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法律小知识,情侣间发红包、送礼物表达爱意需谨慎
互联网时代悄然兴起了一个由数以亿万计的网民自发组织的网络节日——网络情人节。这是虚拟网络世界的第一个固定节日,定在每年的5月20日和5月21日,因为“520”和“521”的谐音都是“我爱你”。该节日源于歌手范晓萱的《数字恋爱》中"520"被喻成"我爱你"。后来,"521"由于谐音也逐渐被情侣们赋予了"我爱你"的意思。随着节日参与人数日益增多,520和521的"情人节"已成为情侣们的重要节日。
可是宸轩律师要来提醒啦!虽然恋爱中的人身关系不能产生司法效果,但是其中的财产关系依然受民法约束。恋爱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以防未来可能存在的纠纷呢?让我们来看一下吧!
情侣间的转账、红包能否在分手后要求返还?
情侣间相互发送大额红包、转账。具有特殊含义例如520、1314、5200、13145.21元等红包,可认定为其真实意思表示是祝福而以微信发红包方式赠予金钱的行为属于无条件的赠与,一旦完成赠与则无法再通过法律手段索回。
如果通过转账的方式转1000, 10000等没有特殊含义的金额,就要结合聊天记录的上下文,来判断是赠与还是借贷。如果转账备注:我爱你,那么很难要回来,因为这样一般被视为赠与。
恋爱期间互赠礼物,分手后如何处置物品?
1、恋爱期间互赠小礼物。恋爱时互赠小礼物、小礼品,分手时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持。
2、恋爱期间赠予贵重物品。恋爱期间赠予贵重物品,例如车、房,双方分手时可以索回。这种赠予实质上是一种默示的附条件赠予,即附加了结婚的暗含条件。如果双方婚前分手,即该条件未能成就,一方仍占有该贵重财产就没有法律依据,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赠与人可以请求对方归还财物。
3、恋爱期间“承诺”赠予。恋爱期间,一方因为一时激动或被爱情冲昏头脑,挥笔写下《赠予xx协议》等书面协议,承诺赠予,但后来因意外分手,受赠方并未实际获得赠予的,即便双方签署过赠予协议,法院也不再支持该赠予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予合同是“要物合同”,在实际赠予之前,赠予方可以撤销赠予。
网络情人节来了,情侣间发红包、送礼物表达爱意需谨慎,涉及到财物方面的还是要冷静处理,避免分手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