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观察】“新共区”+“区别化”:气候变化应对新基石

【环境观察】1562

“新共区”+“区别化”:气候变化应对新基石

文/李志青

2015年9月25日,中美两国元首继2014年11月后,再度发表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在联合声明中,中美两国元首重申“致力于达成富有雄心的2015年协议,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考虑到不同国情。双方进一步认为应以恰当方式在协议相关要素中体现'有区别’”。

长期以来,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中,“共同但有区别”原则(以下简称“共区”原则)已经被证明是富有成效的一个重要原则,并被国际社会所接受。值得注意的是,与之前有所不同的是,一则,在以往“共区”原则侧重于责任的基础上,本次中美联合声明将“共区”原则的涵盖范围进一步延伸到了“能力”上,也就是责任与能力并重的“新共区”原则;二则,在“新共区”原则基础上,本次中美联合声明还特别强调了“区别化”,也就是说,在未来,中美认为全球气候变化应对有必要采取“共同”与“区别”并重的原则。中美联合声明中的“新共区”和“区别化”双原则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指导全球的气候变化应对进程,值得我们关注。

有关“共区”原则,最早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经由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形成的一个应对气候变化共识,这个原则的核心在于,应对日趋严重的全球变暖问题,各国应该采取与其责任相匹配的必要投入和措施,其中的关键是,大量科学研究告诉我们,导致出现全球变暖问题的温室气体排放,其最大的存量来源便是发达国家在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排出的,就此而言,根据“共区”原则,发达国家自然务必在全球的气候变化应对中肩负更大的职责,相应地,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国家也必须与发达国家一道共同参与到气候变化应对进程中,但其所承担的职责相对较小。

那么,为何本次中美联合声明又在原来的“共区”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地加以衍生,提出“新共区”和“区别化”双原则呢?一方面,这既与“共区”原则自身固有的有效性,公平性等特性有关,另一方面,这也符合了国际气候变化形势最新发展的需要,体现了务实而理性的精神。

第一,传统“共区”原则的存在对于全球气候变化应对有着多重重要意义,主要体现为它具有较高的效率和公平原则。

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无论是责任较大的发达国家,还是其他的发展中国家,都理应责无旁贷地加入到这个进程中,这一方面可以克服仅有部分国家应对所产生的“漏出”效应,另一方面也符合理论上实现应对资源优化配置的约束条件,那就是在应对中可以获取更高边际收益的发达国家和地区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边际成本,包括促进技术进步、碳排放定价、转换能源结构等等。在此基础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根据自身情况,量力而行,各司其职,形成良性互动框架,可以确保全球气候变化应对进程的正确方向及有效性。另外,就公平性而言,传统“共区”原则认为,发达国家应该在应对的过程中肩负更大责任,包括承担更多的减排职责,以及向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国家提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实际支持,这也符合当下的实际情况。

就此而言,传统“共区”原则仍然有其内在的合理性,是当前和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基石。

第二,“新共区”+“区别化”双原则因应全球气候变化应对的最新发展需要,体现高度务实性;

时至今日,全球气候变化应对进程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到目前为止,传统“共区”原则在不挑战各国独立性和利益诉求的基础上,通过自愿的方式来确定不同国家的减排职责和援助义务。譬如,美国等发达国家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就承诺向经济落后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的资金用于支持用于建立绿色气候基金,以及美国在最新的《气候变化中美联合声明》中承诺制定完成“清洁电力计划”,该计划将使美国的电力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到2030年比2005年减少32%。但是,从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来看,各国仅仅基于自身的责任和利益出发来自发地加入气候变化应对进程,已经无法满足日益迫切的气候变化挑战了。根据IPCC最新报告,人类在实现2度控制目标的时间上已经所剩不多,如果不能在20年,乃至更短时间内扭转对于高碳发展模式的依赖,地球将面临极大的环境风险和挑战。

其中的最大风险和挑战在于,传统“共区”原则如何进一步地与当下全球气候变化应对进程相结合,进而形成具有相对约束性的国际应对框架。具体而言,包括中美在内的各国(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缔约方)如何在做出自主贡献承诺的基础上,以实际行动来履行各自的承诺,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将温度上升控制在2度范围内的碳减排目标。

就此而言,全球理应进入有别于传统方式的应对轨道上,那就是在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能力”及可能做出的“贡献”出发,来应对气候变化。尽管到目前为止,这样的框架仍然是以自愿为基础,但随着2015年巴黎气候变化大会的召开,我们有望将“责任”与“能力”并重的减排方案通过国际协议确定下来,这也就意味着,最终,气候变化应对既是“共同”的责任,但也会变成是一个“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区别化”的应对进程,这显然是有利于我们更加务实地加速推进整个应对进程。

正如最新《气候变化中美联合声明》中所言,中美两国“坚定决心携手并与其他国家一道努力,达成一项富有雄心、圆满成功的巴黎成果,在考虑2℃以内全球温度目标的同时,推进落实公约目标。”我们相信,“新共区”+“区别化”的双原则将成为实现这个目标的坚定基石。

(李志青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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