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53:收入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

根据合同约定的不同,在会计上“收入”确认与“收款条款”之间是不挂钩的,但是如果收款时间真的很晚,那么相关对价中就会被认为有重大融资成分,也就是这笔买卖服务其实有两个部分,一个是正常的交易行为,一个是借钱,两部分应该分拆进行收入确认。
所以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什么样的收入中包含了重大融资成分?
首先是我们知道的最多的,一年以上。
但是一想,还有啥,似乎真的不知道,我们来看一个例子【6-09】
光伏发电上网走之前是有补助的,但是补助是要进行申请,经过审批之后再由购电人发给发电企业的。审批流程复杂,所以预计收入要在2年以后才会到账。
在这个例子里面有两个小点,1是到底是政府补助还是收入?
2.超过1年算不算重大融资?
  1. 收入,因为补助金额是算作电价的一部分的,属于正常的交易对价。

  2. 不算,虽然超过了1年,但是如果这算是“借钱”的实质,肯定也是不合适的。

大于1年,但是还不是重大融资:
(1)客户支付了预付款,可以自行决定转让时间
(2)对价是或有对价,付款时间和金额取决于某一未来事项是否发生,不受客户或者企业控制
(3)与融资利益无关的原因导致,这个原因与差额产生原因相称
其中(3)就非常适合例子,与客户和企业都没有关系,不是融资的原因导致的时间差和金额差。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