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微赋》注解3
原文:化育本于龙家,盛衰系于形应。
刘释:夫天地一男女也男女一天地也观男女可以知天地矣乾阳宰生物之机而坤阴成生物之能犹男女合而二气感而孕育
故上龙虽能生万物富贵利达于兹焉出然不得形应以触则化机不几乎息矣故阳用阴应阴用阳朝形以气融
则固以生气感而应鬼福以及由是论之则生富贵旺人丁皆在于水神交会合法而后应也主贫贱受孤穷亦惟水神来去失度使然也
故气化之聚不聚或盛或衰系于水而巳龙阳而水阴或龙阴而水阳阴交媾则气感而应鬼福始生旧本刘伯温先生注云化育虽本于阴阳龙气而所以发富贵贫贱则又系于形应形应感触物随而始盖言龙多凝结而不得穴
则形与气不应而衰穴乘生气则形与气应而盛此以乘生气则形与气应而盛此以乘气穴立法也阴阳交媾而不得向则向与气不应而衰向乘堂气则向与气应而盛此又以乘气立向也而言。
作者按:其意是,化育本于来龙势的强弱与形应(非狮、猫、狗形的形、而是“势顺形应”的形),其盛衰系于外气(堂气)对内气(龙气)的影响。
原文:此故左行从亥子而进,右行从子亥而旋。生旺互用,玄窍相通。
刘释:此言布气以察盛衰立向以求生旺之法向指一明则水神之生旺死绝暸然在目故阳从左旋自亥子丑而阴从右旋自子亥戌而进各因阴阳朝应以为顺逆之法正所谓二十四山分顺逆认取阴阳祖与宗阳从左边团团转阴从右路转相通。
如乙丙相见乙木生午旺丙寅火生寅旺午乙木所生之地即丙火帝旺之方乙木帝旺之方即丙火所生之地乙与丙故曰生旺互用丙墓在戌乙墓同之故为玄窍相通盖以丙乙皆以戌上为水口也杨公葬白龙潭乙亥龙主穴乙生气在午乙用丙向生气在寅戌上出水此正生旺互用玄窍相通故发大富贵作丙向收寅甲水归戌也。
作者按:步砂、量水以十二长生宫为标准尺,龙阳左旋。从亥子至寅丑,水属阴右旋,从子亥至酉戌。龙的生处,为水的旺宫。龙的旺处,是水的生宫。称为生旺互用。龙为玄武,水口称窍,龙穴与水口共卦,称为玄窍相通。
由此观之,此《造微赋》的内容中心,是“玄窍相通”理论。《平砂玉尺经》的《造微赋》《天机赋》《逐吉赋》都是体现同一观点,即玄窍相通的主要思想,而其它诸篇,都是论向和水口,即关窍相通。籍此可证,杨筠松《玉尺经原著》仅此三赋,他篇非属也。
原文:惟偶成于契合,勿乐交于兄妹。
刘释:乙丙丁庚癸甲辛壬皆契合而偶成者右乙亥见甲水辛酉水癸龙见壬水丁龙见丙水则乙甲辛庚壬癸丁丙皆为兄妹同气岂其所宜交乎虽乙见甲为阴遇阳而总为不乐。
作者按:龙水交会,即乙与丙交,辛与壬交,丁与庚交,癸与甲交,为偶成,为契合,为生旺互用,为玄窍相通。乙与甲交,丁与丙交,辛与庚交,癸与壬交,在正五行,甲乙同属木、丙丁同属火,庚辛同属金,壬癸同属水。甲乙、丙丁、庚辛、壬癸,各相交,称为兄妹之交,不同归于墓,生旺不互通,玄窍不媾合,是不可乐交的。
原文:是故周公制礼,明家室所以别男女,聚异姓所以别夫妇。此盖天经地义之常要,亦理气自然之运。
刘释:此言周公制礼男女相配俾有家室异姓相合俾明嫌疑礼不娶同姓者所以辨族也圣人心通乎天道德明乎地纪法天之经则地之纪以立人极要亦理气自然之运也。
此言聖人别男女定夫妇者法天经地懿之常要道以立人纪合理气自然之运要非强人情违天地之道而为之制也即聖人制礼以合男女阴阳不外乎无经地懿之常则知地理取阴阳相见牝牡交媾各有正配而不可乱也乃天地自然六气化育万物之真机也。
作者按:其意是,周文王制礼,“明家室别男女,聚异姓辨夫妇”,所谓“男女尊卑有分”。是过去封建社会的礼制。在风水领域,应作以下的释义:
“明家室”,释为明玄空。“别男女”,释为别龙水。“聚异姓”应改为“聚异性”。“辨夫妇”,释为辨主次。即辨别乘生气的主次,以龙为主,水次之。才可称为天经地义之常要,风水理气的自然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