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旺相休废与九宫卦气
第二节、八卦旺相休废与九宫卦气
此八卦旺相休废之法在《五行大义》,《易林补遗》,《易冒》,《易隐》中均有载录,实京房所传,今人不察是为何故?
要明其法先究理,八卦旺相之法实际源于乃后天八卦九宫卦气,后天八卦、洛书、二十四节气相配,二十四节气中的二至、二分、四立分别居于八宫正中,也就洛书中的八个数。冬至居坎卦数一,立春居艮卦数八,春分居震卦数三,立夏居离卦数九,立秋居坤卦数二,秋分居兑卦数七,立冬居乾卦数六.
八卦九宫配节气地支图
夏至 |
||||
立夏 |
巽 辰巳 |
离 午 |
坤 未申 |
立 秋 |
春分 |
震 卯 |
中五宫 |
兑 酉 |
秋 分 |
立春 |
艮 丑寅 |
坎 子 |
乾 戌亥 |
立 冬 |
冬至 |
“冬至坎旺而艮相,春分震旺而巽相,夏至离旺而坤相,秋分兑旺而乾相,卦旺三气,亦有一候之余旺,支司六候,亦有一候之先司”冬至坎旺,春分震旺,夏至离旺,秋分兑旺,八卦分别旺于其所在九宫之本位(见上图)。从地支节气配卦来看也是如此,易理都是相互贯通的。戌乾亥,亥为立冬之节,故立冬乾旺。丑艮寅,寅为立春之节,故立春艮旺。辰巽巳,巳为立夏之节,故立夏巽旺
未坤申,申为立秋之节,故立秋坤旺,余可类推。
进而推之,加以演绎可得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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