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农药大形势,看这里!

《北方农资》记者 连雅赛

我国农业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度时期,行业转型升级不可避免。2018年,在行业政策、环保压力、竞争力度加大等因素推动下,农药行业技术创新与结构调整迫在眉睫。但也要看到,挑战与机遇并存,经过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农药行业将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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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高毒农药禁用工作

事件:农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2,4-滴丁酯、百草枯、三氯杀螨醇、氟苯虫酰胺、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磷化铝等8种农药发布禁售公告。

其中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禁止三氯杀螨醇销售、使用,禁止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禁止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作物上使用。自2019年1月1日起,禁止溴甲烷、硫丹在农业生产上使用。

解读:高毒农药的监管历来是农药管理重点,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不断出现农产品农药残留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暴露出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农药使用不规范,特别是高毒农药使用超剂量、超范围,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现象时有发生,对农产品安全和农药市场构成隐患。

我国对高毒农药禁用力度逐步加强,按照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主管部门将分期分批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据悉,到2020年底,除农业生产等必须保留的高毒农药品种外,将淘汰、禁用其他高毒农药。经过近20年的经过近20年的努力,高毒农药比重发生根本性变化,产品低毒化效果显著,农药结构更趋合理,中毒死亡和食品安全问题得到迅速缓解。仍需注意的是,现有农药品种哪些属于高毒农药,不同专家因不同经验有不同的理解和结果,因此,有必要完善高毒农药判定标准和相关确定程序,进一步理顺、规范产品毒性级别,从而让高毒农药各环节的管理变得更科学、更严格、更有效,使其合理使用达到最佳、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农业农村部修改4部涉及农药管理规章

事件:12月6日,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签署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公布《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即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指出,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要求,农业农村部对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相适应的规章进行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农业农村部决定对5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其中4部涉及农药管理。

解读:三农领域面临重大改革,农业农村部修改四部涉及农药管理规章推动我国农业发展。《决定》减少了登记管理过程中意义不大甚至多余的程序,更符合实际需要,群众去政府部门办事更方便;同时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踢皮球现象的发生,优化结构。

农药经营将实行“一企一证”管理

事件:新《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明确规定从2018年8月1日起,农药经营许可实行“一企一证”管理,一个农药经营者只核发一个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经营者可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续。农药经营者应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学习经历,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等。

解读:“一企一证”政策可以有效抑制市场不正当竞争,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业、和生态环境,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有着重要意义。经营许可制度,将进一步规范农药生产和经营行为,强化主体责任,对提升我国农药管理水平,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大有裨益;对农药实施全程“可追溯”监管,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一定保障,加强了农药使用监管力度,强化农药使用责任;“一企一证”管理有利于企业发展,政府执法和市场整体规划。获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诚信经营,推动我国农药市场繁荣,推动“三农”事业发展。

具有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不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专门经营卫生用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在发证机关管辖的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

新老标签并存,新药可追溯

事件:2017年通过的新《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2018年1月1日后生产的农药产品要使用新的标签在农药市场上,新老标签依然并存,老农药标签产品仍可使用,根据规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符合原先标签规定的农药产品仍可以继续销售。但该产品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在农药登记有效期内生产;生产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前,且产品仍在有效期内,对于已经生产出来的农药产品,只要满足以前条例规定的内容,在有效期内仍可正常销售。新《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在农药标签内容、限制使用规定、安全标识、毒性分类、禁止直接使用原药等方面都做出新规定。

解读:农药是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投入品,在选购和使用农药时,农药标签是最直观的参考依据,可以指导人们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的规范管理,对保障农药安全使用意义重大。

新标签较老标签更加规范,明确细化内容,对农药在作物和人的安全性上要求明显提高。新办法首次明确表示,在农药标签上对安全间隔期及农作物每个生产周期最多施用次数的标注应当符合农业生产、农药使用实际,且在农药标签内容、限制使用规定、安全标识、毒性分类、禁止直接使用原药等方面都做出新规定。

今年农药使用量略有下降

事件:综合来看,2018年病虫害总体发生较轻和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的集成推广,使得农药生产率提高,用药量下降。但是部分地区水稻田二化螟抗性的加重、直播稻田杂草抗药性加重以及果树、马铃薯、蔬菜、大豆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增加,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药用量增长。

解读:今年农药使用量略有下降,折百量在30万吨左右。从具体农药品种来看:相比新药剂,有机磷类杀虫剂因毒性较高,市场需求减少,销售量逐渐下降;矿物油、新型杀螨剂如乙唑螨腈增加较多,虱螨脲、螺虫乙酯等品种逐步受到市场青睐;杀菌剂总体用量持平;除草剂用药量比上年有所增加,受百草枯禁用、草甘膦抗性增加等原因影响,这两种药剂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草铵膦经过几年推广,用量明显增加;植物生长调节剂、农药助剂及种子处理剂用量增加,得益于农药减量项目的推动、飞防的快速发展、病虫抗药性不断提高导致对增效的要求,一些地方已经规定飞防必须加入喷雾助剂;种子处理目前存在市场空白,而通过种子处理对防治作物早期病虫农害具有独到优势;药肥用量增加,主要是因为药肥能够大幅节约劳动力,通过土壤施药或者早期施药,能更好防治害虫,如蚜虫、蓟马等刺吸式口器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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