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里是365房博士。
我是房博士傅秋月,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明确,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转移,该住所内原登记户口未迁出,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将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告知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按规定迁出户口。原户口登记人员未迁出户口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有关材料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家庭户。也就是说,如果原房主赖着不肯迁走户口,买房人可以通过申请,要求公安机关强制迁户。对有这方面需求的,可以先去玄武公安分局办证服务中心登记,一旦能够办理,第一时间通知。支招:尽快买房或两户并存您可以和买家协商,延迟迁户口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尽快买房,只要买了房子,户口就可以迁过去。如果买的是期房,考虑到您实际情况,公安机关会照顾办理,先将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待拿房后再将户口迁走。公安机关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将您的户口冻结,然后在同一处房子上另立一户,让买房人的户口先迁进来。不过,您必须承诺,在一定的时间内将户口迁走。具体的建议您咨询一下相关部门,感谢您的咨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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