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燕:穿过青春的谎言后凋谢成自己

我听到自己轻轻地叹息,微弱如台风刮过后整个海岸线低缓而平和地匍匐喘息。

穿过青春的谎言后凋谢成自己

文·丁燕

1

事先毫无征兆,二十一年后,他打通我的手机。

那是我刚到达的海边深圳迎来它三十周年的纪念日,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路灯上插着红旗,翻飞在芒果树棕榈树枝头,我和儿子从地铁中出来,还没走到地面上来。这是他第一次坐地铁,心脏大力跳跃,两眼轱辘乱转,见别人穿过通道便冲上去,羚羊般慌不择路,全然不知有ABCD指示牌。

电话响了。

话音携带浓重南方口音,字词如重锤击鼓,尾音绵长,几乎湮没原初那个字。习惯北方话小钢炮般啪啪炸响的爽脆,对这种错读、误读、连读,分不清上扬下降口气的表达顿生倦意,只想快刀乱麻,结束后好在ABCD中选择一条正确的路。

我皱眉戴起陌生人面具,将语气拧转到客气频道,说谢谢,以后多联系。

那片混杂词语中有一两朵火花跳脱出来,被我收悉,拼贴出这样的猜想:一位外省诗歌爱好者偶尔搜到我的博客,一时兴起,打来电话,以超乎寻常的热情关心我的生活,并申明,有困难找他。

但我想立即结束这场谈话,尤其,他问及我的孩子有多大……

面具上方已戳出两只尖角,泛出红光,呜呜鸣响警笛!我愠怒。如此放肆地推开别人的隐私之门,太过分了。从孩子的年龄攀附而上,可看到你的结婚日,你过往的恋情,你的出生地……你已再清楚不过!可以谈诗歌,谈诗人,谈诗坛,若去掉这壳,整个人便如蛋清裹着颤巍巍蛋黄,毫无保护地裸出来,而我,如何轻易被这个陌生电话就剔除掉全部防护,陡然成为裸体,一览无余起来?在这个海边城市的地下迷宫,人挨人已足够近,居然还要通过电话线贴过来,佯装关切,你孩子多大!

我将那句话定性为语言行刺,本能地拿起盾牌抵挡:再见。

  2  

傍晚时电话再响,我走到阳台去接,他说是他,阿帆。

阿帆。这个名字一直放在太虚幻境,如今,被那张嘴轻易唤出,令我僵硬恍惚,浑身细胞陡然戒备起来,怀疑陷入愚人节恶剧。没错,阿帆,穿越层层云朵,从百慕大三角地或宇宙黑洞来。阿帆。一双蝶翅,忽闪而过,将青春劫掠而去,又转世轮回,翩然飞来。

在一楼阳台我刚刚晾起的衣裙下,在高大棕榈树扇形阔叶下,在南国潮闷昏聩的夕阳下,他说他是阿帆。那声音沧桑如七旬老者,似一根滑溜长木被截断后又遭火焚,一截截枯木上烙满团团黑疤。这不是他的声音,或者,这不是我所熟悉的他的声音。那时我们常一起唱歌,他的嗓子动听如云雀。他唤我一个陌生的名字,是这世上只属于他和我之间的昵称,他唤我时,我知那说话者是他无疑。

我们以概括式语言将二十一年人生浓缩为几个词:结婚,为人父母,生活平淡,之后,谈话凝滞。我终于忍不住,将那个悬空已久的问题怯生生抛出:“那些信,还在吗?”

……在。

我听到自己轻轻地叹息,微弱如台风刮过后整个海岸线低缓而平和地匍匐喘息。

一月前,在乌鲁木齐家中,我读完一本怀旧的书,突然打开书柜翻出那捆信,随便抽出一封读,到一半时便兀自泪流,整个身心如大厦将倾,控制不住要坍塌。那时我以为这辈子都不可能与他再次相遇。现在,他告诉我,他保留着我写的信,保留着我的照片,保留着那个十八岁少女干燥的初恋。他突然,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将话题引向那首诗——我写的,《雨巷中的女孩》。他说,那时你没到过南方,可你写出了那种感觉,南方的感觉……那短诗发在《阳关》杂志上,我寄他时满怀欣喜,而他却说他被那杂志打懵了。

关于一九八九年的记忆连绵浮现:那时小城的青年男女皆在包里揣个笔记本,抄诗写诗,言必称卑鄙高尚,黑眼睛钥匙橡树……在这种氛围中写出的情书,多以探讨诗歌为主要内容,在开头结尾缀以昵称,分析完诗后增补上自己的信誓旦旦。诗是我们的领袖、同伙、家人,是填塞夜晚与白天全部缝隙的流水,当我的诗歌被印刷成铅字发表后,在他的内心却掀起一场别样的狂风暴雨。

写完分手信,他音信杳无,直至时光轮转二十一年。

他补叙,那杂志,那诗歌,那雨巷中的女孩,皆让他强烈感觉我们已银河两岸,他就是穿上溜冰鞋也追不上我。他的直觉向他描绘出一幅并不美妙的前景,于是对我生出凉淡疏远之心,直至,彻底消失。现在,在电话里相遇的我们已无法辨识出往事的真相,真相是个乌托邦,经个人意志过滤后增补上虚构的花边,谁手里拿着的,是真的真相?

我到达海边才两周,就被他搜到博客,一路踏寻而来。这是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我开博已四年多,他可选择两周前的任何一天搜索,都不至形成现在这种效果:当我身处南方南部,他还纠缠在雨巷中的女孩不能释怀。

他怯生生问,恨不恨他。

不——我脱口而出,想都没想(从一开始我们的关系就是这样,他阴性优柔,我坚韧果断,一开始就是这样)。我看到柏油路面汪着水洼,倒映出的南国天空是暧昧的,和西北完全不同(如我和他完全不同)。我说,不。

分手时我还太小,没学会恨;等会恨人时,他已不复存在于我的生活;及至结婚、生子、经历过那场死里逃生的劫难后,我又如何能唤起恨感。我只是感慨,那十八岁时生发的初恋,其实,一直都重重地压在我的心头,从来没有散去。杂沓拥挤的蚁人族中,两只蚁人触角相碰,分离后,久久不能释怀。

他说起小城,坦言,像他这样一个生于南方长于南方的人,想到要在小城生活,是件多么可怕的事……诗歌是梦想,是飞翔,南方是现实,是生活,当诗歌与南方相遇,无论诗歌多么高蹈,都抵不上一把雨伞辐射出的力量。现在,他剥离下诗歌的外壳,将“可怕”袒露出来。那不再有所顾及的句子多么腥膻,扑面袭来时,我像看到了悲痛的所在地,灾祸的现场,止不住倒抽凉气。这话在他心里闷了那么久,以至在那么多信里他都无法写出来,他用那么多文字来写别的,只为遮掩这最真实的场景:可怕。

他没有这个力量。他找不到战胜现实去取得爱的力量。我们的谈话总是围绕着诗歌,之后的书信里也不谈将来,我们的将来未可预料。他不欠我什么,我们不过是写过些信而已,但我真的已丧失了什么,这丧失,要很久后才会在我的生活中显现。他不可能出现在我的履历表中,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义务和责任,但他曾瞥到过蛹团聚着自己小小的拳头等待羽化的那个瞬间,在那个历经变形的过程中,他曾分担过我内心的黑暗,他曾让我在相信人可不受命运的惯性演出,可通过努力获得一种特权,可对受辱进行抵抗,可触碰世界的边缘地带。应该说,是他让我爱上了自己,我的内心被他唤醒后,汇聚出一股前所未有的能量,后来的“我”是他和我共同锻造出来的,我又如何能“恨”他。

3

哈密是炎热的,不像深圳这般潮闷,它凹陷于吐哈盆地的低洼处,因水果而特别,无核白葡萄粘黏,红心脆黑眉毛甜瓜甘甜。一切得益于盆地:早晚温差大,日照时间长,干旱少雨,易于糖分沉淀。成长于如此气候中的我,体内同样凝结了过多情愫,必与诗歌相逢,必与阿帆相遇。一切因地理而起,又因地理而终。然而,细细考量那电光石闪的相遇,像面对树上的果,得从它的根须说起。

六岁那年夏天,我玩耍回家,见褐色大门锁住,便去屋后地里找母亲拿钥匙。一群妇女坐在小凳上割韭菜,屁股硕大,胸脯牛般喘息,大腿几乎将裤子崩裂,一模一样梳着一刀切短发。我母亲喜欢带一种黑色细齿发卡,可将头发一丝不乱全梳到耳后去。通常我避免和她们相逢。她们用麻绳将裤腿扎紧,将西红柿茄子直接丢进裆中,再蹒跚回家。她们热烘烘高喊孩子乳名,抡起巨掌拍他们的屁股,和男人打架后,裤带松弛,裸出半截臃肿肚皮,躺在自家院场里满身泥污地哼哼。她们闭着眼睛哼哼,小山般一抖一抖。

这时的小村人还不知道一场土地革命正在酝酿,“包产到户”会像雷电般炸开在头顶,小村人延续传统,集体出工,每天将所干活儿评出工分,记录在案,年底兑成现金,不过一两百,若到三百,便是极限。

兑现时,我爷爷来了,翘山羊胡,戴蓝帽,拎拐杖,见过大世面的样子。他坐在我家的红木椅上,问他的儿媳妇,我的母亲,要钱。不是十块二十块,而是,全部兑换款。拿去后,抽大烟。母亲给了一年又一年,这一年终于咬牙切齿地将钱藏起,父亲为表演孝子,对母亲怒斥,又在爷爷的怂恿下,动手。

几乎每年都要演一次这种拉锯战。

更为骇人的是,这年母亲从大队结算完回家,在路上就被爷爷截住,当即要钱,母亲不给,他们撕扯起来,我想帮母亲,不知从何下手,就去扯爷爷裤腿。他一低头,瞥见我,腾出按在母亲肩头的手掌,轻轻一推,我便跌倒在路边一个废弃的猪圈里,浑身是土,头上一根红发卡也摔成两半。

我从这个我称呼为爷爷的人身上所感受到的,是异样的陌生与异样的惊叹。我去门市部买盐,他从里面出来,手里拎着酒瓶。门市部里有个大缸,卖散白酒。他斜斜地眯着醉汉的眼睛瞅我,突发感叹:“这是谁的闺女,长得真好看。”

旁边晒太阳的懒汉突然大笑,说老丁啊老丁,这是你的孙女!

他嗔怒,胡说!

那人揭疤般逼视他,那二小队的小丁不是你大儿子吗?!

爷爷再看我,仅一秒,便扭转脑袋,加速脚步,将一个高大漂亮的背影留下。

  

谜底这时揭开:妇女们蜷缩身子挥动镰刀,韭菜被拦腰截断后发出膻腥,我对着那几个融为一片的人大喊,妈!妈!她们回头,看到我,笑嘻嘻说,你妈回家去了,走的是小路,你快去追,追得上。我转身想跑,可淤泥粘满脚底,我无法走快。这时,命运之门嘎吱推开,那句话,兔子样一蹦一蹦粘上我的耳膜:抱来的……抱她妹妹的……

我顿时明白,那些小孩将我团团围住,大喊抱疙瘩,抱疙瘩。

那时我不懂,问母亲,她低头咬着嘴唇,浑身抖动,再抬头时道,你就说他们是死疙瘩。我窜出屋,冲那群小孩大喊,死疙瘩,死疙瘩。这新词令他们惶惑,无言以对,四散离去。但是,抱这个字,从此烙进我的脑海。

现在我终于明白,在爷爷心中,从未将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视为丁家子嗣。乡村以血脉宗亲为准绳划分远近,爷爷、父亲、孙子,一脉相承,正宗嫡亲,爷爷享有对孙子的绝对话语权,而抱来之子宛若天外来客,打乱家族谱系,令纯正血脉混乱,更携来土地、财产、资源的再分配问题。

报应那么快就到来:一岁某日,我恸哭不止,怎么都止不住,到处都查遍了,依旧看不到伤,母亲举起小手,对着光,发现掌心布满密刺——长我三十多岁的嫂子将它按在炸开针刺的仙人球上。我哭,母亲亦哭。她终身未育,四十岁抱养我,在人群中始终抬不起头。

我是听不得《嫂子》这首歌的,每听,头发根必竖立乍起。

八岁,我小学二年级,扎两只小辫,安静,好读书,显现出与众不同的聪颖心性。嫂子与母亲不知生出怎样口角,愤愤不平,在门后站立许久,专等我放学从她家门口经过时,将一块比拳头大的戈壁石掷出,正中我唇,门牙当即断掉,旁边小牙豁损四颗,上唇翻肿,血流不止。她翩然走出,呦,你怎么不看路。

我刚刚得过三好学生奖状和一个铅笔盒,此刻,茫然不知如何回答。当我看见母亲伏在烟熏火燎的灶间呜咽时,我知道,那石头是计算好的。这个哀嚎的形象是我养母一生的写照,她一直在那里,在她荒凉空虚的一生里哀嚎抽泣,孤苦无告。她是让枯萎的子宫活剥了的女人。她的节俭,她的勤劳,她的善良,被无法生育全然摧毁,她一辈子携带红字,低头含胸,影子般过活。

说母亲先抱来个男孩,他们激烈反对,似乎马上看到男孩占房娶媳妇,大哥嫂子父亲,联手反对,吓得母亲又将那孩子送了回去。及至我出生,她哭——对着自己的妹妹哭,哭得昏天黑地,哭一个没有孩子的女人有多难。她当后妈将丈夫的儿子养大,却感觉后半生空荡荡无所依靠,她拼命想要一个靠的人。她给妹妹的孩子缝衣服做鞋子,将地里的土豆萝卜装在裤兜运回,再一包包转送到妹妹家那些嗷嗷待哺的口中。在那个特殊年代,她对妹妹家是有恩的。她勤快、麻利、温和,谁来了都能热乎乎端上一碗哨子面,无论自家多困难。她哭啊哭,哭得让妹妹感到可怕,无话可说,只得点头。

生母后来道,我送了她一个娃娃,她送了我啥。

话如霹雳,将我几乎震晕。这娃娃,成了她们姐妹间交换的产品。

我什么都不是。那个婴孩,她虽然诞生了,但她什么都不是。她的未来只能屈从于带她到世间来的生母。生母裹起婴孩,柔软的肢体瘫软在襁褓中,她把孩子塞进别人的怀抱——那情景我已看不下去。突然没了婴儿啼哭,生母乳房胀痛,急得睡不着觉。可是,还有那么多孩子张着嘴等着吃饭,及至妹妹出生,她开始新一轮哺育,对我的思念便如关闭了一扇门,从此平静起来。被送走的那孩子,从此,再不可能回到父母身旁。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日,当我第一次搂住自己的孩子时,喃喃许诺:我们从此不分离,宝贝。我要给你的,是一份确定无疑的爱,无论你走多远,心里都是踏实的。

4

小城的天空真蓝啊,蓝得根本不是万里无云,而是,几乎,永远无云。我们哪里需要伞,雨滴到半空就被蒸发,连地皮都不曾濡湿。因这样的天,小城近旁有所专门训练飞行员的航校,那里的学员身量匀称,相貌良好,坐高适度,在机舱里手脚协调,反应机敏。令小城人大吃一惊的传说是,整个西北地区找不出这般男子。

那时的小城笼罩着浓烈诗歌味,“柳丝”文学社汇聚一批年轻人,阿帆也在其中。他来自杭州,我遇到他时,他因身体条件从空中退隐下来,刚参加完军校考试,在等通知。这是他滞留于小城的最后时日,亦是他最不成功,最烦躁之时。

他的长相与北方人不同,眼睛大,眼神忧郁,说话温柔含蓄,绝不粗声大气,这些恰是我粗粝成长中最为匮乏的阴性气息,令我一下子就记住了他。他组合的一些词语对我很陌生:“满多”,“满好”……我们只说“很”。他一说“满”,我就感觉他在撒娇,想笑,见他一脸严肃,也就忍住了。那时,我俩并不总在一起,不,几乎很少有那样的时候,总是一群喜欢诗歌的年轻人聚在一起,谈诗歌,唱费翔齐秦,跳霹雳舞太空步。

他送我书。印象最深的,是《徐志摩诗选》。几乎每一页都勾画着直线曲线,间或写着眉批,字迹潇洒飘逸,和他灵动的人很配(可后来我发现,大凡有所成就的人,多是那种很笨拙,很执拗,很一根筋,很死脑筋的人)。那些眉批不过是些读后感,但经如此勾画,那本普通的书已携带上他的生命气质,而显得很特别。他是将一颗爱诗之心全都融入进阅读的。

徐志摩啊,来自他家乡的才子,他怎能不爱他。当他说起杭州,类同纽约或月球,遥不可及。多年后,当我从萧山机场进入杭州,轻易抵达西湖闻到桂花香时,总觉得有个隐形伴侣在同行。我记得他眼神的某个瞬间,像沉浸在梦幻不愿醒来的少年(类同托马斯·曼《威尼斯之死》中的那种少年)。这少年的眼神一路相随,领我参观了他的出生地,他的家园。然而,时过境迁,这水乡之地如褪色旧照片,发霉泛黄,与别处并无二般。当我和他分离,这片他魂牵梦萦的水乡之地,对我来说,便成为一片陌生地。

那时,小城迎来燥热夏天,爱诗的年轻人来我的小屋玩耍,看杂志,读诗歌,将我家刚买来的双卡录音机折腾得啪啪响,将笑声唱声尖叫声通通录进去。有一次,他们走后,我坐在蓦然空荡的屋子,突然感觉整个世界都像被移走,在我的心里升起股模糊的悲伤——不单单是为了这聚会、这诗歌,还有更深远的东西。他们已离开十几分钟,估计已走出小路上了柏油路,然后分别。

我猛地站起,推开小屋的门,推开褐色大门,在乡间小路上跑了起来。

  

我跑得那么快,几乎是这一生跑得最快的一次,双脚完全离地,像在飞,几乎飞了起来。我是在抵抗经由命运安排给我的生活吗?我疯狂地奔跑,像去追赶属于自己的另一种命运。

我在拐弯处截到他时,他整个人都哆嗦起来,伴之以尖叫,他说他走着走着觉得那么落寞,心想如果我能出现就好了,我便从天而降。

现在,别人都不存在了,只剩我俩,我们走过缀满豆荚叶片的皂荚树,走过绿色大馒头般的榆树,走过笔直傲慢的白杨树……不知疲倦地走着,只愿走到一生的尽头。

我们坐在马路牙子上,路边菊花开出丝丝缕缕的金瓣,但空气里却没有花香,只有一股干燥的沙漠味。我离他很近,还闻到股陌生的男人味,让我又欢喜又疲倦又忧伤。当我们的手偶尔触碰,在我的心窝里、肚腹底,血液在青春的皮肤下微微跳动,几乎要奔突出来,从衣服的皱褶和细小的毛孔里奔突出来。我们说着诗歌时,诗歌不过是把掩护伞,将这种相遇的时光拖延得更长久,更长久。下午缓慢而沉闷地一点点流逝,他的存在令我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既不想让时间停止也不愿让时间继续,只愿就这样,一直保持在这样的状态。

  

回家时我一个人走在乡间小路上,身体里洋溢着蜂蜜的味道。

我一直被遗弃、被忽略、被贬损,此刻,看到了另一片天空。通过对他的思念,对陌生世界的向往,我在诗歌中寻到一个出口,整个生命野马般突奔起来:

把我给你

给你冰川解冻后滴血的红罂粟

给你鹰翅般落下的西北风

给你被沙漠溶解的龟兹古歌

给你,给你

把我的心和灵魂交给你

包括纯真,包括幻想……

我似乎摆脱了由来已久的飘摇无主,重获新生,生命进入另一航程。当我们谈论诗歌后,像别的恋人结束了亲密举动般,会获得一种异样的满足感。当我一个人独处,会在院里搬个小凳,长久地盯着葡萄架看,看一束束阳光穿透叶片,在空隙中形成道道光柱跌下来,我拼命在脑海搜索词汇,试图将它们黏合得奇妙深刻。

夏天很快过去,阿帆要去南方著名的火炉城市上军校,去火车站送行的人很多,到最后,也没轮上我告别。他走后,我意识到自己永远不会像以前那么开心,生活再次轮回到焦灼状态。火车站是终点,亦是起点,我们开始两地书。

那些信,那些情书,是证明我们曾存在的一切。

不是邮件,不是短信,不是QQ留言,不是一切借助机器形成的文字,而是纸、笔、心三位一体的产物:信。一封又一封,证据确凿,将澎湃感情原封不动打包寄来,只等撕开信皮,掏出信瓤,扑面文字恍如荒梦诞言,只说给你,只你能懂,只在你我间有效。

我将那一封封信按时间编号排列,每晚被灼烫字句折磨得不能入睡,如吸氧者,无比依赖塞入鼻孔的管子。生活变成与信粘连成片的一个梦境,期待中,回复中,寄出中……我时常蜷缩身子在学校的天桥一角展开信,全世界都被我打开,我腾空而起,从现实场景脱离,到达那个地方——赵家条。他在那里读书、吃饭、睡觉、淋浴、打篮球、洗衣服。这个街区在那个时段它也曾属于我。在那之后和那之前,它都与我毫无关系,但他在那里时,它同时也属于我。我能看见他走出教室来到操场,坐在台阶上,读信的间歇,抬头看天。

  

这样的激情在我的一生只有一次。

仅一次。这样的疯狂,纸上的疯狂。

这心有灵犀的情愫那么崭新,那么强烈。在那个年龄段,在那种氛围中,我找到了他,让他落入我的掌控之中,如果换上另一个男人,那掌控也会降临。

接到分手信后我在小屋默默流泪。

这是继六岁后,我所遭受的又一次遗弃。

那是无法描述的感觉,觉得一切不应该这样发生,世界是一场骗局,轻易就能挪走脚下泥土,让你摔倒。我陷入噩梦:一个戴黑帽披斗篷的男人躲在墙角,只等我睡下便从窗户跃进,举刀,我奔跑,赤足滴出鲜血,每一步都那么灼痛,但我像是被吓住了,舌头动不了,无法将哽在喉头的尖叫呼出。

5

一九九三年我离开哈密。

与阿帆相遇出于偶然,但与他相遇在十八岁时的西北小城,对我不啻为一种征兆,后来我能毅然离开小城,完全是初恋后遗症所致。出走小城并非易事。九十年代初的新疆大地,人事户籍等制度皆板结僵硬,像道高压线,一旦逾越,便如进入危险区。我的离开在别人看来,是不管不顾,完全没给自己留后路。

一九九四年至二零零零年,我都住在乌鲁木齐幸福路一幢普通楼房内。

那是个多人杂居的房间,是报社的女生宿舍。屋内四间屋,两间小的各住一人,一间大屋带阳台,最奢侈豪华,被一离婚女独占;另一卧室无阳台,面积比小屋大,比大屋小,挤两张床后满满当当。我一心要写作(不是写新闻稿),只能在外面开拓疆土。我在门口过厅置了张小桌,铺了块黄桌布,一个小鞋架被当成书架压住廉价化纤布,不让它随胳膊肘晃动,一盏简易粉红色折叠台灯二十元,是我咬牙新买的,它散发出清凉的白光,沉默的母牛般目睹我在狼狈的生存中如何奋力挽救自己。从此,将四间屋子全都淡化为南宋水墨,隐约可见,一心沉湎诗歌。书桌正对着脏污的玻璃,格档内是由不同锅灶组成的厨房,逼仄、朦胧、超现实。有时,所有的插头都被占用,只能将电饭煲插在卫生间推拉门旁。卫生间里有个浴缸,黑里透白,从未使用过。我大力清洗一番,装上淋浴器后,结束了提塑料袋去街对面公共浴池洗澡的日子。

那时,乌鲁木齐诗人很多,但一起谈诗的时间总是有限,大家相约着去滑旱冰、蹦迪、吃饭、喝酒。九十年代中期,人们还处于刚刚繁华阶段,干任何事都兴冲冲。这里的生活带给我一种信息,印证了我对世界多样化的渴望,印证了我们无需按部就班地生活,可以在无章可循的情形下根本不去理会时间如何流逝,可以将属于自己的人生过得更恣肆一些。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深圳,世界之窗地铁口,我接到阿帆的电话。

自十八岁分别于小城,我们再也没有相遇。

当你老了——诗人说,当你老了,我爱的是你刀刻般的皱纹。

那天深夜,当我翻看自己十八岁的照片,感觉那女孩笑得实在太灿烂,像要把一生的幸福都挥霍光。那是没有皱纹的笑,一条皱纹都没有。看着看着,孩子在身旁说,妈妈,这个阿姨是谁。

选自《向度》12期

丁燕,女,上世纪七十年代生于新疆哈密。著有诗集《午夜葡萄园》《母亲书》,诗论集《我的自由写作》,长篇小说《木兰》,纪实散文《工厂女孩》《双重生活》《沙孜湖》等。散文《断裂人》获第十六届百花文学奖散文奖、第三届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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