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金氏名人与家训

 金华金氏名人与家训

金履祥

金履祥(1232年—1303年),字吉父,号次农,自号桐阳叔子,兰溪(今浙江省兰溪市桐山后金村)人。宋、元之际的学者。为浙东学派、金华学派的中坚,“北山四先生”之一,学者尊称为仁山先生。

金履祥,先祖原姓刘,因避讳吴越王钱镠同音名,故改姓金。从小好学,初受学于王柏,后又学于何基,造诣益深,凡天文、地形、礼乐、田乘、兵谋、阴阳、律历之书,无不精研。时值南宋末年,政治动荡,虽绝意仕进,但未忘忧国。元兵围攻襄樊,履祥献策朝廷,建议以重兵由海道直趋燕蓟,且备叙海舶所经地形,历历可据以行,然未被采纳。德祐初年,南宋朝廷以迪功郎、史馆编校等职召任,坚辞不受。寻应严州知州聘,主讲钓台书院。宋亡,筑室隐居金华仁山下,讲学著书,以淑后进,许谦、柳贯皆出其门。元大德七年(1303)卒,至正年间谥文安。

在“金华四先生”中,他对于经学和史学的研究成绩最著。著作有《尚书注》、《大学疏义》、《论语集注考证》、《孟子集注考证》、《通鉴前编》、《举要》、《仁山集》,编有《濂洛风雅》。

金佛庄

金佛庄(1897—1926),男,乳名为文,学名灿,字辉卿,浙江省东阳县横店乡良渡村人。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浙江省最早的党组织——中共杭州小组的成员,党的“三大”代表之一。

历任黄埔军校第一期第三学生队队长,教导第二团第三营营长,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第二团党代表、团长,总司令部警卫团少将团长等职。1926年12月2日在南京被军阀孙传芳部杀害。

金步瀛

金步瀛(1898—1966),即金天游,著名图书馆学家。原名步瀛,字仙裁,号孤鸿子,浙江省兰溪市(隶属于金华市)芝堰乡桐山后金村人。

1922年毕业于浙江省立甲种蚕业学校(今绍兴市农业学校),进浙江图书馆任掌书,后任编纂、编目主任。在浙江图书馆期间,他与章箴、杨立诚、张实、毛春翔、陈训慈、夏定域等一批饱学之士共事,热忱工作,潜心研究,。抗日战争期间,先后在浙江大学龙泉分校图书馆、英士大学图书馆工作。1941年,回浙江省立图书馆任采编部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浙江省政协委员,1961年被选为浙江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委员。1966年患阑尾炎住院,因医疗事故不幸逝世,终年68岁。

东阳金氏家训

代表家训

“祖、父创业艰难,子孙守成不易……夫欲立业者,必男勤耕,女勤织,量入为出,庶布粟有余……致富有本,当循天理而行。食取饱肚,不必肥甘;衣取蔽体,不必轻裘;居取容膝,不必高大华丽。器皿不事雕琢,宾至不必多味……此生财节用之大道也。”

——金淛《西衕金氏家规》

父母天倫首重,如定省、溫清、服勞、奉養之事種難具指,皆當曲體而躬行者也。然天下無不是之父母,彼不孝之子以為父母有不是處,而遂生悖逆之心,月朔鳴衆責治之。兄弟同胞手足極宜和好,不得私妻子重赀財而傷至誼,即父母偏袒亦當順親之。令以全孝友而為父母者,不宜私有愛憎厚薄以貽爭端。

师道与君亲并重,苐兄弟叔姪或已及门授业如坐次之类在公堂祀会则序昭穆,在私室则序师生,庶师道崇而名分得也。

朋友亦五伦之一,岂以绝游寡交为尚?惟是取友得法则,进德明道亦有赖矣,倘损益不分而一切滥交则不可。

尊长逎(乃)属先型毋容忽视,凡坐必起、行必后,饮食不敢先,有问必告以实,不得尔我戏谑,加以恶名导以丑(丑)号,不导者责之。

卑幼子姪皆宜抚恤,即在各派从属同源,晋接之际不得倚尊而以盛气临之。

冠礼时俗于今不行已久兹不具述。

婚丧二礼称家有无本难定例。有欲尽者,自有文公家礼可以遵行,亦不备述。

丧事世人多惑僧道,莫不供佛饭僧以为死者灭罪资福能升天堂,不然必入地狱,此浮屠之说也。殊不知作善降详(祥)不善降殃,报有不爽,何必听其权于僧道以沦于妖妄,吾子姓须禁绝之。

祭祀所以追远其礼不容简畧,故夫仪注品物及备祭之人具列于后莫不详尽,子孙报本之意也。

入祠拜祖必须整冠饰,履有公服者被公服,无公服者整冠裳,虽贫富不同敬祖一也,违者以玩宗忽祖论,尊长宜共叱之,叱之不遵逐出可也。

祭品皿物,董事人必须前三日预备调理毋得临时错误,如有踏此以不敬论,董事者不得辞其责祭毕罚跪以惩之。

跻(ji登)堂拜谒祖考如临,前后昭穆依次序立肃静听赞拜跪行礼,毋得私语嬉笑踰越无定,违者以不遵法论,当即逐出。

行三献礼赞相执事悉照仪注依次而行,始终无懈斯称职焉,倘脱略倒置由不经心,以轻宗亵祖论,礼毕罚跪以戒之。

颁给胙肉祖考惠赐以酬孝敬,非子孙分定必有之物,不与祭者不给,或年八旬以上举止不便者祖考怜之,或应试赴郡省京亦为荣先亲人带领亦可。

给胙斤两悉照祠称,董事者不得短少,领胙者不得多取,倘因此致争短少以侵蚀论,多取以倚强论,剖明重罚不恕。

燕毛序齿,尊卑酬酢原以盟宗族、洽情好,或饮酒失仪,语不由衷致犯尊长者,以不悌论罚之,永不就席。

世人生女多致淹溺,男女皆属天亲安忍弃之,虽有言女子难嫁,吾谓即无荆钗裙布何妨,路人之滨于死者尚奔救之,况亲骨血活而致之死耶,我家勿得踵此流弊。

※宗族中贤否不齐,其或有犯奸盗、伪诈不法等事,有伤名教贻辱先世,并于谱内削之,以警不肖。

子孙有能励志读书,父兄宜择明师课以经义,科举应试闲有贫而不能上进者,贤达富有者宜资助之,庶亦不失礼义之风。出仕者须奉公勤政,抚恤下民,毋蹈贪墨以忝家法。任满交代不可过于留恋,亦不宜恃贵自尊以骄宗族,违者以不孝论。

宗族本一气所生,有喜则庆忧则吊(吊),疾病相救,患难相扶,富不可欺贫,强不可凌弱,庶成美族。

子孙卑幼者须以孝悌为本,尊长者当以慈爱为尚。庶尊尊亲亲上和下睦,方是大家体统。

子孙当以耕读为本业,有等浮慕异端邪术,欺世为尼、为僧者,谱即除名。

子孙不得炫奇、角胜两不相下,彼以其奢我以吾俭吾何害乎哉?

子孙不许娶娼优、隷卒之女为妻妾,违者玷宗削之。

子孙有妻子者,不得更置侧室,以乱上下之分,违者责之。若年四十无子者,许置一人,(但)不得与公堂同坐及私室宴会等事,即称谓自有定名,亦不得与嫡配继娶混同。

治家宜严内外之防,尤谨于男女之别,其有帷薄不修者,告明房长重惩之,不悔者削之。

家长系一族之尊必须品行端方斯人心协服,如过犯杖责,虽长勿立,既立则易之。与夫异姓乱宗理应除削不必再论。

亲戚往来全重情义,如岁时、伏腊、忧喜、吊贺、迎送、馈问之礼节,在皆不可忽。

凡无子有生前(之年)无意立继而甘于无后者,则云无传悯之也。如有土田屋业遗留,择亲属随祖宗祭产轮管,以存其祀承生志也。

子孙赌博无赖破败家业及一应违礼法之事,家长度其不可容会众系入先祖祠内跪,鸣鼓攻之,衆入齐坐令逐位登拜以愧之,不悛则痛责之,又不悛则陈于官而放绝之,仍于谱上书因某事除其名三年,能改者复之。

棋枰、双陆、作乐、演戏、吹唱、虫鸟之类皆足以蛊心惑志,废事败家,当切绝之。

酒许少饮不宜沉酗,杯酌喧呼鼓舞不顾尊长违者责之,若奉延宾客,唯务诚敬成礼,不必强人以酒。

屋宇、服饰、器用、饮食及婚嫁宾筵等务宜崇尚樽节,不得奢侈,一动而过费一月之粮或倾半年之蓄,非成家之道也。贫而效富,贱而效贵识者鄙之。

族中有不平之事,禀明家长及公直之人分处之。有不服次日劝解再处,再不服则质之公庭可也。未分处而即成讼者以不敬尊长论。

流俗有阴寿之说,人已阴矣何得云寿。伊川先生③曰:人于父母不在,凡遇生日当倍悲痛,更安忍置酒张乐以为乐,若具庆者可矣。子孙须遵此训。

产业卖者实出不得已,买者亦为子孙长久计,务宜体询果值几緍尽数付足,不得欺谋债折吞倂贫人基业。

立祠所以奉神主,非为利用计。当常洒扫洁净,不得乘便私用混杂违者以亵渎祖宗论,重罚不恕。

公堂积储选能干(者)掌理,登载明白,新旧交代徇私者倍罚。宗祠公室隅有毁伤,掌事者即宜修补毋致倒塌。

宗谱宜择贤明子孙掌之,毋令湮没,十二年一修,谨哉毋忽。领谱之家谱内列名记总以便稽查,以防错失。

古者人生八岁入小学,教以洒扫、应对、进退、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十五入大学,教以竆理、尽性、修已、治人之道。然学与不学实在贤父兄之责,为父兄者毋惜小费。

妇人无故不许出闺门,夜行必以烛,声气不可扬于外。若妒忌多言,干预外事,为夫者责之,责之不听鸣衆出之。

不听妇言即义门家规也。盖妇女所见不广,所言未必当理,丈夫听之乖变遂生,切查戒之。

读书者,公堂会课宜有支给。艺佳者,另赏笔墨。进学者,给与花红示劝贤也。

勤俭二字最是作家之道,勤则开财之源,俭则节财之流,故为男子者,虽素承富贵必当夙兴夜寐、东作西成。为妇女者,虽高门贵族亦必躬亲纺织、修箕帚、职业一切衣食之类,务宜适中不得鬬罗绮之靡,逞口腹之欲。凡在家长须时严训诲,庶家道兴而礼乐出也。

子孙不肖者,好饰仪容不事耕读,专务博奕渔猎结党横行,狂荡肆酒好嫖喜赌,陨厥家声莫此为甚,父兄不戒则责父兄,本身不悛责治本身。

本族宴会竞习奢靡甚非,所以存节俭计久长也,今议族晏止许三味,多则五味,不得过为繁华,若宴亲戚则不在此例。然虽雅歌投壶亦不可迷于狂乐,以致失容失德,彼醉不臧不醉反耻,古诫之矣。

争讼最失和气,可已则已,能忍小忿自有大益,子孙宜各自省戒之。

宗族亲戚本有恒称,今于本宗或以私亲相呼,或以结认而称人父祖,或直呼人之小字、丑号,殊为乱分浮薄,长者既不知戒而少者遂相效尤,此风甚不可长也,犯此者面责。妇人称呼当遵夫族,不得以姑姊妹等称之。

仆从不得穿绢色服,见宗族应对不逊、坐不起立者重杖,本奴仍面家主训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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