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新安江决堤,首先被砍的淳安和建德两知县究竟冤不冤?
杨角风谈《大明王朝1566》第183期——人物篇第6期:
上一期人物讲到了新安江河道监管太监李玄,从剧中的角色分析,他是真的冤。新安江决堤,他是什么都没干,甚至连知情都不知情,就这样稀里糊涂地送了命。
但不管怎么说,李玄最终还算是心甘情愿去赴死的,毕竟临死前还得到干爹杨金水的优待,还跟朝思暮想的大美人芸娘同待一室一晚。
同样心甘情愿赴死的还有杭州知府马宁远,他们都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死。但另外两个人可就不清楚了,他们俩就是淳安知县常伯熙,建德知县张知良!
今天,我们就好好说一下,这两位糊涂知县,怎么就上了贼船,稀里糊涂地送了命呢?
杨角风谈《大明王朝1566》:新安江决堤,淳安、建德两知县的神操作,诠释什么叫蠢?
一、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句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那就真难了!
其实翻遍史书上下五千年,没有一个贪官是一心只管贪的,大都上任时,也是胸怀天下,也是想造福百姓的。毕竟是人,又是有头有脸的人,还是饱读诗书的人,多少还是要点脸的。
可以说淳安和建德两位知县,是一心跟在杭州知府马宁远后面跑的。而马宁远又一心要报答浙直总督胡宗宪,胡宗宪又是严阁老的人,正所谓一环扣一环,扣在最后还是一环。
包括严嵩,当首辅的这些年,也是一心要管好大明朝,也没想过一定要陷害忠良,除非他吃饱了撑得没事干。可是,人往上爬,就得踩到别人,爬得越高权力越大,也就越没有安全感。越没有安全感,也就越想掌握更大的权力以获得安全感,也就越往上爬,最终爬到顶峰,无路可爬。
自古权利跟义务是划等号的,严嵩掌握了明帝国一人之下的权力,那就得享有一人之下的义务。所以,当大明朝发生了经济危机之后,最担心的不是嘉靖帝,而是严嵩!
要解决国库空虚问题,严党提出了“改稻为桑”国策,并得到了嘉靖帝的赞同,随后便严格推广起来。可以这样说,这条政策的出台,单从设计的路线来看,是完全没有问题的,问题就出在了最终落实政策的基层上面。
也就是浙江地面,以及地面上形形色色的各级官员,他们怎么去发动老百姓推行这项政策的执行是关键!
二、
“改稻为桑”国策的制定是在正月,杭州知府马宁远带着淳安知县常伯熙和建德知县张知良,以及军士去踏苗的时候,已经是四月份了。
可以说,这期间的三个月,马宁远、常伯熙和张知良没少对百姓费口舌,至少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想出踏苗的损招,不然马宁远不会发出这样的感慨:
“改稻田为桑田,上利国家,下利你们,这么天大的好事,就是推行不下去!”
甚至,他们还把新安江的堰口给堵死了,当然,他们此举并非是为了毁堤淹田,而是为了不放水,迫使百姓放弃种植水稻。
其实当时胡宗宪的态度是比较模糊的,如果百姓自愿改稻为桑,那最好,如果不能,那也不能逼迫百姓这样干。
到这时候,常伯熙和张知良都还是比较理智的,面对不够理智的上级,常伯熙还劝他回去再商量别的办法,别跟百姓硬刚,结果被马宁远威胁拿了他乌纱帽:
“怕死了?怕死就把纱帽留下,你们走。”
从马宁远的话中可以看出,常伯熙和张知良俩人的态度是一致的,基本没有发话的权力,只能被马宁远裹挟着向前走,除非俩人的知县不要当了。
既然不用这两位知县出面硬刚,有上级在现场亲自指挥,他们俩自然也就没有退缩的可能性。尤其是马宁远,总是在放狠话,什么人都死绝了也得改,什么自己就站在这:
“本府台现在就一个人站在这里!敢造反的就过来,把我扔到这河里去!”
三、
可以说,到这时候为止,淳安知县常伯熙和建德知县张知良都不用负责任的,那么为什么最后这俩人也被砍了呢?
就是因为这俩人参与了毁堤淹田!
为什么说,这俩人参与了毁堤淹田后,必死无疑呢,下面听杨角风来给大家进一步分析:
毁堤淹田的命令是严世蕃下达的,就是因为胡宗宪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不希望朝廷逼着老百姓改稻为桑。所以,这条命令并没有直接下给胡宗宪,而是瞒着胡宗宪下给了郑泌昌和何茂才。
郑泌昌和何茂才要想让计划落地,首先得拉拢朝廷派到浙江的一条“狗”——杨金水,这一点两者利益一致,很快就达成了一致意见。其次便是找执行者,以及日后东窗事发后的替罪羊,也就是杭州知府马宁远。
因为他们要淹的就是杭州府的地界,当然得跟当地的最高指挥官达成一致意见啊。参考后来的杭州知府高翰文,他如果不配合,郑泌昌和何茂才都拿他没办法。
记住,到此时常伯熙和张知良还是跟马宁远捆绑在一起的,真正让马宁远下定决心干蠢事的是杨金水的这句话:
“忠上司认主子是你的长处,但是我问你,你听胡部堂的,胡部堂听谁的?还不是听严阁老小阁老的?那么你听严阁老小阁老的,还能有错?”
但后面两个知县的做法就彻底导致了他们的死亡!
四、
不管胡宗宪按哪种方式汇报毁堤淹田之事,马宁远、常伯熙、张知良都必死无疑:
按照小阁老的想法,这次新安江决堤,把责任归结于天灾。可是,遍观史书,任何一个地方发灾,不管是什么原因,父母官是必须要到现场赈灾的。即使现在也是如此,如果地方官不足以处理大灾,那么省级,朝廷都得派钦差前来处理,没有例外。
而这次新安江决堤,按照后来海瑞查实的情况是:
“一夜之间,整个淳安半个建德全在洪水之中,死亡百姓三千余人,无家可归三十余万!”
这已经是大灾了,一夜之间就死亡了三千多人,马宁远尚知道跟郑泌昌和何茂才要求:
一是不能饿死人,二是不能让胡部堂下不了台,当然,他肯定没有预料到后来胡宗宪是掘开了淳安建德两处口子。虽保住了其他几个县,但水都去了淳安和建德,自然就导致大水淹死了人更多。
可是当胡宗宪跟谭伦在前线赈灾的时候,常伯熙和张知良还在跟郑泌昌和何茂才喝酒庆功,这就是找死,日后不管这场灾难是怎么发生的,他俩必死无疑。
尤其是这句神来之笔,当马宁远讲自己如果还在这里喝酒,那就是没了心肝,扭头就要去找胡宗宪时,常伯熙和张知良还在问:
“我们要不要去呀?”
做人愚蠢到这个地步,还指望能保住命?
五、
也就是说,即使是按照小阁老的理论,把决堤按天灾来算,淳安和建德两位知县也难逃一死,除了救灾不力以外,还有另外一条理由,这一条后来胡宗宪也讲了:
同样的暴雨,同样的江河,临省的江只花了新安江一半的修堤款,人家那固若金汤,我们这里这个谎怎么圆?
不仅胡宗宪不信,当时的河道监管李玄也不信啊,当时他就找杨金水了:
“干爹,干爹,九个县,九个县的堰口都,都裂了,一定有人要决口,这是要害儿子,害干爹您呐!”
他都清楚,这种桃花汛根本不可能让新安江决堤,肯定是人为的,肯定是有人在害他。
那么作为淳安和建德两县,修堤到自己管辖范围时,必然会经手参与。光修堤不力的罪名,也可以砍了他俩的头,事实上也是以这个理由砍了他们。
这还是在天灾的前提下,如果是人祸,那他们俩更是无处可逃,因为这个堤就是他俩参与决开的,还是后来海瑞的审讯何茂才时记录的口供:
“据查,原杭州知府马宁远,原淳安知县常伯熙,建德知县张知良,在端午汛到来之前便带着你臬司衙门的官兵,守在九县每个闸口,五月初三汛潮上涨,九个闸口同时决堤,你的官兵一夜之间全部撤回。”
记住,这俩知县竟然糊涂到带着士兵,挖开口子,淹了自己管辖的地盘,这种父母官,不杀怎么安抚民众?
历来神仙打架,百姓遭殃,百姓遭殃之后,先干掉的就是地方官,以便给百姓交代。
那么淳安和建德的这两名知县,该怎么做,才能保命呢?
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说服马宁远,停止做这么愚蠢的事情,如果说服不了,可以当场辞职不干,以马宁远的脾气,会批准的。
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保命,除此之外,只要存在了毁堤淹田的这个动作,只要有百姓因此而死亡。那么不管是朝廷,还是地方大员,都不可能这样轻易放过去,即使是他们刻意为之,也必然找出几个替罪羊,以平复民怨。
既然是找替罪羊,那么谁会首当其冲呢?
必然就是淳安知县常伯熙,还有建德知县张知良,幸亏胡宗宪牺牲了这两个县。如果没有处理,任由九个县被淹,那么其他七个县的县令,脑袋也就跟着一起落地了。
淳安知县常伯熙,还有建德知县张知良,以及杭州知府马宁远的死也并非没有意义。至少胡宗宪以他们三个的供词,逼迫郑泌昌、何茂才、杨金水在自己报的河堤失修奏折上签了字。如果没有他们三个的供词做威胁,他们三个哪里肯这么容易就范?
常伯熙和张知良临死前,还在哭哭啼啼地喊冤:
“李公公,我们冤枉啊!”
你们冤枉?
你们最该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