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        小区电梯设备的养护管理,保证电梯设备使用寿命,甲方自愿将其受托管理的         小区电梯维保工作发包给乙方,由其为上述小区提供专业化电梯维保管理。乙方接受委托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上述小区提供相应服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服务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维保地点:

电梯情况:

序号

位置

数量(台)

层/站

单价(元/台/月)

合计金额(元)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壹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截止。

2、合同一年维修保养费共计:贰万伍仟贰佰元整(       元)

三、付款方式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以季度为付款周期,每个付款期为每季维保三个月后的十五日内,乙方书面提出分期付款申请后,甲方依据合同约定,结合维保情况对乙方维护工作进行书面评价,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期应支付的维保费用,乙方应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乙方没有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造成的付款延误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如在维保过程中发生300元以上零配件更换时,应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配件报价单价格相符,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乙方需提供更换零配件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7日内到甲方处办理报销手续。甲方应于收到发票的15日内给予报销,如未能按时付款,并经乙方书面催收后15日内仍不支付时,乙方有权暂时终止合约,并对由此产生的影响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保留追回已发生维修保养费的权利。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电梯设备及附属装置属甲方所有,甲方有保管和保护的责任。

2、合同期内,由于甲方错误使用,人为破坏、火灾、水浸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设备需要清理、维护、维修及更换零配件等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电梯及其附属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意外,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情况,以使乙方能迅速到场进行处理。

4、甲方若发现乙方有违纪违规行为,失职或不称职及影响甲方形象、信誉或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人员更换要求,乙方必须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承担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且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5、电梯维保现场工作所需的水、电由甲方供给,乙方在合同期内的一切维修保养、水电使用等,甲方有权监督及检查,如因滥用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6、甲方有权督促和检查乙方所有工作情况,如果已方不能达到合同要求和执行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发放《整改通知单》及按照《检查标准》执行扣分,甚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甲方有权在维保费用中扣除。

7、甲方因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合同约定的有权处罚乙方工作人员,乙方相关责任人应在《处罚单》上签字, 在维保费用中扣除处罚金。如乙方相关责任人拒绝签字,则甲方可在证实情况后将《处罚单》作为处罚凭证,并对乙方处以2倍原处罚金额的罚金,乙方对此无异议。

8、甲方如有突发性工作或合同外临时性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9、按照合同规定,当月扣分累计达80分,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而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派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电梯维护,上岗人员要求形象良好,身体健康,年龄45岁以下。乙方应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提供相关证明。

2、乙方帮助甲方通过技术监督局年检,如达不到标准,由乙方进行解决,复验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原因导致复检,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每月两次检查、清洁、润滑并调整设备,认真填写各项有关维保记录。

4、乙方提供周一至周日24小时热线抢修服务(含法定节假日),乙方在任何时间接到电话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当电梯发生故障困人时,驻场电梯维保人员应当做到白天10分钟(夜间15分钟)到场,非驻场电梯维保人员应当做到白天15分钟(夜间20分钟)到场对被困人员进行救援。乙方报修电话应24小时开机。

5、每次维修、保养需请甲方人员在现场,完成后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并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

6、乙方没有按规定时间进行维保或维修、保养不当造成设备未能正常使用,因乙方维修原因6小时内不能恢复运行的,乙方不能收取该设备一年的维保费。

7、乙方所需更换的零件必须是电梯原厂配件,并出具原厂发票;更换零部件乙方须向甲方申报,经甲方同意后可进行更换;零件的价格应按市场价的90%提供;乙方更换的零件保质期为1年,如在1年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免费进行更换恢复。

8、如乙方所更换的零件不是原厂的配件,并没有用书面方式说明的,甲方将不支付所更换设备的费用,如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有乙方承担;乙方应做好本工程设备、材料的订货、采购、供应、安装调试工作。

9、经甲方确认需要更换的部件乙方应立即更换,且不得敷衍、推脱;已方负责免费提供300元以内的电梯配件,且所有配件必须为      原厂配件,配件名称及价格明细表详见合同附件一。

10、电梯一般故障自停止运行起至本次修复时间止,维修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每部电梯因故障停机累计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11、乙方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及各种防范措施,按合同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加强管理,安全生产。

1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声誉等方面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享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13、如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有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4、出现紧急报修的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因乙方未予及时处理,导致延误及扩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出于安全的需要,乙方不能允许非乙方人员,或未经甲方允许的员工以及其他人员修理、改动、更换设备的任何部件;否则,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将负全部责任,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六、工作标准的考核措施

1、甲方可根据乙方现场工作质量,进行相应月考核。考核分数为100分,考核内容详见附件《考核扣分标准》。

2、乙方当月累计扣分不超过20分时,甲方支付当月全额维保款,超过20分低于30分(含30分)时,则按50元/分比例对超出分值进行累计扣款;乙方当月累计扣分超过30分低于40分(含40分)时,甲方除按50元/分比例对超出分值扣款外,另外扣除当月总维保费用的10%。乙方当月累计扣分超过40分低于50分(含50分)时,甲方除按100元/分比例对超出分值扣款外,另外扣除当月总维保费用的15%。当月扣分超过80分时,甲方扣除乙方当月维保款,并且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3、物业公司维修经理和乙方现场主管每月一同对园区电梯进行不少于2次的保养质量抽查,抽查结果双方在《整改通知单》上签字确认。按月汇总考核成绩,依据考核成绩执行《考核扣分标准》。

4、乙方如拒绝在《整改通知单》上的事实进行签字确认,甲方可直接按检查标准执行扣分处罚。

七、附件及补充条款   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后即生效。

九、合同分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附件内容是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附件如下:

附件一:《扣分标准》

十一、双方因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审理。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表人(签章):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传真:                                  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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