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思维带班2
上次已经讲了两种法律思维。
今天再讲两个。
1.凡事讲终局。
在法律系统中,一起纠纷,是不能无休地一直走法律流程,也就是说最后肯定会有一个确定的结果。
法律中的终审制度,讲的就是这个意思。美国是三审终审制度,一旦案子到了美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做了宣判,这个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在中国,是二审判决,二审之后,事情也会有一个结果。
在班级中,利用“凡事讲终局”,就是班级事务事事有回音,样样有反馈,孩子们在班级里面,对于一些班级评价制度,都有可以得到一个相对确定的结果。
或者说,在班级管理中,讲究终局,就是打造闭环。
我现在,也越来越感受到,坚持反馈、打造闭环,对于孩子们的行为塑造的作用是很大的。
开学那段时间,就寝问题严重,睡觉的时候,学生讲话,早上起来之后,内务整理不积极。
后来,我就想了一个办法,建立班级就寝联系单制度,每天寝室长早上回到教室之后,要完成联系单的填写,评价寝室成员就寝情况。我会收齐联系单,晨会拍照反馈,是每日反馈。反馈之后,是每周评选班级优秀寝室。
连续一个月反馈下来,就寝情况明显好转。
这里的每日反馈,就是即时给到班级学生一种确定的就寝表现结果。而不是每日的头口教育,讲道理,这些都没有给到学生确定的结果。
2.凡事讲预期。
在20世纪60年代,马丁.路德.金领导的民权运动如火如荼。当时的《纽约时报》发了一则广告,说马丁·路德·金在亚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遭受过警察迫害。但是警察就压根没有干过这个事情。于是警察局长就起诉《纽约时报》,要求《纽约时报》赔偿50万美元,这对于当时的《纽约时报》来说就是一笔巨额赔偿,甚至危及到了《纽约时报》的生存了!
于是《纽约时报》,就把案件上诉到了美国最高法院。结果最高法院,判《纽约时报》胜诉。理由是,新闻媒体具有言论自由,哪怕与事实不相符,也不用承担诽谤的民事责任,除非官员能够反过来证明报纸的确是在恶意造谣。
这样的判决有一定的道理。
但是存在一个巨大的隐患,那就是媒体对于任何言论可以不负责任,可以随意公开抨击官员,甚至公众人物,实际上是败坏了公共讨论的氛围。
这就是一个个案可能产生的不良预期。
对于班级管理也是,对于某一件事情、某一个制度,就要充分考虑到以后的预期效果。
为什么在班级管理中,那些底线性的事情,千万不能做,那是因为会产生不良预期,并且这个预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面很难消散。
当然做对某一件事情,具备良好的预期,事情就越会往好的方向发展。
正如,班级之前做了三年的厨房大作战,良好的预期,是超过我想象的。孩子们记得下厨房的时光,家长觉得这才是真正的教育。甚至厨房大作战还不断辐射,变成讲座、分享的重要素材,可能也变成他人借鉴的重要资料。
在班级里面,每做一个决定,要想想事情可能产生的预期,评估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