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款自救,骗子捞人。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李某因受贿嫌疑被纪委带走,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李某案发时涉案90万元,家属竟然花费750万元“捞人”,出手阔绰,除了赃款,难以解释。李某家属找的帮忙捞人的人是骗子王某及李某。骗子根本就没有能力和途径“捞人”,连案件的边都靠不上,与案件毫无关系。骗子不断编造谎言,骗取金钱,直至李某被惠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认定受贿金额191万元,港币228万元,罚款300万元判决书下达后,骗子王某及李某还在“办理”中,保证“缓刑“,对李某已经判决毫不知情。李某家属发现捞人被骗后报警,惠州市中级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年,罚款10万元,李某判刑13年,罚款30万元。李某的赃款来的容易,毫不珍惜,他们不心疼钱,钱本来就是不义之财,他们后悔遇到了骗子,后悔没能把人捞出来。骗子完全凭一张嘴信口开河,包揽案件,750万元举手之劳,专业水准和胆量,名副其实。骗子与李某共同入狱,“同舟共济”,李某及家属或许能平衡被骗失落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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