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确保检查等事项减少一半
禁止随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社会事务进校园及相关报表填写大幅精简……四川省近日下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将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
针对此前存在的进校园活动过多,对学校日常教学秩序造成干扰等问题,四川省规定,严格执行进校园活动审核认定制度。每学年省级层面布置开展进校园活动不超过3项,市级及以下布置开展进校园活动不超过3项。同时,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组织开展对各类示范学校、特色学校的参观、学习、考察活动;同一所学校每学年承担参观、学习、考察活动任务原则上不超过2次。
在抽调借用教师方面,建立抽调借用教师审批备案制度,禁止随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在评比考核方面,未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审批,不得开展以中小学校和教师为对象的各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活动。
此外,不得要求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微信公众号关注、投票等活动,不得要求教师参加未纳入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外的线上、线下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教育行政部门要整合内部行文,共享数据,不得要求学校和教师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
四川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作为教育综合督查的重要内容,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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