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会经费如何计提问题
粉丝来信
(四平“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亲爱的房老师,咨询个问题。劳务派遣的员工是在派遣公司计提工会经费还是在本单位计提?相关税务文件太多了,不知道按照哪个为依据了。
房老师答疑
亲爱的“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税法上有关劳务派遣的文件与工会经费的文件并不多,我不知道你都查阅了哪些文件,还搞得你手忙脚乱。
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 年第34号)文件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 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举例来说: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100人派遣协议,其中100万款项中,90万为工人工资,10万为管理费。这 90万按工资处理,可以提取对应的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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