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崇正:偷书贼

“你站住!”书店的老板瘦小得像只猴子,戴着厚厚的眼镜,“你转过来!”

我转过去,霎时间天地都在旋转,仿佛肚子里的血都涌进头脑里来, 胃肠都空了,只拿眼睛去看书店老板白皙的脸。

藏在衣服下面的书被一把扯了出来。老板举起那本书,在空中扬了扬:“偷!偷!偷!我注意你们几个很久了!”

我以为他还会说更多的话,这是我一直担心的,因为书店里很多眼光已经朝我身上戳过来,我就快变成刺猬了。

猴子老板气势汹汹,吓唬我说要叫警察。这时,年轻漂亮的老板娘走过来,她怀孕了,挺着大肚子,站在我面前。我低着头,眼睛的余光能看到她耳环折射的灿烂阳光。她想说些什么,停了十几秒,终于说:“唉, 算了,穷人家的孩子,走吧走吧,下次别这样了。”

我逃出来的时候感觉自己像一只螃蟹,一定被自己的热血煮得通红。

那是1996年的春天,香港还没有回归,我十四虚岁,我爷爷刚去世不久,家里因为我弄丢了爷爷遗留下来的唯一的金项链而一直对我不甚爽快。而我对金项链能值多少钱并不感兴趣,却一直在怀疑我六年级的语文老师一定练过内功,因为他有点秃顶,前额特别突出。武侠小说里是这么说的:内功修炼到一定程度,前额就会不自然地往前凸出来,这是内气充盈的表现。所以每次他走过我的身边的时候,我总是暗暗吸了一口气,憋住,生怕我自己的内气被他吸走了。武侠小说里是这么说的:内功强大的人总是能够在有意无意之间就将别人身上的内气悄悄吸走,而被吸走的人毫不知情,却总爱生病。我非常容易感冒,所以总是防范着,特别注意语文老师的脚步,他走路轻快,就好像脚底都不用着地一样。

我关于武功的所有知识都来自书——武侠小说和各种武术书籍,而这些在我们的小镇是找不到的,我需要骑着破单车,到七八公里远的市镇去, 那个小镇叫店市,店市有两家书店,但只有猴子老板的那一间会摆着这些古灵精怪的书籍:《少林七十二绝技》《铁砂掌秘籍》《点穴解穴大擒拿》《南少林轻身功夫大全》……还有金庸、古龙、梁羽生的武侠小说,每一本都让我垂涎三尺。有一段时间我常疑心猴子老板也一定是一个武功高手,他店里有这么多的秘籍, 他难道一本都不看?武侠小说里说少林寺藏经阁扫地的老和尚才是最绝顶的高手,难道他一点都不想成为高手?是的,他一本也没有看,要不然他一定可以听出我的鼻息在偷书的时候异于常人,也一定能在我逃跑的时候施展绝顶轻功将我抓住。但都没有。猴子老板有时也拿个棋盘在一边摆棋谱,或者跟漂亮老婆吵吵嘴,但更多的时候总是对着墙壁上那个黑白电视看个没完。

我瞧不起猴子老板,他坐拥宝藏却不懂得享用。我十四虚岁,是一个赶鹅少年,我需要各种稀奇古怪的秘籍,如果可以,我要将猴子老板的所有秘籍都搬回家来。那样,我一定可以利用赶鹅的时间练成绝世武功。对练成绝世武功之后的事,我有各种想象,恨不能一一实现。比如,我的鹅群如果游到池塘中央几个小时都不回岸边的时候,我可以施展绝顶轻功掠过水面将它们一只只都赶回来;又比如,我一掌就可以劈开篱笆,这样到山上去偷李子和桑葚吃的时候就不用那么狼狈。更重要的是,一本武侠小说,一本武功秘籍,能让我所有赶鹅的时间都变得十分有趣,不用对着什么都不懂的鹅群自言自语。

你无法想象,空空的田野,一群嘎嘎乱叫的狮头鹅,一根赶鹅用的棍子,此外别无他物,这对一个少年来说意味着什么。那是无边的孤独, 只能自己展开想象。是的,最快乐的时候是离开鹅群,骑着自行车飞奔起来,雨后的泥土路坑坑洼洼,我依然可以正确避开,即使是溅了一身的泥水也在所不惜,即使是大雨倾盆也在所不惜, 只要我在去往书店或者偷书回来的路上,我的内心就是欢快的。

偷书是大事,我当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痴迷琼瑶小说的阿逸是个娘娘腔,我赶鹅的时候, 他放牛,我别无选择和他成为朋友。是他将我带上偷书之路的,因为我总发现他有看不完的小说。

“喂,你偷家里的钱?”我问。

他摇摇头。

“偷鸡蛋去卖?”

他笑着摇摇头。

“偷书,”他说,“那老板不敢怎么样的,抓住了最多说你几句!”他将“不敢”两个字着重说得很响亮。

“怎么偷?”我切入主题。

“穿外套,将书夹到腋下。或者,放到肚子这里,用皮带夹住,主要是表情,要若无其事。还有,偶尔要买一两本,经常去了不买,人家就会疑心的。”

阿逸很详细地讲述了偷书的所有细节。我在脑海中模拟了一遍偷书的场面,顿时感到热血沸腾。相对于蓝天下的草树和鹅群,这是多么斑斓多么撩人的一件事!我放鹅的时候偷过阳桃、李子和番石榴,这是农村野孩子都干过的事,但我从来没有偷过书。

自从有了偷书这个念头,我就感觉自己经常血压上升。我们经常是两个人去偷书,有时候腼腆的阿城也会加入我们的作案团队。我们穿着拖鞋,骑着叮当作响的破单车,骂着村里只卖教辅资料练习册破钢笔的小书店,幻想着有一天要开一个大大的书店,装满散发着油墨香味的书。

在我们几个人里面,我入行比较慢,但上手很快。他们都目的性太过于明确,一进门就直奔自己喜欢的书。而我总是会左右徘徊,先到其他书柜看看(书店其实很小,也没什么看的),只用眼角的余光盯着我最爱的武术秘籍和武侠小说。他们总是爱用外套去夹书,这一招猴子老板早就摸透了,一抓便着。阿城就这样被抓了两次, 每次都哭鼻子扮可怜,不像阿逸死皮赖脸一言不发,这一点也是阿城颇受我们鄙视的地方。“你别总是哭,一哭,所有人都看着你!”阿逸建议我们三个要分头进去,有先有慢,扮成陌生人。“他总被抓,总哭,所有人都认识他了。”他的意思是阿城总是连累我们,但其实,我们几个是来干什么的,猴子老板早就一清二楚,只是他没有赶走我们。所以为了缓和关系,制造烟幕弹,我们也会将平时的零花钱都省下来,买那些比较难偷的书。过年前后压岁钱多,买得也就多一点, 买完之后我们都会大叫,贵死了,贵死了!

后来他们也学习我的做法,将想偷的书用小腹压紧在书柜上,然后拿起另外一本书慢慢翻阅,等待合适的机会再放到肚皮上用衣服盖住, 然后慢慢转移到肚子两侧或裤子里这些猴子老板比较少留意的部位。

我们的团队很快就发现有其他人也在这家书店里偷书,居然是同行。有时候我们这些不同来路的贼互相看见彼此,觉得又紧张又好笑。

除了武侠小说,为了应付作文,我们还偷作文选。那时候的作文题目跟现在一样吓人,大家都怕写作文,所以很多同学都有十来本作文选, 叠起来高高的一沓。记忆中,从小学到初中,我拥有无数的作文选,五花八门的作文技巧,各种开头结尾,描写人物、景色,无不分门别类各自精彩。跟许多人一样,我的作文从摘抄开始,东一段西一段从各个选本的作文选中窃取词句,丝毫不觉得有任何羞愧。除了摘抄印刷成书的作文选,我的另一大能耐是抄袭哥哥姐姐表哥表姐的作文,操作得当,还经常能骗得高分。

我小学得到表扬的第一篇作文是描写到外婆的农场掏鸡蛋。其实我外婆住得离我几十公里远,她家里压根没农场,她养了几只鸭子,不养鸡,鸡蛋都是买的。就因为某本作文选里头有一篇掏鸡蛋的文章,于是我大胆地虚构了外婆的大农场,并学着当时作文经典的结尾写道:“为建设四个现代化奉献一切力量!”感叹号还被我涂得粗黑,很骄傲的样子,其实我当时根本不知道四个现代化是啥东西。初中得表扬的第一篇文章是抄袭当时读师范的堂哥的周记,写一群孩子如何去捅电线。农村以前老是停电,停电了就拿竹竿捅电线,我们都习以为常,从来不知道这种事情居然可以写成文章。堂哥的那篇文章是我不喜欢的,觉得写得太老实,没有什么漂亮的句子, 但当时时间紧任务重,夜深人静别无选择,于是照抄了事,结果还受了表扬,这令我十分惊讶。

作文选抄得多了,我渐渐对里面老掉牙的文章感到不满足。夜深人静的时候,开始有一些句子从我心里蹦出来,跟作文选上的漂亮句子有着同样的精彩。我开始向一些报刊投稿。当时江苏有一本杂志叫《全国中学优秀作文选》,发表了我好几篇习作,这一回表扬我的不是语文老师, 而是从全国各地纷至沓来的笔友的书信,极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

反观这十多年中,从学写句子到写作文,从写作文到写作,作文选在我这段人生中扮演了十分神奇的角色。这些偷来的、买来的和从同学那里借来的作文选,成为我偷窃的对象,我当时并不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偷书贼。这些印刷粗糙的作文选,连同我的哥哥姐姐留给我的作文本,成了

我写作的第一桶金,给了我第一个模仿的对象。在中学时代,大师太远,名著太深,读同龄人写的文章,多少能感受到一些共同的生活经验,而同样的生活经验就会被激发。照抄别人的文章自然不是光彩的事,但依葫芦画瓢却几乎是写作的必经之途。比如知道别人在写掏鸡蛋,我就可以选择写赶鹅;又比如知道捅电线可以写成作文, 我就明白在月光下割稻谷也可以写成作文。所谓用心灵照亮心灵,也包含了这种看似简单的举一反三。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共同经验,我的少年生活经验是赶鹅和捅电线,对现在很多孩子来说却是陌生的世界。朋友们向来都知道我是个胆小鬼,我只有喝着啤酒的时候敢跟他们宣称我也偷过东西,做过贼。但他们听说我偷的竟然是书, 觉得这太无聊,还敢拿来吹牛,都嗤之以鼻,眼中尽是不屑的神色。

阿城后来就宣布不偷了。因为他去了一趟城里,回来以后他对着我们哭了。他一哭阿逸就叫起来,让他别这么丢人。但阿城说了一个我们都陌生的词汇:图书馆。

“整栋楼都是书,要什么书都有,谁都可以进去看!”阿城的眼睛睁得很大。

我说骗人的。

阿逸点了点头说,应该有,他说他在言情小说里看到过,有图书馆,城里才有。

原来城市里有那么多“藏经阁”,这让我大受挫伤,看来我看过的所有秘籍都不是秘籍,其他地方的人也看得到,或许他们早已经练成绝顶高手,只要我走近他们的身边,他们就会偷偷吸走我的内气——难怪我总是那么弱,总是那么容易生病。

阿城的退出让我们这个贼窃团伙兴趣索然, 我看着抽屉里珍藏的十来本书,它们和我从旧书摊买来的、邻居家借来的书放在一起,但还是显得非常扎眼。它们本来就不属于这里,应该还是放在书店里,放在落满灰尘的书架上。

而我终于也被抓住了。我像螃蟹一样逃出了小书店,两个月后再去的时候,老板娘已经生了一个小宝宝,我不好意思过去看看是男是女, 因为他们都装作不认识我。我在书店里熟悉的位置溜达了一圈,想起这些秘籍在外面的许多书店都能买到,一种意兴阑珊的感觉重新涌上我的心头。

再次去那家书店是在多年以后,我回老家, 心血来潮开车去店市给一岁多的女儿买衣服。家人在乱糟糟的市场里逛衣服的时候,我一个人穿过无法辨认的街道去寻找那家书店。它居然还在,只是猴子老板和漂亮老板娘都不见了,一个肚子臃肿的老头跷着腿躺在椅子上,一台年代久远的风扇呼呼对着他吹,我衣冠楚楚走进去的时候还把他吓了一跳,他反复打量着我,猜测我的企图。书店也变得破落不堪,里面的书还没有我家里的书架上多,只卖一些教辅资料、日历和破钢笔,跟村里以前被我们瞧不起的书店一样的面目,再也没有往日的光彩。

我内心涌起一种无法言喻的苍凉之感,现在想来,猴子老板和漂亮老板娘是那么青春,他们脸上有一种卖书人的骄傲。那时小书店也是那么整洁,里面常常挤满了各式人等,或虔诚或慵懒,却都是为书而来。而今,书店像一个已经被吸走了全部内功的人,躺在夕阳的余晖里,但在我内心深处,那是我永远的神圣藏经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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