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食盗食

不食盗食

【出处】《列子.说符》:

东方有人焉曰爰(yuán)旌(jīng)目。将有适也,而饿于道。狐父之盗曰丘,见而下壶餐以哺之。爰旌目三哺之而后能视,曰:“子为何者也?”曰:“我狐父之人丘也。”爰旌目曰:“嘻!汝非盗邪?胡为而食我!吾义不食子之食也!“两手据地而欧(通呕)之,不出,喀喀然,遂伏而死。狐父之人则盗,而食非盗也。以人之盗因谓食为盗而不敢食,是失名实者也。

【译文】

东方有一个人,名字叫爰旋目,有一次要到远地去,走到半路没有东西吃,饿倒了。

狐父的一个强盗名丘;看见他快要饿死的样子,便拿来一些汤水饭喂给他吃。

爰旌目吃了三口以后眼睛才能看得见东西,他问道:“你是做什么的?”

答道:“我是狐父人,名字叫丘。”

爰旌目说:“哦!你不是强盗吗?为什么要来给我饭吃呢?我是一个讲信义的人,不吃你们强盗送来的饭!”

于是,他便两手按地用力呕吐,呕吐不出来,喉咙里格格作声地趴在地上死去了。

【说明】

爰旌目坚持廉洁方正的原则,是可敬的。而列子却批评他说:“狐父之人则盗矣。而食非盗也。以人之盗,因谓食为盗而不敢食,是失名实者也。”后世论者也多看作是求名失实,违道丧生,伪愚也哉!“而食非盗也”,这自然就灵活得多了。于是食之两全,名实俱得。这就给为了活命而出卖原则的人,大大开了方便之门。以我们看来,还是像爰旌目那样迂执一点,更近于道。说他失实固可,说他违道怎见得呢?固然,在阶级社会中,所谓盗者,如狐父之丘,应该怎样评价,那是另一问题,不是这里所要论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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