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牢骚话(八)
学生“跳楼”以后
江雁
一个星期前,我们学校的一个学生,因为班主任对他有损尊严有损人格的处罚,骑在五楼教室的窗台上,扬言要跳楼自杀。并且让他的同学们喊班主任过来,看着他跳楼。
这样的场面,肯定是谁也不愿意看见的,而且也确实令人触目惊心。然而那个孩子的用意,显然不在跳楼上,他无非是想借此发泄一下内心的怨气,吓唬一下班主任老师。
这个孩子我没有教过。只是经常在办公室里面听到他的课任老师,或者是前任班主任谈起他,所言之事,无非他逃学上网、打架斗殴、结伙偷盗。大家提起他来,几乎都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这个孩子所在的班级是重点班,他的现任班主任张老师,是一位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突出的优秀教师。但是因为发生了这件事,张老师已然是臭名远扬,不可逆转了。就在昨天晚上,我们学校的领导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宣读了对他的处罚决定,为建校史上最严厉的一次。
我这么陈述事实,丝毫没有想替张老师开脱的意思。不管这个孩子此前犯了多少过错,但能被处理到要以跳楼来威胁你,已经证明你的处理方式肯定有欠妥之处,责任不容忽视。问题是那份处理决定涉及到了另外一位老师,且波及的方式,至少在我看来是很有些滑稽可笑的。请允许我转述一下:
“……张××老师狠狠地对该生下肢踹了两脚,并且套用冯××老师曾经骂过他的话——狗改不了吃屎来侮辱他,对该生造成了精神上的严重伤害……”
再请容我交代一下:冯老师是这个孩子的语文老师,年轻,富有活力。虽然平常她对这位学生也颇有微词,但给我整体的感觉倒是欣赏居多,因为她不止一次把这孩子的作文读给我们听,感慨他的文采斐然。
但这些领导们显然是看不到的,所以才能有这样的一份处理决定。而这个决定,让台下一片哗然的同时,更让当事人冯老师有了“人在会场坐,祸从天上来”的委屈与愤怒。
冯老师认为,学校并未向她本人展开调查核实,就下此论断,这是对她的不尊重。而且她自小至大,尚未学会如何骂人,何曾说过“狗改不了吃屎”这样肮脏的语言?
我们其他人则认为:即便冯老师有如此不得体的言语,但桥归桥,路归路,就事论事地处理张老师也就罢了,实在不应该用这样的方式把火烧到冯老师身上。或者就算领导们想杀两只“鸡”来骇我们这群“猴”,那也大可以另案处理,用证据和事实说话嘛!
我们犹自愤愤不平时,冯老师已然不能忍受,直接冲向了主席台侧,和宣读决定并走下台去的周领导撞了个正着。
冯老师和周领导之间是如何争辩的,我们不得而知,只知道不久之后周领导又回到台上欲做解释,却被校长一脸不悦地制止了。冯老师眼见没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在后台显然也是按捺不住,吵嚷起来。但见大小领导鱼贯而行步向后台,大约都是充当说客去了。
很不幸,作为初中部硕果仅存的女干部,我也被领导们委以重任,让我去劝说冯老师以大局为重。但我知道这个事儿倘若发生在我自己身上,只怕是后果更加严重——就算不把会场闹翻天,也一定会追着相关领导给我一个明确合理的解释。结果是,劝说没做到,我却在冯老师面前把涉事领导们骂了个狗血喷头,彻底逗乐了冯老师。
这事发生过后,我们本以为领导们一定会明察秋毫,还冯老师一个清白。然而事隔好几天,他们始终三缄其口,仿佛此事从未发生过。倒是冯老师自己越想越气不过,跑到校长办公室要说法。但据说,我们的校长只是给了她三条忠告:
一,人与人并不都是平等的;
二,冯老师作为一个普通的教师,没有资格去找他这个校长;
三,他手中掌握关于冯老师辱骂学生的材料,远不止处理决定当中所提到的那一次。
校长大人的此番言论,让我们大大长了见识。关于第一点,我们并非不知道,中国自古以来一直就是有尊卑贵贱之分的。只是在而今一个提倡民主的社会里,从一位搞教育的一校之长口中说出来,多少还是让我们大吃一惊。
而校长大人所说的第二点,使我们深深意识到,我们关于尊卑贵贱之理解,实在是太过肤浅。我们与校长之间的距离何其远也?区区一介草民,还妄想着和校长面对面对话?做梦去吧。
至于第三点,冯老师要求尊贵的校长大人拿出证据来,若果真事实清楚,要杀要剐,她甘愿受罚。但校长大人可能是心怀仁慈,不忍罚她,终究未将证据拿出来示众。
到目前为止,这件事依旧没有任何结果,倒是冯老师自己,已经累觉疲惫,不想再追究了。我想,这应该正是领导们想要的结果吧!
我不免心有戚戚焉。悲哉,我的同仁们!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想要不跪着教书,该是何等艰难?
2009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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