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狱

朱生,山东阳谷县人,人很年轻,行为有些轻薄,喜欢说些戏谑之话。妻子去世了,于是去求媒婆帮自己物色良配。

看到媒婆家隔壁邻居的妻子,很是美貌,对媒婆戏谑道:“刚才看到你家隔壁这位娘子,十分年轻美丽,你如果帮我介绍对象,这位女子就可以。”

媒婆也戏谑道:“你把这位女子的丈夫杀了,我就帮你撮合此事。”

朱生笑道:“好,我就去杀了他丈夫。”

一月之后,隔壁妇人丈夫外出讨债,在野外被人杀了。县令抓了被害人周围邻居,企图严刑逼供,却一直没有头绪;只得到媒婆和朱生打算谋杀妇人丈夫这条线索,因此县令怀疑朱生。

县令抓捕朱生,朱生始终不承认,县令又怀疑隔壁妇人和朱生私通,对妇人百般拷打。妇人不堪忍受酷刑,屈打成招。

县令又去讯问朱生,朱生说:“刚才那位娘子细皮嫩肉,不能忍受酷刑,屈打成招,所说的话自然不能当做证据。那位娘子如果因此被冤枉而死,你们还要给她加一个不守妇道的罪名,就算鬼神不知道此事,你们于心何忍?我也就把实情告诉你:想要杀她丈夫,娶那位娘子为妻,都是我一人的主意,娘子不知道此事。”

县令问:“有何证据?”

朱生回答:“我家里有一件血衣就是证据。”

县令于是派人到朱生家里要证据,却没有找到血衣。县令于是又对朱生百般拷打,打的昏死过去,又醒过来。

朱生这才道:“这是因为我母亲不忍心拿出证据来害死我,让我自己回家去拿血衣。”

县令派人押送朱生回家,到家之后,朱生告诉母亲:“给我血衣是死路一条;不给血衣,我也是死,所以晚死不如早死,以免受酷刑折磨。”

朱母哭着走入内室,移时,拿出血衣递给官差。

县令拿到血衣,看到证据确凿,打算砍朱生头。上司驳回复查,认同县令的判决。

一年之后,到了行刑日子。县令正在核实囚犯的案情,忽然一人径直走上公堂,怒目看着县令,大骂道:“你这个糊涂的县令,有什么能力来管理一方人民?”

几十个衙役走上前,正要抓捕此人。此人振臂一挥,几十个衙役都扑倒在地。县令大惧,准备转身逃走。

此人大声说道:“我是关帝庙前的周仓将军!你这昏官,敢再动一步,我立刻杀了你。”

县令战战兢兢,束手待命。

此人道:“杀害妇人丈夫的是宫标,和朱生有什么关系?”说完,此人就倒在地上,好像气绝身亡一般。

少顷,此人苏醒过来,面无人色。县令问他名字,才知道这就是宫标,原来是关帝庙的周仓附身在宫标身上,将杀人凶手带了过来。

拷打一顿,宫标就认罪了。

原来这宫标平日里一直为非作歹,知道妇人丈夫去要债回来,想着包裹里钱财必然很多,杀了他之后,包裹里竟然什么都没有。

听到朱生认罪,宫标正在窃窃自喜。这天自己走到公堂,自己却不知道。县令问朱生血衣是从哪里来的,朱生说自己也不知道。

县令派人将朱母叫到公堂讯问,才发现血衣是朱母割伤手臂染红衣服而成血衣;左边手臂的伤痕都还在。

县令也觉得很是惊讶,后来县令因此此案,被人弹劾,被罢官了。让县令交罚款赎罪,钱还没凑齐就死了。

一年之后,隔壁母亲打算将儿媳嫁给朱生,妇人感激朱生之仁义,于是嫁给了朱生。

异史氏说:“讼狱之事是当官首先要注意的,积养阴德,还是灭绝天理,全表现在如何处理讼狱之事,不能不谨慎。

急于结案而滥施刑罚,固然有违自然祥和之气;长期拖延,消极不办,也常常伤害百姓性命。

一人吃了官司,家里几人都要因此违背农时;一个案子判完,经常有十家人因此倾家荡产:所以讼狱绝非小事!

我曾经对当官的说,不随意接受老百姓的讼词,就算是积德了。而且,只要不是重大的案情,也不必羁留候审;如果没有重大之事,又何必犹豫徘徊,半天不结案?

就算乡里那些愚民,凭着一时义气,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跑到县衙诉讼。也不过是希望借重于县令的威望,帮自己出气而已。县令也不用细问,只需要将原告和被告各打五十大板,自然就剖析明白了。

所谓的神断也不过就是如此?如今我见到那些掌讼狱之事的官员,明明拿到原告的讼词,却故意遗忘。

经办案件的捕头,衙役,书吏中包私囊之后,才允许见官候审。欺上瞒下,因循守旧,动辄要花几个月才能见到长官,然而此时原告,被告都已经被酷刑折磨的剩皮包骨头了!

那些当官的,此时还躺在床上休息,若无其事一般。哪里知道在水深火热的牢狱之中,有无数的冤魂,伸长脖子在等着长官伸冤!

如果只是些凶顽的奸民,也没什么可惜的;然而良民也因此受牵连,又是多么的冤枉?

况且无辜受牵连的,往往是奸民少,而良民多;而且良民受到的伤害往往数倍于奸民。

为什么这么说呢?奸民狡诈,难以虐待;良民容易受欺负罢了。皂隶殴打辱骂,衙役索要钱财的对象往往都是良民。良民自从吃了官司,如同赴汤蹈火。早一日结案,良民就能早一日得安生。

那些当官的家里是出了什么大事,以至于审案的时候就像个奄奄一息的死人一般!只不过是因为欲壑难填,还没贪够,所以延长时间,想多捞点!

拖延时日用以勒索诉讼者,这和滥施酷刑也没什么不同。

我曾经看到一份讼词里,紧急不可缺少的相关原告和被告,证人不过就两三人而已;剩下抓来的人都是无辜之人,被罗织罪名,无辜陷害。

有的是因为平日里和官员有些小嫌隙,而被怀恨在心;有的是因为斯人无罪,怀璧其罪,仅仅是因为富裕,遭到官员嫉妒而获罪。

所以那些当官的都把精力放在大案上,剩下的精力都放在报复得罪过自己的人身上。

状词上随意加上一人的名字,便使得此人如骨头上长了恶疮难以摆脱;使得此人在官府遭受种种苦难,都是因为被谗害所导致。

官府不分青红皂白,凡是受案件牵连的人都需要陪着打官司,受折磨。

然而官员也不审问,小吏也不来询问受牵连之人,其实这些受牵连之人一点用处也没有。但是经过这番折磨,却足以让受牵连之人倾家荡产,也足以让经手的官员中饱私囊了。

受牵连之人因此而卖妻儿,不过是让那些小人痛快而已。

深深希望那些当官的每次案情相关人员到公堂之时,稍微审问一下:无事生非之人,直接赶出公堂;案情确实重要,只需要把那些紧要相关的人员留下,剩下的就让他们回家。

不过是动动笔,动动手腕之间,就能保全多少人家,培养社会多少正气。

如今那些当官的从不念及保全百姓,培养社会正气,这种因循守旧,故意拖延,牵连无辜的做法一样可以杀人,也不只是靠残酷的刑具才能杀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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