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违章建筑如何惩罚?

律师回答: 2021-07-29 16:13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乡村群众没经准许或是采用蒙骗方式骗领准许,不法占有土地资源建住房的,由县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土地资源行政部门主管机构勒令退回不法占有的土地资源,期限拆卸在不法占有的土地资源上新创建的房子。

超出本方法要求的规范,多占的土地资源以不法占有土地资源论罪。

第二十二条县土地资源行政部门主管机构对不法占有土地资源或是超出准许的总面积多占土地资源修建住房的,理应勒令其终止基本建设;对不予终止、再次工程施工的,有权利拆卸再次违反规定抢建一部分的房屋建筑和别的设备,并能够 被查封、扣留用以工程施工的专用工具、机器设备、建筑装饰材料等。各乡(镇)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给予帮助相互配合。

第二十三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域内未依规获得乡村建设施工许可证或是未依照乡村建设施工许可证的要求开展基本建设的,由乡、镇市人民政府勒令终止基本建设、期限纠正;贷款逾期不纠正的,能够 拆卸。

法律规定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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