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瑞典]塞尔玛·拉格洛芙
——文章大意——
一个小男孩意外变成拇指小人,又骑上自家的大白鹅,和雁群进行了一次奇妙的旅行。小男孩还从一个调皮捣蛋的人,变成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读后感悟——
这是一本内容十分吸引人们眼球的书,它把人物的特点描写的很显著。从“院里的那些家禽们叽叽咕咕的叫个不停,鸡和鹅纷纷幸灾乐祸者掉过头来。公鸡说:'他真是活该呀,这个坏男孩曾经扯过我的冠!’母鸡们也咕咕咕的齐声呼应,附和着公鸡。鹅们也一起围了过来,它们仰着长长的脖子问:'是谁把它变成这个样子的?是谁把它变成这个样子的?’”这句话中可以看出,从前的尼尔斯十分调皮捣蛋,又爱欺负动物,不然动物怎么会讨厌他呢?大雁们十分惧怕人类,头雁阿卡更是如此,从“当男孩刚一说到他是个人的时候,雁群就有些愤怒了,它们大声的鸣叫起来,以示抗议。头雁阿卡说'我早就对你起了疑心,你马上离开这里,马上滚,我们不欢迎人类,你不要混到我们当中。’”中可以看出。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讨厌人类,可能是人类给他们带来了许多伤害。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尼尔斯。因为他变小后被大雁排斥,可是尼尔斯不计前嫌,从狐狸的口中救下了一只大雁。而且他还从一个调皮捣蛋的人变成一个十分善良的人,人们都说:“学坏容易,学好难。”他能做到这一点就很了不起了。我还很喜欢大白鹅莫顿,因为它从前被尼尔斯欺负过,但它在旅途路上一直照顾着尼尔斯,而且尼尔斯变成好孩子也有它的功劳。
(瓯海区艺术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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