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法典 | 《民法典》:增加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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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民法典》草案继承编与原有的《继承法》相比,都做出了哪些修改?又增加了哪些内容呢?一起走进今天的法律时间。
法定继承人是依法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在继承编草案的审议中,法定继承人范围成为了大家热议的焦点,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大小,表面体现的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亲属范围,实质上是国家对公民私有财产,特别是被继承人遗产的尊重。因此,现行的《继承法》对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有着明确的规定。
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佟蕊: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配偶、子女、父母先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而按照《继承法》规定的内容,财产法定继承除了上述两种顺序以及相应的继承人进行继承之外,是没有规定第三种顺序及其他可以继承财产的人的,也就是说一旦遇到了这两种继承顺序以外的情形,遗产将无人继承,只能依法收归国有。
家住路北区的丁大爷因终身未娶,兄弟姐妹也相继过世,一直由两个侄子轮流照顾。今年年初,丁大爷在还没立下遗嘱的情况下突发心脏病逝世,他名下的两套房子也成了无法被继承的遗产。生活中,像丁大爷这种明明有亲人,却没被纳入法定继承人而无法继承遗产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更好的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民法典》继承编对继承人范围做出了如下调整。
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佟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二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民法典》新增的内容是继承编的一个亮点,扩大了继承人的范围,避免了财产无人继承导致财产流失。《民法典》实施以后,像丁大爷的这些遗产就可以由他的两个侄子进行继承。
我国早在1985年就颁布了《继承法》,然而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公民的私有财产在不断增加,社会家庭结构与继承观念也发生了新变化,遗嘱,遗产,继承成了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词汇,几十年前的《继承法》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需要。《民法典》继承编扩大继承人范围的修改规定,体现的是国家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和尊重,也在某种程度上对亲情维系以及赡养孤寡老人起到更好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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