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虎:两榜、放榜及备榜

  何谓两榜

  科举考试中,举人试和进士试各为一榜,合称为两榜。由举人而考中进士,称“甲榜”。甲与乙对立而言,取中举人称乙榜,也称为一榜。两榜之称,开始于唐朝。当时的进士会试,分为甲、乙两科,也就是后来所谓的“两榜”。元朝在举行的为数不多的科举考试中也分为左、右两榜。元朝统治者将当时天下的人划分为四个等级,依次分别为:蒙古人、色目人(西部各少数民族)、汉人(北方汉族)及南人(南方汉族及其他族人)。不同等级的人分开参加科举考试,考试的难易程度也不一样,前两个等级的蒙古人和色目人只需考两场,而汉人和南人却要考三场。考试内容,蒙古人、色目人相对比较容易,而汉人、南人较难。考中张榜公布的名单,蒙古人、色目人列一榜,称为“右榜”;汉人、南人则另列一榜,称为“左榜”。录取名额虽然两榜数目相等,但所任官职差别很大,蒙古人的进士比色目人高一等,色目人又比汉人、南人高一些。如果蒙古人、色目人自愿参加汉人、南人的科目考试,考中进士之后,还要再加一等派给官职。到了清朝,进士参加的会试,举人参加的乡试,录取名单张榜公布,分别为甲榜、乙榜,合称“两榜”成为定制。

  何谓放榜

  也作“放牓 ”,科举考试后公布被录取者名单。唐李淖《秦中岁时记》:“太和八年放牓,有无名子作诗曰:'乞儿还有大适年,二十三人椀杖全。’”唐杜牧《及第后寄长安故人》诗:“东都放榜未花开,三十三人走马回。” 宋钱易《南部新书》丙:“新进士放榜后,翌日排光范门,候过宰相。”清严有禧《漱华随笔·榜后复试》:“请各省放榜后,中式之人赴省填写亲供。”

  何谓备榜

  即“副榜”,科举考试中除正式录取外,另取若干名张榜公布时所用的附加榜示。元朝实行科举制度以后,国学生岁贡制度也部分被纳入科举考试体系。据《元史·选举志》记载,当时所贡生员,“每大比选士,与天下士同试于礼部,策于殿廷,又增至备榜而加选择焉”。“举人下第者,悉授以路府学正及书院山长;又增取乡试备榜,亦授以郡学录及县教谕”。元顺帝年间,也依例从国子监应贡会试者中取录十八人以为备榜。苏伯衡《苏平仲集》卷六《送楼用章赴国学序》也说,元朝时期乡试也增取备榜,授以州学录、县教谕等学职。明朝永乐年间规定,会试副榜不能参加殿试,但可应下届会试。嘉靖时期规定,乡试副榜,每正榜五名取中一名,名为副贡,不能与举人同赴会试,但可应下届乡试。清朝相沿不改。如明朝后期的文学家凌濛初,满腹经纶,却不愿专攻“帖括”之学,初次参加万历二十八年(1600)杭州的乡试,即以备榜落选。三年之后再参加乡试,又以备榜落选。当时考举人,除了参加本籍的乡试,还可以监生或贡生的身份到国子监参加国子监的考试。两次乡试落第的凌濛初,于是赶赴南京参加国子监的考试,仍然以备榜落选;再长途跋涉赶到北京参加国子监的考试,最终仍以备榜落选。凌濛初在科场中屡败屡战,耗磨了半生精力,对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失去了希望和信心,于是写下了《绝交举子书》,准备以归隐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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