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股票持有期间分红是否缴纳增值税问题
粉丝来信
(三峡“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亲爱的房老师,我们公司持有一部分二级市场股票,期间有些股票分红,请问这部分分红是否缴纳增值税呢?各地解释不一,税务局也不知道如何处理,请房老师明示。
房老师答疑
亲爱的“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搞清楚这个问题,关键是看待分红的性质。如果属于取得固定分红,则属于贷款业务,如果属于正常企业分红,则没有纳税义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由于上市公司分红不符合贷款服务的内涵,所以没有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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