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报来临,应注意的窗口期规定
14 July 2021
一、禁止买卖股票的窗口期
深主板
创业板
沪主板
科创板
二、回购股票适用窗口的特殊情形
三、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适用窗口的特殊情形
员工持股计划禁止买卖股票的窗口期
股权激励禁止授予/行权窗口期
tips
他山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1条规定,“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包括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即董监高、证代及前述人员配偶窗口期禁止买卖的除公司股票外,还包括可转债、存托凭证及其他股票衍生品种,董办小伙伴们向董监高、证代及前述人员配偶提示窗口期时需要注意涵盖上述证券类型。
此处“买卖”不仅包括主动买卖,还包括被动减持情形,董办小伙伴要提醒上述人员密切关注窗口期股票质押情况等可能引起被动减持的情形,避免窗口期内被强制平仓而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如果公告实际披露日提前于原定预约日期,那么前述窗口期应按照实际披露日进行计算;如果公告实际披露日延期,那么窗口期应自原预约公告日起算。
tips
他山提示
关于控股股东窗口期买卖股票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对窗口期买入股票行为做出限制,深交所对窗口期买卖股票行为均进行限制。
相对于深市关于禁止买卖股票窗口期的规定,沪市窗口期的限制时间及限制交易内容更加宽松。
根据上述规则理解,如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未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一致行动人无需执行窗口期不得增持股票的规定。
END
本文作者
他山咨询信息披露五部,具有多年的上市公司证券事务咨询服务及财务、企业内部控制领域的工作经验,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有着长期而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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