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取消物业的呼声高涨,国家出台新规,这三个权益将帮助业主
近年来,因为物业不作为和乱收费的事情,业主和物业的矛盾被无限放大,甚至网上还传出了“全面取消物业”的呼声,希望能撤销物业,让业主自行管理。对于是否取消物业一事,网络上还进行了积极讨论,而支持取消物业的网友,就更多一些。随着取消物业的呼声越来越大,国家方面也进行了关注,并出台了新规,来调和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
在最新出的《民法典》里面,专门对物业发布了一系列新规,这使得业主的权利大大提升。而新规正式生效的时间,则是在2021年1月1日。通过了解,新规中有3个权益需要特别注意,熟悉这3个权益,对每位业主都有好处。而第1个权益就是:如果业主对物业感到不满意,有权进行更换。
新规指出,业主可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同时也能委托物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管理。而对管理建筑物的物业和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进行更换。大家都知道,业主与物业的矛盾,之所以会激化到今天这个地步,主要就是因为物业才是真正的“大爷”,就算业主对物业非常不满,也不敢更换物业,因为这样做可能会给业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在新规出台之后,业主就能根据自己的需求去选择物业了,如果物业犯浑,就可以找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第2个权益是:业主对物业费的收支享有知情权。新规指出,物业应该定期公开收费项目和维修资金等使用情况,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报告。近年来,业主对物业感到不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物业在进行“高收费”,甚至是“乱收费”的时候,没有公开经费的使用情况,业主无法得知这些费用被用在了什么地方。
第3个权益是:业主对小区的经营性盈利享有部分收益权。新规指出,物业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盈利的,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分配盈利部分。在这里必须得说一下,有些小区物业还是很给力的,他们通过合理控制停车场和小区广告栏等设施,赚取了收益,还会以发红包的方式,将部分资金送给业。比如说,杭州某小区就做到了这一点,这让他们获得了业主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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