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案若最终认定偷换,主犯是否会被判处死刑|偷换|儿童罪|拐卖|刑法|主犯
如果最终定论是偷换,主犯也不一定会被判死刑,这个概率较低,但刑事责任是肯定需要承担的。
下面,进行循序渐进的探讨。
偷换婴儿属于什么罪行
1、在我国现有的《刑法》条例中,并没有针对偷换孩子的罪名和处罚条款。所以,并不能直接以偷换孩子的罪名来给主犯定罪,需要转移到同款类似的罪名当中去。
2、目前,在我国《刑法》针对婴幼儿的保护条款中,只有“拐卖儿童罪”与偷换婴儿所犯的罪行最为接近。
“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行为。
其具体行为包括: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等,只要实施了其中的一种行为,便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3、偷换婴儿的行为,实际上与拐骗类似,其中的细节行为也类似于接送、中转等拐卖儿童的行为。
所以,偷换婴儿的罪行会归属到拐卖儿童罪的范畴之内。
4、另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当年具体实施偷换行为的医护人员是否收取了委托方的好处费。如果过程中存在金钱交易,便从一定程度上更符合了拐卖儿童的性质。
5、也就是说,当年姚策和郭威被偷换的说法,一旦被证实并定论。那么,主犯将涉嫌触犯了《刑法》中的“拐卖儿童罪”。
偷换婴儿是否会被判死刑
1、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量刑有以下几种情形:
A、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B、在一些特殊情形之下,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C、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
在特殊情形中,有两条需要注意:
a、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b、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这两类人或者状况,都属于量刑中的B类。
2、结合到“错换人生”案例中,虽然改变了姚策和郭威28年的人生,但大概率不会归属到情节特别严重的类型当中去。
不过,也不属于情节较轻的类型,毕竟从许敏目前的境况来看,当年两个孩子被换,对她的整个家庭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更符合B类量刑标准。
所以,主犯被判死刑的概率微乎其微,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概率较大。
如何认定主犯
在“错换人生28年”这个案件中,主犯可能不止一个。
首先,当年实施偷换孩子具体行为的人,肯定是主犯之一,因为这是导致两个孩子被偷换的主要因素之一。
其次,主张偷换孩子的一方夫妻,属于主犯之二。因为如果没有人主张要换孩子,也就不会产生之后的偷换孩子的行为。所以,这对夫妻无疑是偷换孩子的背后指使者、主谋,同样需要接受最严厉的法律惩处。
因此,在这个案件中,最起码有两类主犯。
结束语:
这个案件不仅对当事人中的一方造成了较大的伤害,对社会也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所以,对于主犯的惩罚,宜重不宜轻。这样才能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以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大家觉得该如何认定主犯呢?该如何惩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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