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无证荐股,券商前员工遭监管处罚

重庆证监局12日发布的《关于对秦艳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华西证券重庆万州玉澜路证券营业部前员工秦艳红,在未注册证券投顾资格的情况下,即于2020年6月至11月通过微博、小红书APP等发布买卖个股的投资建议,并因此遭到监管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该员工已于去年底于华西证券离职。

在警示函中,重庆证监局表示,该名员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规范执业行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对于非法荐股、收费荐股,证监会将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4月7日,证监会答复网友关于打击证券公司收费荐股乱象的建议时指出,根据《证券法》第120条,证券公司经核准可以依法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证监会表示,如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上述规定,存在虛假、误导性宣传,或存在实际提供的服务与服务协议约定不一致等情况,证监会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丁晨妍 整理)

【参考资料】

1. 新浪财经:“通过社交媒体“无证荐股” 一财经博主被监管处罚”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97059345092014524 &wfr=spider&for=pc

2. 第一财经:“在小红书当博主无证荐股,华西证券一员工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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