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酷刑“腰斩”究竟有多疼?女囚行刑前,都要拿钱贿赂刽子手
《汉书》有言:“法家者流,盖出理官。”意思就是如果要追溯法家的源头,那么应当是理官——法家是成熟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而理官其实是夏商时期专门审理案件的人员,所以法家和理官之间有什么牵连?跟本次主题又有什么相关?
答案在于法家的核心思想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辅助手段是“酷吏刑学”,而夏商时期的理官作为审案人员必然要进行“讯问”,加上民智未开监督不力,于是在这个时期就诞生了法家推崇的“酷刑”,因而《汉书》说“法家源头在理官”,其实就是说“酷刑源头在夏商”。
夏商的酷刑到底残酷到什么地步?《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商朝有“弃灰之法”,这个法律规定把灰倒在大街上的人要被砍掉手臂,可见仅仅只是一些小事,就会遭到非常严重的惩罚,而竟然能够入刑,就意味着统治者也非常推崇酷刑。
最典型的表现就是暴君商纣王是历史上有名的酷刑创造者,如果酷刑也能给发明奖的话,他应该能够拿到大满贯。商朝末年妲己因为性格原因脸上没有什么笑容,和褒姒进宫后冷若冰霜一样,但商纣王讨欢心的手段,可比周幽王烽火戏诸侯更令人发指。
当时是商纣王偶然间看见一只蚂蚁爬在铜斗上,因为铜斗非常烫,因而蚂蚁的足被烙伤,只能在上面打滚挣扎狼狈不堪,他就想要是将这个手段用在人身上,一定能让妲己开怀大笑,于是准备了烧得通红的铜格让囚犯赤着脚走,囚犯痛得惨叫并纷纷摔落,而妲己哈哈大笑。
此后商纣王就一发不可收拾,蒸煮活人,剖腹取心,和妲己一起肆意虐待人体,一个“虿盆”直到现在还常见于影视剧中,当时是鹿台宴,商纣王命令妃嫔脱去衣服跳舞,姜后宫中的人不肯,妲己就说她们是怨恨商纣王杀了姜后,于是让其挖了个坑,放进各种毒虫啃咬她们。
在商纣王的基础上,西周有了新的再创造,当时他们有九刑:墨、劓、刖、宫、大辟、赎、流、鞭、扑/罚丝,秦朝将以上两朝的酷刑囊括其中,概括出了8大类30余种,其中常见的有绞刑、枭首、车裂、戮尸以及腰斩,前面几大刑常见,腰斩并不,但其实它才是最疼的。
腰斩并不是“一刀两断”那么简单,早前我们说一刀两断是从脖颈处断,也就是“斩首”,这个干净利落并不吓人,且按照他们的理论,都是人昏昏欲睡的午时三刻,所以不怎么疼,但腰斩最开始是特意用钝掉的刀,也不强求什么技术,因而常常不能直接斩断,需补刀。
等到后来有了锋利的“铡刀”,但直接斩断之后人也不会立即死去,由于人的重要器官比如说心脏都在上半身,因而人可以说并没有受到致命伤,器官会随之流出来,但人真正的死亡原因还是失血过多,如果刽子手刻意折磨人,那这样的痛楚可以延长到至少两三个时辰。
这也就意味着这是一个会将痛苦无限放大的刑罚,所以很多犯人家属不忍心,于是会提前用银子贿赂刽子手,而女囚更是不想见到自己丑态百出,也会费心贿赂下刀之人,要求无痛和快速,当然再快也还是会从腰下刀,之后还是得煎熬着捱上那么几分钟然后失血而亡。
历史上第一个被处腰斩之刑的是秦朝丞相李斯,他跟着秦始皇建功立业,制定和执行《大秦律》,又掌管刑狱多年,但是被赵高诬陷后,唆使秦二世将其腰斩在公元前208年的咸阳,斩后没有立即死亡,在儿子面前呼喊:“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处腰斩之刑的则是清朝俞鸿图,他是河南学政,负责在科举中监考,为人严谨,但是他的小妾收受贿赂后串通他人,既陷害于他,又将试题泄露,后来被雍正处以腰斩,未料受刑仓促,没来得及贿赂,被刽子手一点点磨割,写下七个“惨”字才断气。
之后雍正觉得太残忍了,于是下令封刀,中国历史上才没有了这样的惨剧,戊戌变法之后的1905年,跟腰斩同级的酷刑凌迟、枭首和戮尸也从法典中完全消失,而现代的法律讲究人性化,与古代的法律有着本质的不同,不带各种刻意的折磨,连死刑的判断也尤为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