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绩效管理体系文件精神,为完善分公司经营考核管理体系,激发分公司潜能,提高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三条 考核程序公开、透明,实现上下沟通、协调一致的管理目标,激励分公司持续提高提升工作业绩。绩效管理委员会是分公司绩效考核的决策机构,组成成员为公司总部领导班子成员,其主要职责为:(四)定期对各分公司的绩效实现过程进行辅导和支持;(五)负责各分公司的绩效评估与沟通,并提出绩效结果应用建议。(一)负责组织分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的设计、应用辅导,绩效管理技术、技能方面的培训,疑难问题的解决;(二)负责对分公司绩效管理过程的规范性、及时性、公平性、客观性提出改进建议,上报绩效管理委员会;(三)负责组织绩效管理过程中的数据收集、统计和计算以及绩效结果的统计、上报。(二)对分公司在约束类指标和加分项指标的表现进行评价。第八条 人事部组织绩效管理委员会与各分公司签订绩效合同。约束类指标(细化分解指标见附件):党风廉政建设、人员管理、项目管理、QHSE管理、宣传、依法经营;季度/年度考核:效益类指标70%,营运类指标30%,约束类指标扣分,加分项指标加分。绩效考核周期内,公司领导班子对分公司正职开展绩效沟通和辅导工作,填写《绩效辅导记录表》(见附表1)并上报人事部。对绩效管理有异议时,应首先与直线上级领导沟通;沟通后仍有异议,可直接向绩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填写《绩效申诉表》(见附表2),绩效管理委员会进行最终裁决。第十三条 分公司经营考核的结果直接就是分公司正职的考核结果,同时与分公司副职与员工的考核结果关联。第十四条 分公司经营考核的结果作为对分公司正副职奖惩的依据:年度未达成预设绩效目标的,根据具体情况,绩效管理委员会可对分公司正副职进行谈话诫勉、岗位调整、降职使用或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