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工程标准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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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所用材料及规范
1.1本工程外窗材料为隔热断桥铝合金型材,适用于XX工程
1.2工程量按实际门窗洞口测量尺寸为准。
1.3本工程使用的规范标准
1.3.1铝合金门窗执行《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及其他有关风压变形性能检测、雨水渗漏性能检测、空气渗透性能检测等方法以及相关规范。(有节能要求的门窗应有传热性能检测。)
1.3.2型材执行GB/T 5237.1-5《铝合金建筑型材》标准要求,工程门窗所有铝合金型材采用粉末喷涂处理,色号为国标待定以最后设计封样为准。
1.3.3玻璃执行GB/T11944《中空玻璃》、GB/T9962《夹层玻璃》、GB/T9963《钢化玻璃》、GB/T11644《浮法玻璃》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之规定。安全玻璃达到质检部门、保温验收部门等交工验收标准。
1.3.4设计应考虑结构移动、地震、结构尺寸的允许偏差、热胀冷缩、防风、抗雨、隔音、保温等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工程设计的技术性能,确保工程安装及构件能承受设计荷载并满足性能要求,并提供设计计算书。
2、材料品牌及要求
2.1所有材料、配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具有合格证和质保书,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使用。(可为三星或阳光同档次型材)
2. 2铝合金型材:门窗扇采用63系列,门窗框采用55系列,大堂门采用幕墙150系列型材, 断桥铝合金型材的一般要求:
(1)、外门窗框、扇、拼樘等主要受力杆件所用型材壁厚经设计计算或实验确定。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最小实测壁厚,外门不应低于2mm,外窗不应低于1.4mm。
(2)、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厚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3)、产品外观表面不应有铝屑、毛刺、油污;密封胶缝隙应连续、平滑,链接处不应有外溢的胶粘剂,密封条应安装到位,不应有脱开的现象。
(4)、门窗框扇铝合金型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色差、凹凸不平、划伤、擦伤、碰伤等缺陷。在一个玻璃分格内,铝合金型材表面擦伤、划伤应符合下表规定。
(5)、由两樘或两樘以上的单樘门、窗采用拼樘连接组合的门窗,其高度宽度尺寸应符合GB/T 5824中规定的洞口尺寸。
(6)、门窗尺寸及形状允许偏差和框扇组装尺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3、材料的质量检验
(1)、铝合金门窗所用材料及附件进场时,检查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等随行技术文件,验证其所标注的性能和质量指标。
(2)、基材壁厚采用分辨率为0.5µm的膜厚检测仪和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子在型材的不同部位分别测量表面处理层膜厚和型材壁厚,测点不少于3点。
2.4玻璃:
2.4.1中空玻璃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相应标准及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A、建筑物的公共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B、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C、幕墙(全玻幕除外);
D、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E、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
F、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G、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
H、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I、易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它部位。
2.4.2图纸要求或规范规定采用钢化玻璃的部位必须采用全钢化玻璃。其质量控制指标如下:
A. 中空玻璃采用双道密封,结构硅酮密封胶及丁基封腻子;
B. 中空玻璃内间隔铝条应采用自动折弯设备制作,铝条只允许一个接口,内加分子筛。
C. 传导传热系数K值在1.65以下。
D. 应将玻璃表面的吸盘印记处理干净。
2.4.3投标人有责任按《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972009)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对招标书中门窗分格图进行优化设计,根据面积大小选择玻璃厚度,确定分格图中玻璃种类、规格、厚度,并提供主要窗型抗风压计算书。
2.4.4 防火窗的玻璃必须选用防火玻璃,并按设计能达到防火标准。
配件:国强或同等品牌五金件, 铰链应以锌合金制造, 不锈钢支撑厚度最少为2.5㎜,滑动槽厚度最少为2㎜,地弹簧选用须经过计算符合承受门重的要求。五金件执手要印制建设方提供的LOGO标记。
2.5发泡胶:德国豪勒牌或同等档次品牌。
2.6密封条:强瑞或同档次密封条;平开门窗框、扇搭接处第一道和第三道采用硅橡胶条密封。平开门窗框、扇搭接处第二道密封采用三元乙丙胶条密封。玻璃与型材的接缝处采用三元乙丙胶条密封。玻璃胶采用中性硅酮玻璃密封胶,以窗框中线为界,窗框外侧用防水砂浆收口、再打中性硅酮防水密封胶,窗框内衬打发泡胶。
2.7纱窗:考虑后期纱窗设置的可行性,本次不做纱窗
3、对未定品牌的材料、五金配件由投标人按中高档标准确定,投标人对所选品牌的材料、构件经市场调查后自行组价,今后不再调整。
4、投标人须按样窗图于公开开标日前一周内制件并送达实物样品一件,以便进行质量评定并封样。
5、施工要求
5.1 施工应按照《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标准。
5.2 验收依据《铝合金门窗》GB/T8479—2008及相关标准。
5.3 本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图及技术标书中所述产品技术条件为依据。
5.4 门窗框扇安装位置、开启方向必须符合专项设计图纸要求;门窗框、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数量、位置。预埋连接方法及防腐处理必须符合专项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5.5 平开窗关闭严密、间隙均匀、开关灵活、推拉门窗扇要求关闭严密、间隙均匀、扇与框之间的连接符合设计要求。
5.6 门窗的五金配件:配件安装齐全,安装位置正确、牢固、灵活适用,达到各门的功能,端正美观。
5.7 观感方面要求:表面洁净、光滑平整,无划痕、碰伤、无腐蚀,门窗无渗漏现象。
5.8 允许偏差:门框扇垂直制度、水平度、对角线长度及标高等应符合设计及质量验收标准允许范围。
铝合金、塑钢门窗工程质量通病
1 门窗二次设计单位必须要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设计施工图必须经主体设计单位签章认可,有节能性能改变的门窗设计施工图必须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门窗设计施工图应达到相应的深度,明确型材、配件等材料的规格及质量要求,连接固定的构造形式。
2 门窗加工前,应对其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进行定型检测, 有节能要求的门窗应有传热性能检测。 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必须对门窗型式进行修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加工。
3 门窗安装应进行样板检查。现场至少抽取一樘门窗进行解剖,检查内部构造、 材质 及拼装质量;防火、防盗、节能等特种门窗进场应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4 门窗洞口四周应按照门窗框固定连结位置设置预埋件,不得将门窗外框直接埋入墙体,砌体上的预埋件应使用小型混凝土砌块。
固定连结件位置应距边框及中横框、中竖框与边框交接处的两侧不大于 150 ㎜,其它固定点间距不大于 500 ㎜,每个连结件不得少于两个固定点。
5 连结件应采用厚度不小于 1.5 ㎜,宽度不小于 15mm 的镀锌冷轧钢板,两端伸出窗框与墙体固定; 组合门窗拼樘料的规格、材质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6 门窗的密封
( 1 )分层填充缝隙用的材料选用闭孔泡沫塑料、发泡聚苯乙烯等弹性材料,填塞厚度不宜大于 20 ㎜,填塞不宜过紧,以能自行发泡膨胀,起到防水止漏、隔音保温、防止窗周结露的作用为准。
( 2 )应按规范要求在缝隙外表留 5 ~ 8 ㎜深的槽口,注胶前应清洁表面,注胶后应检查注胶是否连续,防止漏注。
嵌缝胶不得有脱落、起皮,无弹性,胶面开裂等缺陷。
( 3 )副框与门窗框以及拼樘料之间的拼接缝处均应用密封胶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