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待退休人员视同缴费年限预审的友情提醒

园区各参保单位及个人:

为配合2021年10月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系统上线的顺利实施,提高退休审批服务效率,自即日起,园区社保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养老失业科提供待退休人员视同缴费年限预审的业务。凡在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园区待退休人员,若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可在2021年9月底前携带个人档案材料前往柜台进行预审。

敬请周知。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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