑期“看护难”,一直是困扰无数家庭的社会难题,“暑期托管”有巨大的现实需求,众多家长对此有热切的期待,教育部门能够直面这一社会难题,显示了应有的担当与勇气。不过,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案,需要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为此,教育部通知中也提到,要积极拓宽资源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在托管服务中,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要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这无疑是探索“暑期托管”政策落地的有效途径。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说有大学生志愿组织起来,在暑期帮助城市里菜市场等外来务工人员照料孩子,但最终被有关部门叫停,原因是他们租借的场地消防设施不健全,存在安全隐患。
而今,结合教育部此次通知来看,就不难发现,托管新政也为化解此前的现实难题提供了钥匙。如以学校为“暑期托管”主体,解决了场地安全等问题,包括大学生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可以有效化解广大中小学教师关于失去假期之虑,而科技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介入,则可为提高“暑期托管”质量提供更多保障。
为此,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把工作重心放在监管方面,确保以学校为主体的“暑期托管”在不要成为变相的课外辅导班,并在解决看护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各类有益孩子身心健康的暑期活动,让学生在暑期托管中充分体验到假期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