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利之星的店大欺客该有谁来惩戒?

今天,墩爸要为自己维个权。
此前一直知道一旦店大,势必欺客,维权起来很难,但要不是这次是自己的亲身经历,还真没有这么大的感触,有些商家、有些企业该到了修理整顿的时候了。
大概一年半前,我在鄞州区下应北路630号的利之星奔驰4S店订购了一辆GLC200,原本想着可以嘚瑟嘚瑟,却怎么也没想到如今竟碰到这样的糟心事。
上周五早晨,突然发现车辆怎么也发动不了,本以为只是简单的电瓶问题,直到叫来隔壁修理店的师傅检查完反馈电瓶并没有问题,这才意识到车子可能出了比较严重的问题,第一时间叫来了拖车服务运到了下应北路630号利之星4S店,以车子启动不了为由进行故障报修。
当时负责接待的售后反馈,下午应该就可以给出原因结果,我就叫了辆出租车上班去了。
后直到下午16时左右,售后来电称,故障要报厂家检测,目前原因还不好判断。这时,我已经隐隐感觉到有些不安,毕竟一般故障,4S店完全有能力检测,但为了证实我的猜测,还是电话求教了汽车维修领域的专业人士,得到了“从4S都检测不出来等情况看,你车子应该不是小问题,可能是车子电脑出现了故障,这不是小问题,你要注意”。
就这样焦急等了三天,终于等来了前往4S店的售后电话,我兴冲冲地赶到了利之星4S店,售后开始拿出一张估价单(下图1)说是检测报告,差点信以为真,后反复要求下,拿出了所谓的“检测报告”,说是没有盖章是因为这是厂家电脑发回的内部报告(下图2)。

我也说不过他,心想故障既然发生了,如何解决才是最重要,也最为实际。

关于解决方案,售后开始说,可以将电脑板保修纳入整车质保,刚开始的时候,我还真有点被糊弄进去了。

后来转念一想,不对啊,整车质保本来就包括电脑板保修,纳入整车质保不就等于啥也没承诺?

为此,我提出了我的消费者诉求,电脑板不是小物件,应当延长质保期。售后说,需要报领导,让我等一下。其实,当听到“需要报领导”这样的说辞后,就已经预料到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果然在干等了近1个小时之后,这么理所当然的维权诉求也被利之星奔驰4S店以此前没有先例而断然拒绝了,开始还有点愤愤不平,不过后来转念一想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毕竟如果没有全网舆情的聚焦,之前的那位奔驰女估计还在漫漫维权路上艰难前行中。

我知道文章发出后,一定会有人揶揄,谁让你买奔驰,不买不就可以了,这种强盗逻辑其实在此前类似维权的舆论中比较常见,但作为同是消费者的我们,有一点一定要搞清楚,我们买某个知名商品,与购买这个商品后遭遇到的店大欺客维权难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这里面要有充分的辨识。

在这起亲身经历的事件,我已经十分清晰地看到了奔驰4S店的傲慢和普通消费者维权的艰难,查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似乎并没有对这类问题有清晰的法律界定,除非消费者有充分地证据表明车辆存在实锤的质量问题,但明显这对于信息极不对称的消费者来讲,实在太难了。

突然想起一个瞬间,那就是此前奔驰女选择坐在引擎盖上这种维权方式是出于怎样的无助和对4S店的无奈。

我的遭遇不会是第一个,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但我希望4S店的这种无视消费者权益即便不能在现行规则下得到有效约束,也要在舆论谴责中得到声誉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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