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非接触式”办税有哪些渠道?
近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讲堂”公开课上,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二级巡视员陈东辉介绍,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安全,税务部门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主要渠道有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
为了让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了解哪些事项可以通过“非接触式”办理,税务总局在总局网站上公布了《“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清单及问题解答》,具体包括185个涉税事项和35项问题解答。185个业务事项中,有177个面向单位纳税人事项,可通过各省的电子税务局(主要面向企业纳税人)实现,主要包括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发票领用、各税种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证明开具、退税申请等企业纳税人常用功能;另有8个面向自然人的事项,可在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上实现。
(一)对大部分涉税事项通过电子税务局实行全程网上办
纳税人可以登录税务总局网站,选择自身所在省税务局的官网链接,也可以直接登录纳税人所在省级税务局官网,点击首页中的“电子税务局”即可跳转进入。电子税务局功能主要包括以下五类功能:“我的信息”“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
“我的信息”用于向纳税人提供自身基本信息和账户管理。包括纳税人信息、纳税人电子资料查阅和维护、用户管理和用户登录等具体功能。
“我要办税”用于向纳税人提供涉税事项的办理。包括纳税人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各税费种申报与缴纳、税收减免、证明开具、退税办理、税务行政许可、核定办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税务代保管资金收取、预约定价安排谈签申请、纳税信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以及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等具体功能。
“我要查询”用于向纳税人提供状态查询。包括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发票信息、申报信息、缴款信息、欠税信息、优惠信息、定额核定、违法违规、证明信息、涉税中介机构信息、纳税信用状态、电子资料等具体功能。
“互动中心”用于税务机关同纳税人之间信息互动。纳税人可获取税务机关推送及纳税人定制的各类消息,以及涉及风险、信用、待办事项提醒信息,并实现在线预约办税和征纳交互。包括我的待办、我的提醒、预约办税、在线交互、办税评价、纳税人需求等具体功能。
“公众服务”用于向纳税人提供税务机关通知公告、咨询辅导以及公开信息查询等服务,无需注册登录即可直接使用。主要包括:一是公告类,主要有政策法规通知公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信用级别A级纳税人公告、欠税公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公告;二是辅助办税类,主要有纳税人学堂、税收政策及解读、办税指南、操作规程、下载服务、热点问题、重点专题、办税地图、办税日历;三是公开信息查询类,主要有发票状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信用级别A级纳税人查询、欠税查询、证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查询等具体功能。
此外,电子税务局还提供部分一键办理入口,其中“个性服务”入口可办理办税套餐等个性化办税事项、定制服务事项和创新服务事项。例如,新开业纳税人可进入“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办理电子税务局注册开户、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名办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税收业务。具体办理中会有相关提示,纳税人可依据自身情况,有选择性地完成上述事项,从而通过“非接触式”完成整个开业事项的办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电子税务局发挥了“非接触式”办税主渠道作用。为有效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税务总局整理了一批和企业复工复产、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涉税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主要包括停业登记、复业登记、车辆购置税申报、印花税申报、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等。例如,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或者“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模块,填写并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纳税人即可获取审批结果信息,并查询和打印受理结果。纳税人也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等线上渠道查询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办理条件、办理方式。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可直接拨打电子税务局首页下方标注的热线电话进行咨询,税务机关将积极帮助纳税人快速办理各类涉税事项。
需要说明的是,各省的电子税务局是“非接触式”办税的主要途径。一些省税务局还可提供手机APP办税、微信、公众号等其他方式的“非接触式”办税通道办理涉税业务,纳税人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
(二)对涉及发票等事项采用邮寄办理
“发票领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业务对纳税人生产经营非常重要,疫情期间如何办理,纳税人也较为关注,对此,绝大部分地区都提供了邮寄纸质发票的服务。以“发票领用”业务为例,纳税人可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发票领用”即可办理申领发票。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纳税人尚未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相关业务,则需要在发票领用之前,先选择“发票票种核定”和“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办理完发票审批后,再申请发票领用。为方便纳税人一次性完成从发票审批到发票领用一系列需求,电子税务局还提供了“发票套餐”办理功能,套餐中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发票领用等。纳税人提交申请,待税务机关完成处理后可获取相关回执。
(三)对其他事项提供“延期办”或“预约办”服务
对必须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事项,如果不是纳税人需要办理的紧急事项,可等到疫情过后办理。对涉及纳税人重大权益或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事项,在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等预约通道,按照当地税务局指引分时分批错峰办理,以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例如,“预约定价安排谈签与执行”、“纳税担保申请确认”、“复议申请管理”、“赔偿申请处理”、“税务行政补偿”、“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的相互协商程序”、“特别纳税调整数据采集”、“税务代保管资金收取”等8个事项,涉及纳税人现场提交相关书面材料,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事项规定期限,提前进行预约后按照指引办理。
除了上述总局提出的一系列“非接触式”办税的举措之外,各地税务机关结合工作实际也推出了很多行之有效的“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大家可以登录各省税务局官网、关注各省税务局公众号了解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