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利之星的店大欺客该有谁来惩戒?
我也说不过他,心想故障既然发生了,如何解决才是最重要,也最为实际。
后来转念一想,不对啊,整车质保本来就包括电脑板保修,纳入整车质保不就等于啥也没承诺?
为此,我提出了我的消费者诉求,电脑板不是小物件,应当延长质保期。售后说,需要报领导,让我等一下。其实,当听到“需要报领导”这样的说辞后,就已经预料到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果然在干等了近1个小时之后,这么理所当然的维权诉求也被利之星奔驰4S店以此前没有先例而断然拒绝了,开始还有点愤愤不平,不过后来转念一想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毕竟如果没有全网舆情的聚焦,之前的那位奔驰女估计还在漫漫维权路上艰难前行中。
我知道文章发出后,一定会有人揶揄,谁让你买奔驰,不买不就可以了,这种强盗逻辑其实在此前类似维权的舆论中比较常见,但作为同是消费者的我们,有一点一定要搞清楚,我们买某个知名商品,与购买这个商品后遭遇到的店大欺客维权难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这里面要有充分的辨识。
在这起亲身经历的事件,我已经十分清晰地看到了奔驰4S店的傲慢和普通消费者维权的艰难,查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似乎并没有对这类问题有清晰的法律界定,除非消费者有充分地证据表明车辆存在实锤的质量问题,但明显这对于信息极不对称的消费者来讲,实在太难了。
突然想起一个瞬间,那就是此前奔驰女选择坐在引擎盖上这种维权方式是出于怎样的无助和对4S店的无奈。
我的遭遇不会是第一个,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但我希望4S店的这种无视消费者权益即便不能在现行规则下得到有效约束,也要在舆论谴责中得到声誉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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