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解读之十一:加强和改进高等教育评估

要点解读之十一

 加强和改进高等教育评估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关于加强和改进评估监测、推进高校分类评价、探索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等要求,教育部近期出台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方案》和《第五轮学科评估方案》,进一步明确评估导向、促进分类评估、优化程序方法、强调评估实效,全面改进高等教育评估体系。


2021年,我们将重点抓好6项工作。一是开展学位论文抽检,教育部按照10%的比例抽取上一学年博士学位论文,各地按照5%和2%的比例抽取上一学年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从本硕博3个层次、不同学科门类分设评价指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合格性评价。二是启动新一轮本科审核评估,教育部将出台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文件,制定审核评估“十四五”规划,开展政策解读、专家培训、评估试点,指导高校合理选择分类评估方案,确保新一轮审核评估高质量起步。三是做好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制定合格评估“十四五”规划,2021年对31所新建本科院校开展合格评估,兜住新建本科院校的办学质量底线。四是扎实推进第五轮学科评估和研究生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对高校报送的评估数据进行核查和公示,按程序完成专家评价、问卷调查、结果发布等工作,发挥诊断功能推动高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水平再上新台阶。五是探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预警,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进行深度挖掘,探索建立人才培养质量实时预警机制,研制《全国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六是全面推进高校评估整改督导复查,继续做好高校本科合格评估整改督导复查,启动高校本科审核评估和博士论文抽检整改督导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问责落实到位。

做好高校评估工作,需要中央、地方和高校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统筹,建立高校评估信息化平台,综合运用评估、督导、通报、挂钩、问责等教育管理手段,实现高校评估减负增效;将各地工作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职评价,督促各地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评估工作规范有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做好本科和硕士论文抽检、所属高校本科审核评估、指导和监督所属高校做好评估整改。高校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杜绝任何形式弄虚作假,以评估为契机,查问题、真整改、敢碰硬、出实招、促提升,切实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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